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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自由備受考驗 香港記者現身說法

William Yang
2019年10月16日

隨著香港示威者與警察之間的暴力衝突漸趨頻繁,在示威現場報導對記者來說也變得愈來艱難。 德國之聲訪問了3位香港記者,請他們分享這一陣子以來的親身經歷。

Hongkong China Protest Parlament Polizei
圖片來源: Reuters/T. Siu

(德國之聲中文網) 香港的「反送中」示威運動進入第5個月,示威者的訴求也從原本要求政府撤回《逃犯條例修正草案》,進化成爭取更多政治與民主權利。 但對新聞工作者來說,過去幾個月來不斷升級的衝突,讓他們的工作條件變得更加艱難。

香港電台英語新聞部的記者彭思明告訴德國之聲,為了避免更多記者在報導過程中受傷,香港電台10月1日才會決定召回在前線報導的文字記者。 他說:「我們不能再承擔更多記者受傷的風險,所以召回記者是為了確保他們的人身安全。 」

其實這並非香港電台首次有記者在採訪過程中受傷。 彭思明本人8月在採訪過程中,也曾遭正在攻擊示威者的幫派人士毆打,導致他左肩留下一道疤痕。 此外,另一名香港電台記者在10月6日採訪的過程中,也被示威者投擲的汽油彈波及,導致他的頭與脖子被火燒傷。

隨著暴力衝突漸趨頻繁,過去幾周多名記者也在採訪過程中受到波及。 9月24日,一名香港蘋果日報的女記者在一間餐廳準備與親友吃晚餐時,突然遭4名戴頭盔跟口罩的黑衣男子毆打,造成她全身多處受傷。 此外,一名印度尼西亞女記者在9月29日採訪港島遊行時,右眼遭香港警方發射的橡膠子彈擊中,導致她右眼失明。 而在10月1日的國慶節當天,兩名香港電台的記者也在報導過程中受傷,迫使香港電台與南華早報紛紛將前線的文字記者召回辦公室。

港媒自我審查

除了肢體暴力外,自我審查是另一個影響香港新聞產業極深的問題。 一名在香港網路媒體工作的女記者告訴德國之聲,雖然自我審查在「反送中」示威爆發前便已相當普遍,但「反送中」運動使在地媒體進一步加強自我審查。 她說:「我的主管會試著把我們的報導內容變成支持香港警察的立場。 他常常叫我們把標題改的比較藍絲(註:香港坊間對建制派及其支持民眾的簡稱),或是盡量避免讓標題讀起來太偏同情示威者的立場。 」

香港記者協會在年度報告中警告香港的新聞自由已降到歷年來新低,並說肢體暴力與自我審查是導致這個結果的關鍵因素。圖片來源: Getty Images/AFP/A. Wallace

這名女記者指出,由於大部分香港媒體都缺乏成功的商業模式,所以往往必須仰賴發行人在其他產業的收入來支持營運。 這些發行人通常與中國都有密切的商業往來,這也會迫使他們向旗下的媒體施壓,要求把內容調整成親中路線。

然而,親中立場往往使讀者開始對這些媒體失去信任,導致這些媒體的記者在約訪問時常常碰壁。 她告訴德國之聲:「我的公司為了平衡內容比例,會在評論區加入很多立場親中的文章,但這也使讀者開始不信任我們。 當我們失去讀者信任後,公司旗下的記者在現場要採訪民眾時常被拒絕。 我有幾位同事近期遇到在網路上被騷擾或霸凌的情況。 」

悲觀的未來

香港記協在年度報告中預測,如果香港的街頭示威繼續發展,新聞自由會進一步受到衝擊。 在網路媒體工作的女記者表示,從香港政府近期漸趨強硬的手法,她認為政府會透過限制公民自由來終結這場長達四個多月的抗爭。 她告訴德國之聲:「我覺得香港的新聞自由只會每況愈下,因為政府很難在不限縮公民自由的前提下結束這場抗爭。 這代表他們很可能繼續打壓言論自由與新聞自由。 」

對香港記協的任美貞來說,雖然她認為香港的新聞圈會盡全力維護新聞自由,但她仍悲觀看待香港新聞自由的未來走勢。 她說:「難道有人認為中國政府在這場運動結束後,還會讓香港享有現在所擁有的權利嗎? 在我看來,我們很難樂觀看待未來。 」

香港記者協會今年7月將年度報告的重點放在日益衰退的新聞自由度。 記協不僅說香港的新聞自由度已降到歷年來的新低,也指出香港記者必須面對越來越直接的威脅。 記協表示,肢體暴力、自我審查與簽證問題是導致香港新聞自由度持續下降的關鍵因素。

新聞自由風雨飄搖

對香港記協的任美貞來說,雖然她認為香港的新聞圈會盡全力維護新聞自由,但她仍悲觀看待香港新聞自由的未來走勢。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ZUMAPRESS/Liau Chung-ren

雖然中國政府尚未直接介入,但香港特首林鄭月娥最近不僅動用緊急法來頒布《禁蒙面法》,她也曾表示如果香港的情勢持續惡化,她不排除動用任何選項來終止這場長達數月的街頭示威。 香港記協副主席任美貞接受德國之聲訪問時表示:「在『反送中』示威開始前,香港新聞自由面臨的通常是無形的干預,但過去幾個月來,政府與其他單位對新聞自由的干預變得越來越明顯。 記者不僅會被催淚瓦斯或橡膠子彈的波及,政府剛頒布的《禁蒙面法》更是直接干預新聞自由。 」

根據港府頒布的《禁蒙面法》,不論參與合法或非法集會,香港人都不能以各種方式遮住臉。 任美貞說該法准許警察要求記者脫下面罩,但在警察大量施放催淚瓦斯與胡椒噴霧的情況下,記者需要戴上面罩才能正常的工作。 她說:「雖然港府說記者不受《禁蒙面法》的約束,但法律專家卻駁斥此說法。 他們指出,《禁蒙面法》中的豁免條款只是讓記者在出庭時能有機會向法官解釋他們為何在示威現場戴面罩。 這代表警察仍能在示威現場逮補戴面罩的記者。 」

香港在無國界記者所發布的「新聞自由指數」中不斷倒退,近兩年更從2018年,在180個國家或地區排名中名列70名,掉到2019年的73名。當媒體工作備受威脅,抗爭中的真相與事實就無法被完整呈現。而有著錚錚風骨的香港記者們仍在逆勢中堅持著,等待媒體度過寒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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