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1503 int. wang hai
2010年3月15日德國之聲:首先,我找到您的聯繫方式就費了一番周折,遇到了一些"真假難辨"的網址,好幾個網站都叫"王海",最後才找到您的維權網站,就是域名以cn結尾的那個。
王海:對,wanghai.cn, wanghai.net是我的維權網站。
德國之聲:那您介紹一下您目前消費者維權工作的重點吧。
王海:兩部分:一是幫企業做一些品牌保護,主要是調查造假窩點,協助有關單位將其進行取締。另一個是做消費者權益保護,專門打擊欺詐行為,為消費者提供法律援助等。
德國之聲:您收到的最常見的消費者投訴有哪些?
王海:涉及到方方面面,很多領域。現在較多的,比如房地產領域,比如買了房子後發現面積縮水,或是承諾的裝修等配套服務沒有兌現。比如小區配建了一些設施,比如一些面積被開發商用來作停車位,那麼如果再向業主收車庫的租金,這就屬於不符合規定的做法了。還有就是中國的"分時渡假",就是給你描繪一個很好的遠景,你可以到100多個,甚至200多個國家旅遊,只要交10萬元,在20年或更長時間內,每年選出一個星期去哪裡哪裡渡假,可以住在旅遊公司指定的渡假村等。但是,這樣的公司往往開兩年後就倒閉了,就跑了,製造大量的騙局。受騙的消費者中,中老年居多。還有就是現在的網購,網路銷售,還有在電子市場都存在嚴重的欺騙現象,這是我們接觸比較多的投訴。
德國之聲:聽您舉的這些例子,好像現在的"打假"的範圍已經和以前有了很大差別。已經不再是單純的買了什麼假冒的商品,我還記得,10幾年前"王海現象"這個詞出來的時候,"打假"的對象還比較侷限在品質差,做工粗糙的"假冒偽劣商品"。
王海:是這樣的。10多年前,消費者面對的更多的是劣質的、冒牌商品。這些東西的特點是,假貨就是假貨的價錢。比如5元一雙假耐吉的襪子,消費者知道這個襪子的品質肯定好不了。那麼現在不同了,現在的欺騙性強了,同是一雙襪子,銷售商會說"這個襪子能治病,能延緩衰老,能美容"等等。這樣一雙襪子就能賣200多元。現在一些好不具備任何功效的產品,食品等,銷售商會說"吃了這些食品後,會怎麼怎麼好",這都是完全的欺詐行為。而且有些所謂的"中國名牌"也存在這樣的問題。我們曾對20多個"中國名牌"服裝進行過檢驗,發現面料標識和實際成分不符:說是100%純棉,實際上只有50%棉;說是羊絨,其實不是羊絨。
德國之聲:您提到"中國名牌",我想到了一度被廣告宣傳為名牌的"三鹿"奶粉。像"毒奶粉事件",還有屢屢發生的一些"豆腐渣工程事件",這樣的事件還屬不屬於侵犯消費者權益的範圍?或者已經屬於刑事犯罪了?
王海:"豆腐渣"工程屬於刑事犯罪, 因為埋單的是政府,所以不屬於侵犯消費者權益。 而三鹿奶粉既是犯罪又是侵犯消費者權益。國內打假有兩個特點,一個是行政處罰稅收化,一個是消費者利益代言人組織在立法和市場監督領域缺位。行政處罰稅收化的結果是欺詐行為蓬勃發展,消費者組織缺位的後果是消費者在立法尤其是國家標準和市場監督上喪失了話語權。
德國之聲:您剛才說到中國打假的特點,那我還想提一個比較特別的現象。中國有些大城市裡有幾層高的商場,專門銷售"假名牌",這樣的商場還永遠是門庭若市,生意興隆。您覺得,為什麼消費者明知是假的還要去買呢?
王海:假名牌在中國的市場實際上還是非常有限的。主要侷限在奢侈品上,LV, Gucci等品牌,主要是年輕人追求時髦,又沒有這樣的經濟能力。買假名牌,其實就是為了滿足一種可以說不太正常的消費心理而已。
德國之聲:您剛才說在維權工作中有一方面是幫助企業做品牌保護。德國每年有一個"金鼻子仿冒獎",是個搞笑的獎項,授予仿冒產品最逼真的廠家以表挖苦和諷刺。如果誰得了這個"金鼻子",公司和產品的形象會大損,所以大家都還算"自覺",盡量維護自己的聲譽。那麼這個獎項也就間接地打擊了仿冒行為。您覺得這個獎項模式在中國能不能也推廣試行一下?
王海:應該不會,短期內不會。中國最大的問題就是,消費者組織缺位。中國消費者缺乏真正的代言人,無論在立法層面,還是市場監督層面,都缺乏足夠的代表消費者權益的組織出來說話。在中國,如果是制定和消費者權益有關的法律,更多的是由企業來起草,通過這些法律法規是人大,而人大代表中幾乎一半是企業家或企業的法人代表。這就很顯然,缺乏消費者的話語權。普通消費者由於缺乏組織,也很難拿出來證明你調查或研究的論斷。中國的許多"國家標準"都是由企業出資來起草的,那麼企業當然會最大程度的把自己的利益寫到這些"國家標準"裡面。
德國之聲:您覺得在中國,切實做到保護消費者權益應該從哪下手?
王海:最切實的是要解決兩個問題。一是消費者組織缺位。現在中國各行各業都有行業協會,還有商會等。但是一個區一般只有一個消協,還是官方的,而且只有辦公經費,沒有開展業務的經費,所以我認為應該鼓勵中國消費者組織的發展。另外一個是應該加強對消費者的司法救濟。在美國平均一個消費者權益案子的賠償費用在35萬美元,在中國一個消費者打官司可能只能拿到1000塊人民幣的賠償,這個差距太大了。還有在中國,消費者的維權成本,比如訴訟費等,都很難獲得補償,所以會造成"贏了官司,賠了錢"的狀況。這種現狀也亟待改變。
採訪記者:謝菲
責編:樂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