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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郭玉閃被更換罪名宣佈逮捕。時評人長平認為,北京當局從破壞規則而不是遵從規則中得到了好處。

張平2015年1月7日

學者郭玉閃被更換罪名宣佈逮捕。時評人長平認為,北京當局從破壞規則而不是遵從規則中得到了好處。

Symbolbild Iran Internet Zensur
圖片來源: fotolia/mezzotint

(德國之聲中文網)一罪不成,又生一罪。2014年10月9日,學者郭玉閃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罪名是"尋釁滋事";今年1月3日,他被宣佈逮捕,罪名換成了"非法經營"。關注此案的人,包括辦案人員自己,大概沒人會相信這些罪名是真的,它們不過是當局用來迫害批評政府人士的法律"馬甲"。

在中國法律規定中,尋釁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場合起鬨鬧事,毆打他人,破壞財物等,也就是以前的"流氓罪"。近兩年來,這個罪名被廣泛用於打壓批評言論。在此之前,打壓批評言論的法律罪名多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一個典型的政治犯罪名。這個轉變不僅體現了當局對批評言論的污名,而且也讓打壓變得更加隨意。

非法經營罪也是打壓批評意見的一種常用手段,同樣是對異議人士的污名。很多人認為,顛覆政權與否尚可討論,但是經濟上讓當局抓住把柄就無話可說。事實上,這種把柄無處不在。一個NGO組織,只要印製一些材料發給別人,同時收取一點工本費,就已經是非法經營了。

尋釁滋事和非法經營都不是重大罪行,按照中國法律規定,此類涉罪在37天內查不出足以發布逮捕令的犯罪事實,就應該釋放回家。跟諸多批評人士一樣,郭玉閃被超期羈押近兩個月之後才宣佈逮捕。儘管輿論高度關注,當局對這種違反自己法律的做法,無意做出任何解釋。

尤其令人驚訝的是,正如此前知名律師浦志強的律師屈振紅被抓捕一樣,郭玉閃的律師夏霖也被拘押。這些拘押中,同樣存在隨意立案、超期羈押等問題。打壓律師使得罪嫌人的法律權益更加沒有保障,甚至變成失蹤一般音信全無。

郭玉閃曾參與營救被長期非法監禁的盲人律師陳光誠圖片來源: DW/Su Yutong

郭玉閃是已被取締的北京NGO組織傳知行政治經濟研究所創辦人及所長,曾參與營救被長期非法監禁的盲人律師陳光誠,幫助陳逃進美國駐北京大使館並前往美國。由於陳光誠案的傳奇性,外界認為郭玉閃被抓是由此招致的打擊報復。此事的確是當局不會放過的一個舊賬。但是,這並不是孤獨的事件。郭玉閃一直在從事公民社會及個人權利的觀念傳播,並參與到毒奶粉、鄧玉嬌案等維權活動中。這是一輪打壓維權人士的連環案,在他之前,許志永、丁家喜、劉萍、伊力哈木、高瑜、浦志強等繫獄;在他之後,黃凱平、夏霖、何正軍、柳建樹、薛野、徐曉等被抓(部分人士被釋放)。

這些人士中的大部分都被認為是溫和的反對派,他們相信中共也想建立和遵守規則,哪怕這些規則與民主國家不一樣。他們希望能夠促成規則的建立,並在規則之內推進改變。但是,他們被抓捕的遭遇顯示,北京當局並不想給人這樣的幻想。不僅如此,他們連自己制定的法律也肆意破壞。當局顯然認為,破壞規則而不是遵從規則能夠給政權帶來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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