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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美碳排放稅之爭

2012年1月13日

在去年12月21日,作為歐盟最高法院的歐洲法院裁定,自2012年1月1日起,所有在歐盟境內起降的航班都必須納入歐盟航空碳排放稅體系(ETS)。

ARCHIV - Ein Flugzeug startet am 17.02.2010 vom Flughafen von Frankfurt am Main vor zwei Kondensstreifen am Himmel, die sich kreuzen. Für Europas Fluggesellschaften droht 2012 ein heftiges Jahr zu werden. Die Staatsschuldenkrise dürfte die Branche mit Größen wie Lufthansa, Air France-KLM, British Airways und Ryanair tief in die roten Zahlen reißen, wie der Chef der Weltluftfahrt-Organisation IATA, Tony Tyler, am Mittwoch (07.12.2011) in Genf ankündigte. Foto: Frank Rumpenhorst dpa/lhe (zu dpa: "IATA: Europas Fluggesellschaften drohen hohe Verluste" vom 07.12.2011) +++(c) dpa - Bildfunk+++
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dpa

去年12月21日,歐洲法院裁定自2012年1月1日起,所有在歐盟境內起降的航班都必須納入歐盟航空碳排放稅體系(ETS)。

在裁決中,位於盧森堡的歐洲法庭表示,航空碳排放稅體系(ETS)並未違反之前歐洲與北美達成的開放天空協議(Open Sky Agreement)。 裁決還判定,ETS將在歐盟領空之外的碳排放量計入系統內的做法,不違反相關國際法規。

但即使如此,歐盟之外的諸多國家對此並不買賬,仍然積極試圖採取各種途經以對抗ETS。 目前而言,最強的反對聲音來自北京和華盛頓,俄羅斯和印度等國也不贊同ETS的施行。反對方主要的理由是,歐盟無權將非歐盟外的航空公司納入ETS, 更不應該將在歐盟領空外的排放計入系統。

報復行動

美國國務院對歐洲法院的裁決深表遺憾,並聲明其依然"基於法律與政策的考量強烈反對將非歐盟航空公司納入ETS"的一貫立場。其實早在裁定公佈前,美國國務院就警告過歐盟委員會,如果ETS得以通過,美國將採取"適當的回應措施"。

與此同時,中國的多家航空公司聲明,即使裁決通過,他們也不會參與ETS。

中國航空運輸協會(CATA)的常務秘書長在接受路透社的採訪中表示,"中國不會在碳排放稅的問題上與歐盟合作,因此中國的航空公司也不需要提升票價以應對額外的成本增加。"他又提到,中國的航空公司正在採取法律手段,並考慮向中國政府上訴要求採取應對性措施。

世貿協調並不是一個選擇

總部位於華盛頓的環境保護基金會(Environmental Defense Fund)的國際專員培索克女士(Annie Petsonk)認為,將這一爭議送交世界貿易組織仲裁的可能性不存在,因為世貿組織並不能處理有關航空業的任何議題。

對ETS爭執不下的雙方而言,最好的仲裁機構將是國際民航組織(ICAO)。 慕尼黑Noerr法律公司的環境與航空法方面專家認為,"因為大部分國家都簽署了國際民航相關協定,國際民航組織委員會可以做出裁定,而這一裁定可以交給位於海牙的國際法庭審核。"

然而,至今還沒有任何國家將此事件提交給國際民航組織;即使國際民航組織受理此案,相關的法律過程些可能需要數年才能完成,而結果的本身也充滿的不確定性。

美國法律

雖然通過其他法庭或國際民航組織的上訴前景尚不明朗,華盛頓已經採取了更為直接的挑戰方式以回應ETS。 美國國會正積極推動一項立法,該法案將認定任何服從ETS的美國航空公司違法。如果該法案得以通過,那麼美國的航空公司將處於如果不是在歐洲違法,就是在美國本土違法的尷尬境地。

作者:Michael Knigge 編譯:沈華

責編:李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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