政法委縮回權力之手?
2013年11月22日(德國之聲中文網)昨日(11月21)中國高法公佈了《關於建立健全防範刑事冤假錯案工作機制的意見》,以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為基調,作出一系列司法措施的調整;11月22日,中國官媒《人民日報》海外版援引權威人士透露:"除涉及外交、國防等特殊領域外,政法委今後將不會介入個案。"
但據官媒新華網11月21日報導中,中共政法委書記孟建柱20日在京主持召開中央政法委員會第七次全體會議,表示要落實三中全會"決定"確定的改革任務,但未對"政法委不介入個案"表態。
早在今年七月,中國媒體《南方都市報》就曾以"中共政法委自我改革之路"為題進行報導,指在今年1月召開的中國政法工作會議上,孟建柱在講話中曾提及政法權力體制改革,他表示:"在我們這樣一個13億人口的大國,要實現政治清明、社會公平、民心穩定、長治久安,最根本的還是要靠法治";該報導稱中央政法委調整職能的重大步驟即是不干涉個案。
中共政法委於1980年正式設立,規定其職能為"法律中政治方向的把握,不干預具體的司法工作",首任政法委書記、中共元老之一的彭真將政法委比喻為"參謀、組織幹事和秘書";第三任書記喬石亦曾強調"宏觀領導,反對干預個案,以保證法院、檢察署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但政法委權力不斷擴大,至江澤民時代的1995年政法委職能擴大至十項,其中包括"研究和討論有爭議的重大疑難案件";2007年周永康主掌政法委後,政法委成為胡錦濤"維穩時代"的核心部門;周永康也有"維穩沙皇"之稱號。中國知名的民主人士呂耿松曾撰文,指政法委的存在違憲;"八九民運"前學生領袖王丹也曾表示"政法委就是黨大於法、黨干涉法的代表";2013年4月,旅美的盲人維權律師陳光誠訪德期間表示"中國當局為了維穩,政法委控制著整個司法系統。"
"政法委根本沒必要存在"
中國知名大律師張思之在接受德國之聲採訪時,表示三中全會公報中雖然提出:"建設法治中國,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檢察權,健全司法權力運行機制等",包括其後中共當局一系列的司法措施的調整,但這並不代表中國在不久的未來,能夠擁有"司法獨立。"
張思之也表示近期要求官員財產公示的多位公民被捕等事件,其後都有政法委的影子,讓一個維護中共政權、有著膨脹權力的部門突然收手,他對此表示質疑:"司法不獨立,審判權怎麼能獨立?好些問題過去不是沒有講過,但是都沒有執行。政法委不再幹涉個案不太可能,我不太相信。能涉及的案子他們都涉及,無一例外,最近發生的一系列案子,哪一個他們不曾干涉,也都是他們干涉的結果。"
張思之也坦言很多法律人都認為,政法委根本沒有存在的必要,中國當局表示"政法委不再幹預個案"倒不如直接取消政法委:"本來就是應該取消的機構。允許有獨立的審判權、檢察權,要政法委幹嘛?"
"把維穩換個說法"
政法委成為"江胡時代"維穩的象徵部門,在今天《人民日報》海外版的報導中,還引述評論人士觀點指出:"這也就意味著各級政法委將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因'維穩'而干擾個案的傳統做法";對此張思之認為維穩時代並未過去, "把人民的權力賦予人民,自然就穩了,不把人民的權利還給人民還剝奪人民的權利,維穩和爭權是有矛盾的,而這個矛盾在這個時期很不好解決。"
2013年11月12日推出的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公報,"國家安全委員會"的設立成為焦點,張思之認為這有可能是習近平置換"維穩"的關鍵詞:"他們不提沒用,僅僅是不提了,還是要維穩,改個說法而已。我還是堅持一條,聽其言、觀其行。"
作者:吳雨
責編:洪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