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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功權「認罪影片」險上央視

2014年2月7日

企業家王功權取保候後,近日他的友人、地產商人潘石屹多次對外透露王功權近況;昨日潘石屹再發微博,暗指王功權遭當局強迫「認罪」,「認罪」影片險上央視。

Wang Gongquan Geschäftsmann China Archiv 2011
圖片來源: picture alliance/ANN/China Daily

(德國之聲中文網)在中國企業家王功權於上月取保候審後,近日他的友人、中國知名地產商人潘石屹多次在微博上透露王功權近況;2月3日凌晨,潘石屹在自己的微博上傳與王功權在1月28日中午聚會的照片,包括知名文化人王小山、企業家任志強等人 在內的1700多人轉發了該照片,但該照片也很快遭到刪除。

2月5日晚間,潘石屹又發表一則較為隱晦的微博:"一朋友出來。我(問):挨打了嗎?他(說):沒有。我(再問):挨餓了嗎?他(再答):沒有,每天都有熱騰騰的大饅頭";2月6日,潘石屹又發出博文:"看到一報紙說,他們給你錄節目了,我一直沒有看到播出。他:他們給我買了一套西服,換下了我的囚服。稿子反復修改。節目一共錄了六遍。他們強調錄節目時要自然、真誠。可能是錄的不理想,電視台就沒有播出"。這兩條微博很快遭刪除。王功權的一些朋友和很多網友認為,博文中所稱的"他"應該是指王功權。

早在2013年12月5日,香港《南華早報》援引三個不同的訊息源報導,在一份影片裡,神情憔悴的王功權現身,表示將與他的同道、法學學者許志永劃清界線,知情人曝出,王功權的"認罪影片"或許在央視播放,知情人還稱王功權在看守所受到虐待。1月22日,北京一中院公佈王功權被取保候審。

現年52歲的王功權為中國知名的風險投資企業家,也是"新公民運動"的積極推動者和幕後金主,其一直是公盟創始人之一的法學學者許志永的支持者。2012 年底,王功權、許志永等人聯名發起"要求官員公示財產聲明"。2013年7月16日,許志永被警方刑事拘留後,9月13日,王功權也被刑拘;10月21日,王功權被北京檢方正式批捕。

2013年9月,薛蠻子的「認罪影片」在央視播出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dpa

"央視充當當局的打手和宣傳機器"

潘石屹的微博再引網友熱議,網友評論王功權險成另一"薛蠻子";在去年中共當局對"網路大V"的打壓中,投資人"薛蠻子"被抓捕後,央視《朝聞天下》節目中,播出了一段長達10多分鐘的"薛蠻子"認罪影片;其後;雲南網路名人邊民和《新快報》記者陳永洲皆在被拘後,於看守所錄製"認罪影片"再在央視新聞頻道播出。

在此期間頗為耐人尋味的插曲是,2013年12月1日,央視《24小時》、《面對面》等節目的前製片人王青雷在微博上發表辭職聲明時,怒揭央視超越媒體底線,在薛蠻子事件中,大幅報導其"嫖娼行為"和播出"認罪影片",充當當局的打手和宣傳機器。

律師王成向德國之聲表示,薛蠻子、陳永洲等人影片的拍攝都是於這些"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之時,依照相關法律,在此期間,除辦案人員外,可以申請會見的只有律師,家屬也很難會見,為何央視如入無人之地,總能輕易的拍到他們的"認罪影片"?在一條本應完整的司法鏈條中,央視又扮演了什麼角色?"作為國家的訴訟司法程序來講,在公檢法還未辦理這個案件完畢之前,讓媒體直接進入看守所裡拍攝所謂的認罪影片,這是不得當的。另外在案件沒有終結之前,把犯罪嫌疑人認罪的消息透露到外面,本身就是錯誤的,一個人到底有沒有罪,不是要本人來確認,而必須是司法機關。"

央視在這些案件中是何角色?圖片來源: DW/F. Wan

"有意屈辱當事人人格和毀其公信力"

就此也有多位律師和學者質疑中國當局用類似"文革遊街示眾"方式,以起到威懾公眾的作用。政論學者陳子明早前在接受德國之聲採訪時也指,當局借此舉意在屈辱當事人人格和毀其公信力,這是一種違反人權的作法。

王成也表示,王功權前代理律師陳有西曾透露,王功權被送入看守所後,被密集提審;不久前不願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士也告知德國之聲,王功權在看守所時,當局以家人和朋友安全相威脅、還要求他解聘欲為他進行無罪辯護的律師陳有西,阻止其與律師會面等。

王成認為類似王功權案,很多"犯罪嫌疑人"在不自由的狀態下,被當局威脅"認罪"或是寫"悔過信"等,這些不一定是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作為一個公民來講,尤其是在中國這樣一個法治不健全的環境下,犯罪嫌疑人和外界隔絕的情況下,作出違心表示,是可以理解的。"

網友"黨國模範協會"調侃道:"王功權沒有上央視認錯,實在是對具有劉雲山(中宣部前部長)特色的法治社會,造成了嚴重傷害。"

作者:吳雨

責編:樂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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