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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媒:港府斥資千萬美金游說美國政界

2021年4月19日

位於香港的獨立英文媒體「香港自由新聞」報導稱,有數據顯示香港政府過去6年多總共花費了超過1000萬美元在美國進行遊說工作,尤其是針對中國官方極力反對的《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但收效甚微。

Hongkong - USA | Versammlung zum Menschenrechts- und Demokratiegesetz
為反對《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 香港政府在美國斥巨資做游說工作 圖為支持該法案的香港示威民眾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ZUMAPRESS.com/K. Tsuji

(德國之聲中文網)自稱是完全獨立的非盈利性英文媒體平台「香港自由新聞」(Hong Kong Free Press)近日發表文章揭露,香港政府花費了數千萬美元在美國從事游說活動,但效果卻甚微。

在這篇名為:「走進香港政府數百萬美金游說行動」的文章中,「香港自由新聞」報導稱,香港金融管理局審查了香港貿易發展局(HKTDC)及其游說公司多年來提交的披露文件,作為美國《外國代理人註册法》(FARA)規定的一部分,發現香港政府在2014年和2019年爆發大規模抗議活動後,至少在6次面對面的會議上專門就美國的《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向美國政客進行遊說。

1080萬和4820萬美金

「香港自由新聞」相關報導的核心數據來源包括坐落於美國的「反應政治中心」(The Center for Responsive Politics)。該中心專門追蹤美國政治中的金錢及其對選舉和公共政策的影響。根據該中心提供的數據,2014年到2020年期間,香港貿發局向美國遊說公司支付了近8400萬港元(1080萬美元)。在此期間,該局還從其總部收到了總計3.74億港元(4820萬美元)的營運費用。而這些資金來源和去向都是美國《外國代理人註册法》規定所必須披露的范疇。

針對「香港自由新聞」對其游說工作的質疑,香港政府發言人表示,其在華盛頓特區的代表 "主動向我們的對話者和聯繫人解釋香港的情況",並提出 "強烈反對香港法案"。

報導稱,在 "一國兩制 "下,香港不應該與中國外交使團以外的其他國家建立正式關係,但《基本法》允許香港在商業、貿易、旅遊和文化等領域與外國政府保持關係,以謀求自身利益。

香港貿易發展局不是政府的一個部門,而是由納稅人出資成立的法定政府機構,"致力於促進香港貿易",其網站上說。香港貿發局在華盛頓特區沒有辦事處,但經常與當地的香港經濟貿易辦事處合作。

目前公佈的訊息無法清楚顯示香港貿易發展局在美國設立的辦事處如何在大約6年的時間裡花掉了上述4800多萬美金。「香港自由新聞」在報導中指出,香港貿易發展局於1970年首次在美國設立辦事處,以促進兩地的商業交流。該機構在紐約註册為非營利機構,全年在美國舉辦數十項商業活動,例如招待會、研討會、晚宴和圓桌會議,討論在香港或亞洲的貿易和發展業務。此外,它還花大價錢刊登廣告,宣傳香港的貿易展會。

義務披露內容所透露的訊息

FARA的披露記錄了2014年至2019年間香港貿發局的游說者與美國參議員、國會議員及其工作人員的數百次通話和會面,還顯示至少有6次面對面的會面,專門討論《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

2020年11月27日,時任美國總統川普正式簽署了《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要求美國國務院每年向國會提交報告,以研判香港自治地位是否仍滿足1992年《香港政策法》的規定,並據此考慮香港是否應繼續享有特殊待遇。

除此以外,法案要求美國總統在該法生效後120天內,提交香港打壓新聞出版等基本自由和人權以及將相關人士引渡至中國大陸、拘留和審判的責任人名單。並依法凍結這些責任人在美財產,並拒絕他們入境美國。中國外交部對此回應稱「美方將所謂《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簽署成法,此舉嚴重干預香港事務,嚴重干涉中國內政,嚴重違反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是赤裸裸的霸權行徑,中國政府和人民堅決反對。」

2019年9月18日黃之峰、何韻詩等人受邀出席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CECC)就香港動蕩的局勢與美國對策舉行的聽證會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A. Samperio

而根據「香港自由新聞」的最新披露,就在參議院和眾議院外交關係委員會對該法案草案進行投票前約一周,香港駐美國總經濟貿易專員麥德偉於2019年9月12日與加州民主黨國會議員洛文塔爾(Alan Lowenthal )會面, 「討論美港關係......和香港人權法案」,披露文件寫道。 這次會議是由國會議員變成的游說者的斯圖帕克(Bart Stupak)安排的,他現在為一家名為Venable LLP的游說公司工作。

而當時正值香港民運代表人物黃之峰、何韻詩受邀出席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CECC)就香港動蕩的局勢與美國對策舉行的聽證會。「香港自由新聞」發現,在同一周的時間裡,斯圖帕克又發了三封郵件安排麥德偉與民主黨國會議員恩格爾(Eliot Engel)進行另一次會面。 然後在9月26日該法案通過參眾兩院委員會後的一天,這位說客又與恩格爾見面,再次討論該法案,記錄顯示。恩格爾當時擔任滅國眾議院外交關係委員會主席,是眾議院法案的共同提案人。從存檔記錄中並不清楚麥德偉最終是否參加了這次會面。

最終,《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正式生效。美國國會參議院全體通過、眾議院以一票之差通過。如果說香港政府在美國花費大價錢游說的工作起到了效果,也就僅體現在這一張反對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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