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1010 EU Hedgefonds
2010年10月27日歐盟:對倫敦並無不利影響
歐盟內部市場委員巴尼耶(Michael Barnier)顯然對達成一致感到自豪,"這是我們首次將金融服務業裡的一個重要領域納入全面的法規管理。"
按新規定,在歐盟範圍裡運作的對沖基金經理人將來必須註册。此外,他們必須公佈他們的投資戰略和風險。來自歐盟外國家的基金,從2015年開始須獲得一個所謂的"歐盟護照",才能進入歐盟。至今,最大的阻力來自倫敦金融場,在歐洲運作的對沖基金絕大部分在那裡落戶。但歐盟議會經濟委員會主席博爾斯女士(Sharon Bowles)認為新規則並沒有給倫敦帶來壞處,給歐洲其它地方則會帶來好處,"我認為現在整個歐盟的有關規定得到協調是件非常好的事。許多人忘記了,在倫敦,今天已經在監督對沖基金的安全性。現在這些在歐盟所有地方都生效,是好事。我覺得倫敦根本不需要為此擔憂。"
帶著新規則去20國峰會
這也是讓歐盟內部市場委員巴尼耶感到自豪的原因,因為歐盟現在可以帶著完成了的對沖基金監管規則前往首爾的20國峰會了。在峰會前,他尤其是要讓美國人信服,"我們將按20國峰會的決定充實我們的框架。現在我到美國去,跟美國當局合作,以保障大西洋兩岸的決定能夠並行不悖。"
歐盟內部就此取得一致,是提出相關建議的委員會、議會和成員國理事會之間複雜談判的結果。承擔這個艱難的中間斡旋任務的是比利時財政大臣兼歐盟理事會輪值主席萊茵德斯(Didier Reynders),但他覺得還沒有到慶祝的時候,"我們要在年底,在下一個決定作出的時候才慶祝這一切,這樣更好些。最重要的是說服成員國最大程度地同意議會提出的要求,最近一次各國經濟和財政部長參加的理事會會議期間就是這樣。現在需要做的僅僅是細節上的協調。"
這一妥協結果還須於11月底由歐盟議會通過。但這一步驟被認為完全是走過場。
作者:Christoph Hasselbach 編譯:平心
責編: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