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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欲強制德國禁止煙草廣告

2006年6月29日

德國被告歐洲法院,因為德國政府至今還沒有落實禁止為煙草產品做廣告的規定。

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 / dpa

歐盟委員會周三(6月28日)在布魯塞爾決定上訴歐洲法院,指控德國政府沒有在規定的2005年7月31日前,把歐盟的禁止煙草廣告指令轉化成本國法律。該指令禁止在報紙、廣播和網路上做煙草產品的廣告。

就這一問題,德國政府很可能將在另一個歐洲法院訴訟案中敗訴。6月13日,歐洲這個最高法院的檢察長已經建議駁回德國就歐盟禁止煙草廣告指令向歐洲法院提出的訴訟。因此,德國消費者保護部部長澤霍費爾(Seehofer)宣佈,德國政府將會迅速落實煙草廣告禁令,制定本國的相應法律。

早在去年10月及今年2月,歐盟委員會就已經警告德國政府,委員會可能會上訴。歐盟委員會衞生和消費者保護委員基普裡亞努(Markos Kyprianou)說:「香煙廣告美化煙草,誘惑青少年吸煙。我已下定決心,責成所有成員國落實歐盟的這一重要法律。需要時也會上告法庭。」

這一指令歐盟是2003年通過的。該指令也禁止香煙生產廠家贊助跨越國界的大型活動,比如一級方程式賽車,但允許繼續在電影院和廣告牌上做廣告,因為這些不屬於跨國界活動的范疇。德國的報紙雜誌出版界、廣告界、零售行業和煙草行業強烈批評歐盟的廣告禁令,稱它會影響業務,威脅4萬多個售貨亭、煙草店和加油站的工作崗位。

據歐盟委員會稱,鑑於德國現在極有可能敗訴,盧森堡已經撤回對德國的支持,並宣佈將在今年7月落實廣告禁令。此前也曾以上訴相脅的歐盟委員會稱,他們將會「密切注視」事態的發展。義大利、西班牙、捷克、匈牙利也面臨被告風險,因為歐盟委員會認為,這些國家的本國法沒有正確落實禁止贊助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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