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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引入貿易優惠新制度,中國失落

轉載或引用務請標明「德國之聲」<br>本站網址:www.dw-world.de/chinese2004年10月21日

歐盟計劃從2006年起引入一項新的面向發展中國家的貿易優惠機制。現行同類機制包含5個等級,新機制簡化到只包含3個等級。享受優惠的條件也剩下了一條,即進口物品佔據歐盟市場的份額。

歐盟現任貿易委員拉米圖片來源: AP

歐盟貿易委員拉米周三在布魯塞爾向媒體介紹了所謂的「普通優惠制度」。這一旨在簡化的新制度將規定各類物品進口歐盟的不同關稅。第一等級包括那些敏感物品象汽車、服裝、地毯、某些農產品以及錄象播放機。今後,以上物品進口歐盟將降低3.5%的關稅。非敏感物品可以不加關稅,直接進口歐盟國家。

第二等級包括大約7200種物品,它們的原產地國家必須遵守國際人權、環保標準以及勞工權益的有關協定。

第三等級規定世界上50個最貧困國家無限額、無關稅地進口各類物品到歐盟市場,但武器除外。

一個發展中國家或一個經濟騰飛國家怎樣才能進入到這個優惠機制中呢?唯一要滿足的條件是看這個國家進口歐盟產品的市場份額。如果來自一個國家的產品綜合來看超過了15%,紡織品超過12.5%,那麼這個國家便不可能受到這一優惠制度的關照。拉米舉了作為紡織品生產大國的中國為例,在他看來,中國到目前為止從同歐盟的貿易往來中是得到好處最多的國家。他說:

「紡織品和服裝行業,中國進口產品已佔歐盟市場的30%,大大超過12.3%的份額。印度紡織品大概佔據11%的市場份額,離規定上限還有一段距離。這便意味著,中國不再得到歐盟方面的優惠,而印度則卻可以。這些數字是顯而易見的,它們是唯一的標準。」

拉米認為,中國的紡織品進口歐洲將有所控制,而像孟加拉國這類的弱國將可能得到進入歐洲市場的新機會。他估計,絕大部分發展中國家都會進入歐盟的這一免關稅的進口優惠制度,但他再次重審,必須審核這些國家簽署與履行國際公約的義務。拉米說:

「簽署這些協定是一項公開的行動,但執行這些協定的情形則由某些機構調查後作出結論。這些國際性機構分別審核某一協議執行的情況。而我們是依據它們作出的結論的。」在執行協議方面,拉米認為,巴基斯坦到2006年會有機會進入這一優惠制度,但北韓和白俄羅斯的前景卻不很看好。

拉米周三推出的這一促進貿易、改善統治的優惠制度還要經過歐盟外長理事會、全體成員國以及歐盟議會的批准。如果這一文件得到批准,那麼它將於2006年1月1日生效,有效期暫定為3年。程序方面,願意受到歐盟貿易優惠的國家必須就減免關稅提出申請。來自非洲、加勒比海和太平洋地區的國家可以聯合起來辦理申請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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