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辯論持續了幾天。哈根斯的律師為其進行了無罪辯護,哈根斯自己也在法庭上陳述說:「我並不是一個騙子。我從吉爾吉斯坦、中國和美國獲得了三個教授頭銜,不是因為我追求頭銜,而是因為我確確實實做了規整的科學研究。」
海德堡地方法院分別於2004年和今年就屍體雕塑展以及濫用教授頭銜兩起案子宣判哈根斯有罪,兩次判決罰金總額達到312000歐元。對兩項判決哈根斯都提出了上訴。國家律師吉比斯在公訴書中稱,哈根斯在任何時候都不能使用不加注「中國」二字的教授頭銜。2002到2003年間哈根斯曾在無數封信以及一項具結保險中使用了「醫學教授」的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