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澤林視點:被毒化的氛圍

2020年7月17日

西方國家也有國安法,也會因危害國安被追究刑責,為什麼中國為香港制訂國安法卻能引發如此大的爭議?德國之聲專欄作者澤林指出,這是因為中國與其他國家有著一個根本的不同:中國沒有可靠的法治。

Hongkong Sicherheitsgesetz
6月30日,頗具爭議的《港區國安法》生效圖片來源: Reuters/T. Siu

(德國之聲中文網) 香港國安法出台的方式,已經傳遞了十分清晰的訊息:"親愛的市民們,這不是針對你們,而是為了保障中國的國家安全。"從法律上來說,這倒是可以理解的:"一國兩制"包含"一國",而且"一個中國原則"為全球大多數國家所承認。

但是,北京也不應該為來自香港以及西方的反抗而感到驚訝。香港特區《基本法》儘管明確要求就國家安全立法,但是也強調了這應該由香港方面"自行立法"。香港人在過去二十多年間沒能完成這一立法,然而這並非就此繞開該條款的理由。尤其是在經歷了連綿數月的抗議以及去年11月香港民主派在地區選舉中大獲全勝之後,更不能這麼做。許多香港人現在都對國安法感到震驚。

在港區國安法通過後,川普宣布不再承認香港的特殊地位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AP Images/AP Photo/E. Vucci

北京現在給西方提供了一個口實。美國人不僅僅立刻利用了這個口實,川普总統還宣佈不再承認香港的特殊地位,並且針對一些中國高官出台了制裁措施。這一切正好符合川普的選戰需要。英國則為香港人免除了一項房地產稅,試圖為遭受重創的英國經濟注入一劑房地產強心針。部分西方國家還宣佈,如果香港人受到政治迫害,就能獲得庇護。

中國內地沒有可靠司法

香港國安法的最大問題顯而易見:為了打擊"顛覆政權"、"分裂國家"、"恐怖主義"行為,北京派出的國安人員可以在不受香港特區管轄的情形下進行立案調查、拘捕,還能在沒有逮捕令的情形下進行搜查、凍結財產、監聽網路通訊。理論上,在香港因"敵對行為"而被捕的人,也可以被送至內地受審。

這本無可厚非,畢竟在德國也有聯邦法庭和各州法庭之分,聯邦法庭可以推翻州級法庭的判決。但是和德國不同的是:中國內地和香港的法治程度差別非常大。在內地,共產黨機關的話語權要大得多。

將試圖分裂國家的行為納入刑責,這也本無可厚非。在德國,分裂國家的政治行為也會被定義為"違憲"。2017年1月,面對一則要求就巴伐利亞獨立舉行全民公決的訴狀,德國聯邦憲法法院只用了三句話就予以駁回。現在"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或者"香港建國"之類的口號,也以相似的理由被禁。打出支持"藏獨"、"台獨"、"疆獨"的旗幟也會被追究刑責。即便是西方分析人士也問道:"為什麼國際通行的法規就不能應用於中國?而且這也沒明確抵觸與英國約定的'一國兩制'。"

作者澤林(Frank Sieren)在北京生活了20多年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dpa/M. Tirl

答案也非常簡單:中國內地沒有可靠的司法。

沒有公正的審判

有人也許會指出,在德國,叛國、危害法治等行為即便是在境外實施也同樣會被追究刑責;更不用提美國911事件後出台的國家安全法案、以及未經審判就在別國領土上擊斃本‧拉登。

不管如何辯解,中國內地和其他國家有著一項北京當局閉口不談的重大區別:在香港、德國、乃至美國(暫且不談關塔那摩問題),當事人有很高的概率得到公正的、符合西方標準的司法審判。但是在中國內地,卻不是這樣。

儘管新出台的香港國安法也明確表示要尊重《基本法》。但是,只要法庭按照中共的標準進行判決,這種"尊重《基本法》"又能對被告人有多大的價值呢?

中國如何解讀港版國安法?

香港國安法的第四條指出,維護國家安全應當尊重和保障人權。同一條款還提到要保護香港的言論自由、新聞自由、出版自由、集會遊行示威自由等權利。從現有跡象來看,香港媒體似乎也能繼續進行批評報導。目前,凡是外國媒體能報的內容,以《南華早報》為代表的香港媒體也都能報。

但是,新法律究竟將怎樣實施,還有許多未知數。這同樣是因為北京獲得了司法權。比如:民眾要求更多的政治參與、要求擴大社會保障,但不要求香港獨立,這樣的示威活動是否會獲批准?從港版國安法的字面上來看,哪怕這場示威活動吸引上百萬人參加,也依然必須被允許。但是,北京當局也會這麼看嗎?

還有一個關鍵問題則是:如果北京認為香港人觸犯了國安法,刑罰究竟會有多嚴厲?

自從新法生效以來,已經有數百人因為非法集結而被暫時拘捕,但是只有大約十人受到了觸犯國安法之檢控。具體的開庭日期暫時還未確定。

如果北京認為香港人觸犯了國安法,刑罰究竟會有多嚴厲?圖片來源: Getty Images/AFP/I. Lawrence

暫未"祭旗"

然而,在許多香港的公共機構中,人們已經開始變得謹慎:學生們被告知不要在課堂期間做出政治性舉動,圖書館、書店中的"顛覆政權"之內容顯然也正在被檢查。這一切究竟會走多遠?

根據這部法律,由強硬派人物鄭雁雄執掌的新機構"駐港維護國安公署"並不會以"危害國家穩定"為由去指控每一個批評中國的人。但問題是,北京當局也會這麼看嗎?在中共眼中,究竟怎樣的行為才會被界定為"顛覆政權"?

新法案暫時還沒有拿任何民主派領袖"祭旗"。不過,羅冠聰等部分知名人士已經穩妥起見離開了香港。還有些民主派人士則繼續參與香港立法會選舉,比如黃之鋒,他令人驚訝的宣佈以獨立參選人身份角逐立法會議席。還有北京的"眼中釘"戴耀廷,他成功地組織了民主派的初選,他至少目前也沒有被捕。大約有61萬人在上周末參加了民主派初選,但是中聯辦卻將此次具有象徵意義的抗議性投票稱為"嚴重挑釁",認為有可能觸犯了香港國安法。這昭示了接下來局勢快速發展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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