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穩定機制獲歐洲法院認可2012年11月27日2012年11月27日複製連結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dpa廣告 盧森堡 歐洲法院在今天(11月27日)做出的一項裁定中指出,歐元拯救基金—歐洲穩定機制(ESM)協定是以合法形式產生的。該裁決稱,旨在幫助處於財政困境的歐元區國家的永久性拯救傘—歐洲穩定機制不違反歐盟的基礎協定。歐洲法院由此駁回了愛爾蘭獨立派議員普林格爾(Thomas Pringle)發起的一項起訴。普林格爾議員認為,歐洲穩定機制違反了里斯本條約中的「不抒困」條款,根據該條款,禁止一國對他國債務提供擔保。德國聯邦憲法法院已於今年9月批准了歐洲穩定機制協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