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跳轉至内容
  2. 跳轉至主選單
  3. 跳轉到更多DW網站

湖北高院維持劉漢、劉維等一審死刑判決

2014年8月7日

湖北省高院8月7日在咸寧市宣佈對前四川富豪劉漢、劉維等上訴案的二審判決結果,維持下級法院今年5月對劉漢、劉維的一審死刑判決。劉漢與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書記周永康的長子周濱是生意合作夥伴,而近日宣佈下馬的周永康曾於1999年至2002年擔任四川省委書記。

China Wirtschaft Todesstrafe für Liu Han
圖片來源: imago

(德國之聲中文網)劉漢案是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去年主政後發起反腐運動以來最令人矚目的私人商人的案件之一。案件之所以如此轟動而敏感,不僅因為該案的涉黑背景,還因為大陸媒體不斷披露劉漢是靠著和周永康的兒子周濱交情深廣而致富。他以四川為根據地發展起來的遍及電力、石油及房地產開發等多個領域的"黑金帝國",也正好和周永康的資歷背景及主管領域有關。

去年3月,曾排名中國富豪榜第230位的劉漢在北京首都機場被警方控制。2014年2月,湖北省咸寧市人民檢察署向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指控其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故意殺人等,共15項犯罪罪名。一並提起公訴的還有劉漢之弟劉維等35人。

2014年5月23日,劉漢、劉維等5人在一審中被判處死刑,另外5人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4人被判無期徒刑,22人被判有期徒刑。劉漢一審時對檢方指控組織黑道、故意殺人眾多罪名,辯稱自己"毫不知情、不會為區區幾百萬殺人"。宣判後,劉漢、劉維等提出上訴。

劉漢2010年1月在成都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dpa

8月7日,湖北省高院宣佈二審判決指出,劉漢和劉維所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非法買賣槍枝罪、開設賭場罪等罪行極其嚴重。雖然部分次要犯罪事實、個別罪名及量刑發生變化,但不影響死刑的適用,因此認定劉漢的上訴理由不成立,予以駁回,維持原死刑判決,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所謂對部分次要犯罪事實、個別罪名及其量刑進行改判是指二審法庭取消了劉漢的非法經營罪名,並對劉漢騙取貸款、票據承兌、金融票證罪進行了縮短刑期,減少罰金的改判。

政商黑金帝國

中國官方媒體稱,劉漢、劉維等是近年來國內公訴的特大涉黑犯罪集團。分析人士則認為,劉漢案其實是的一個外圍案件。在正式宣佈周永康因嚴重違紀接受調查之前,中國媒體一直沒有披露劉漢與周永康之間的直接關係,只在近期暗示劉漢的發跡與周擔任四川省委書記的時期吻合。在提到劉漢與周濱關係時,媒體也只是長期稱周濱為"其父有強大政治影響力"的無錫籍商人,不提周永康的名字。

周永康7月29日被宣佈立案調查圖片來源: Reuters

7月29日。新華社宣佈周永康被立案調查。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以來,被立案調查的最高級別官員,同一天,中國媒體《財經》雜誌報導,周永康之子周濱"因涉嫌非法經營罪"被湖北省宜昌市檢察署批捕。而不久前落馬的四川省委副書記李春成以及去年9月被立案調查的原中石油董事長、國資委主任蔣潔敏都被視為周永康的心腹大將。

劉漢、劉維等五人的死刑判決還將報請最高法院復核。在劉漢案一審宣判後,最高法院就在其官方微博上發表"劉漢等36人涉黑案一審宣判 法學家發聲支持法院依法打擊","依法公正審判彰顯法治力量"的表態,遭到一些律師等法學界人士的質疑。他們批評最高法院是在發表傾向性評論。

來源:路透社等 編譯:樂然

責編:凝煉

跳轉至下一欄 瀏覽更多相關内容
跳轉至下一欄 DW熱門報導

DW熱門報導

跳轉至下一欄 更多DW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