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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坎土地抗爭顛覆了「中國模式」

2011年12月30日

12月27日中國總理溫家寶在肯定農村政策對頭,農村形勢大好的前提下,提出「有必要大幅提高農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分配比例」,這種政策微調能改變中國尖銳的「三農」問題嗎?中國著名農村問題研究員姚監復通過對烏坎事件的解析,否定了中國改革模式。

中國每年發生數萬起「維權事件」圖片來源: Yomiuri Shimbun, Shiomi Kadoya/AP

中國社會科學院馬克思主義研究院2009年編撰了厚厚的大型藍皮書《中國道路與中國模式》,把專制政治加GDP崇拜捧為放之四海而皆準的「中國模式」,似乎為世界各國提供了21世紀的學習樣板,象20世紀蘇俄的十月社會主義革命道路一樣,為國際共產主義運動和世界革命做出了歷史貢獻。原中共中央宣傳部部長朱厚澤在重病期間仍然關注對「中國模式」的宣傳,他擔心「中國模式」可能在21世紀使中國成為邪惡勢力把世界引入災難,正如同20世紀蘇聯列寧史達林的十月社會主義革命道路那樣,最終給蘇聯、中國和世界帶來災難。朱厚澤現在可以安息了,因為廣東陸豐的烏坎農民發動了保衛土地權益的抗爭取得了初步勝利,點燃了中國又一次土地革命的星星之火,證明了「中國道路」走不通,「中國模式」被中國農民的抗爭顛覆了。

1989年後的」富官」改革使政府合法地成為地主

正是中國社會科學院編撰的「中國道路與中國模式」一書中收集的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黨國英研究員撰寫的有關農村發展的專題報告,準確地、如實地、深刻地指出了,1989年以後的改革,使各級政府合法地成為中國最大的地主。這也證明了20年來把官員製造成為地主階級的「中國道路」是失敗的,這種「富官改革」是危險的,這樣的「中國模式」是破產的。

1982年彭真主持修改的憲法,明確規定「城市土地屬於國家所有,農村土地屬於集體所有」,但是不明確城市的定義是什麼,如何確定城市的範圍,農村土地如何合理地公平地徵收為城市土地。因此,一系列派生的土地徵用法規,實際上成了剝奪農民土地所有權的硬性法令,各級政府部門和領導人都自己有權以「開發區」、「園區」、「重點項目」等名義,以低補讓價徵收農民土地,再高價買給開發商,從中牟利。地方財政,收入來源60-70%來自徵地賣地,成了土地財政。徵用每畝農地的補讓,按三年農作物平均產量折價,寧波為1萬元補償費,但賣給開發商可漲價到50萬元以上。如徵用1畝地,純利潤增值49萬元,全國的1億畝地就相當49兆元。巨大的尋租空間,幾十兆元的租金,造就了渾水摸魚的以權撈錢的大量貪官污吏,形成了龐大的各級政府以改革名義合法地壟斷土地所有權的新地主階級,同廣大農民成為利益相背的對立面。經濟上的土地權利益衝突的新式地主官員和失去或將失去土地的新式貧雇農,成了利益對立的不同利益群體,也可稱為階層、階級。這樣的「中國道路」和「中國模式」有什麼值得誇耀之處?烏坎農民的抗爭,實質上是土地革命,戳穿了「中國模式」的神話。這既是經濟抗爭,也是政治鬥爭,烏坎農民抗爭之道,倒可能成為值得歌頌的新的「中國道路」。

烏坎農民重新點燃了海陸豐土地革命之火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20世紀的20年代,中國共產黨彭湃在廣東話陸豐點燃了中國土地革命的星星之火,一直到中共政權建立之初農民才實現了「耕者有其田」的夢想,但是僅僅三年,合作化,人民公社化剝奪了農民的土地所有權,使農民又變成了國家農奴。80年代不徹底的跛腳改革,並沒有返還農民的土地所有權,保持了產權模糊的農村土地集體所有權,繼續否定土改以後的土地私有制。90年代以後的經濟發展,是以剝削農民工的勞動、剝奪農民土地為基礎,形成了新的地主階層與貧農階層的階層分化,農村相對貧困化。烏坎農民捍衛自己土地權利的勇敢鬥爭,標誌著中國的農民開始覺醒了,有自己組織的群體性經濟與政治結合的抗爭開始了,中國大地的新一輪反抗新式地主階級的土地革命的星星之火已經點燃了。這是真正的正義的「中國道路」。如果當局不敢正視與承認官民已是對立的階級關係的現實,不敢承認農村的非政府組織、不敢以對話、談判的方式處理人民內部矛盾,只會以暴力維穩的武力鎮壓、迫害農民的方式擴大矛盾,那末,必將激化矛盾、惡化事態,擴大抗爭影響,最後只能是「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2011.12.26

作者:姚監復
責編:達揚

作者簡介:姚監復,1957年畢業於哈爾濱工業大學。曾任中國農機研究院工程師,原中共中央農村政策研究室、國務院農村工作研究室研究員。哈佛大學燕京學社協作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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