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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荔蕻對9月刑期不服提出上訴

2011年9月9日

北京一個區法院周五以"尋釁滋事"罪判處人權活動人士王荔蕻9個月 有期徒刑。王荔蕻不服上訴。德國政府人權專員稱,該案讓人得出政治迫害的印象。

Prozess gegen Menschenrechteaktivistin Wang Lihong geöffnet. Unterstützer von Wang versammelten sich vor dem Gericht trotz des großen Polizeiaufgebots. Foto Amy 12.08.2011 in Peking. Zugelifert von der China-redaktion Wang Lihong, China, Peking, Prozeß, Menschenrechte, Menschenrechtler
2011年8月中旬庭審時庭外支持者圖片來源: Amy

"判一天都多,我媽媽無罪"

北京朝陽區溫榆河法庭周五的法庭判決只有10分鐘。法庭接受了檢察署的指控,判定王荔蕻有罪而獲9月監禁。王荔蕻當庭表示對判決不服,申請上訴。

美聯社的報導稱,聯繫到這一罪名最高可判5年,以及中國政府對異議人士一貫強硬的打壓行為,這一判決顯得相對較輕。一名外交官對德新社表示,"我們曾擔心出現更糟糕的情形。"現年55歲的王荔蕻今年3月起已被關押審理,按照一審的判決,她將於今年12月恢復自由。

參加判決旁聽的王荔蕻的兒子齊建翔在判決宣佈後對媒體說:"判一天都多,我媽媽無罪。" 他說,母親之所以上訴,是因為"我們覺得判決是不公平的。她是無罪的"。

今年3月王荔蕻被拘留以來,她的案子受到國際社會的廣泛關注。她的支持者、西方國家政府以及人權組織發起了一系列聲援活動。每到開庭的日子,都會有支持者趕到法院申請旁聽或者在法庭外舉行聲援她的抗議。審判當日,有數十名支持者在庭外聲援。一些外國機構的代表試圖進入法庭,但沒有得到許可。一名外交官說,"我們被告知庭內已沒有位置。"

對積極參與公共事件的懲罰

公訴書指責王荔蕻於2010年4月間參與了"福建三網友案"的圍觀活動,這是"尋釁滋事"的根據。去年,包括王荔蕻在內的30多人趕往福州參與圍觀這一案件的審理。他們在法庭外打出橫幅,高唱歌曲以聲援三網友。但國際人權組織認為,王荔蕻被抓,是對她積極參與公共事件的懲罰。

她的律師劉曉原今年8月曾提出,如果當事者在福建犯有擾亂公眾秩序的罪行,為什麼不在當地逮捕及提出公訴,為什麼轉到北京?他在網上公開的一個寫給法院的文件中指出,"被告王荔蕻以及其他網民表現出理智、和平、文明和非暴力。"他還指出,王荔蕻案子開庭時,法庭外也有圍觀,而且人數相似,"但他們的活動既沒有影響法庭聽證,也沒有破壞交通。"

律師方認為,判決不公正,因為法官阻止被告方出具證據,此外,法庭拒絕觀察員到場。他們有10天時間籌備上訴。

替我在網上問候大家

齊建翔說,母親在判決宣佈後非常鎮定,她對兒子說,"替我在網上問候大家。"王荔蕻的支持者說,他們將繼續積極參與公共事件,王荔蕻以後也會參與進來。"王大姐對社會充滿責任感","出獄後她一定會積極參加到建立法治與民主社會的活動中來。"法庭外,大量警察在執行任務。來自美國、捷克、德國,英國、奧地利、瑞典、挪威、加拿大、澳洲以及歐盟的外交官也來到法庭門外。

德國聯邦政府人權事務專員勒寧(Markus Löning)要求立即釋放王荔蕻。他說:"不論對王荔蕻的指控,還是對她不正常的過長羈押審理,都讓人得出政治迫害的印象。"他表示,中國必須尊重自己公民的言論及結社的權利。

 

李魚綜合報導

責編:葉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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