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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美政府要求中國立即釋放劉曉波

2010年2月11日

歐美政府要求中國立即釋放劉曉波

北京高級人民法院周四(2月11日)宣佈駁回劉曉波上訴,維持北京中級人民法院去年12月25日對劉曉波的11年監禁判決。歐盟和美國對此深表遺憾,並要求中國當局立即釋放劉曉波。

美國駐華大使洪博培發表一份聲明稱,"對以和平方式表達政治見解的個人進行法律追究,違反國際公認的人權標準"。他要求中國政府立即釋放劉曉波,並尊重所有公民和平表達政治觀點及行使國際公認的自由的權利。

歐盟駐華代表西蒙‧夏普強調說,中國當局應該立即釋放劉曉波。他同時指出,"北京應當停止對零八憲章的其他簽署人的刁難或拘押"。

人權組織"國際特赦組織"稱,北京高法"錯過了一個糾正錯誤的機會"。該組織指出,對劉曉波的判決是對要求中國尊重人權的國際社會的直接打擊。

英國外交部一名發言人表示,英國政府對劉曉波的上訴未獲成功"非常失望"。這位發言人說,中國司法當局今天的裁決不能不讓人再度提出了關於中國國內是否有言論自由的問題。

德國聯邦政府人權專員努克(Nooke)稱,對劉曉波的判決是一項政治判決。他表示,"很遺憾,隨著做出這一判決,中國領導人又一次表明,它無意尊重基本人權"。(據路透社/德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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