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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新聞鍾沛權判入獄 美議員:香港已非昔日香港

2024年9月27日

「香港立場新聞被指煽動案」今年8月被香港法院裁定「串謀發佈煽動刊物」罪名成立,26日宣告量刑,前總編輯鍾沛權被判入獄21個月、時任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則即時釋放。

圖為2023年7月林紹桐(左)及鍾沛權(右)離開法庭畫面(資料照)
《立場新聞》前總編輯鍾沛權(右)被判入獄21個月、時任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左)即時釋放圖片來源: Tyrone Siu/REUTERS

(德國之聲中文網)香港《立場新聞》前總編輯鍾沛權、時任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判刑結果週四(9月26日)出爐。法官郭偉健主張,涉案人士參與香港當時的抗爭,與港府抗衡,因此監禁為「唯一合適刑罰」。

郭偉健裁定鍾沛權23個月監禁,同時減刑2個月,最終判處鍾21個月監禁。由於他先前因此案已經還押349日,實際仍須再服刑9個多月,且即時收監。林紹桐的量刑則是以14個月為起點,不過法官考量到林被診斷出患有罕見疾病,進一步減刑,讓他無需入獄,即時釋放;《立場》母公司則罰款5000元港幣。

港媒《法庭線》報導,鍾沛權在得知林紹桐的判刑後露出笑容,林妻則於旁聽席拭淚。

據《香港01》、《明報》報導,法官郭偉健認為,《立場》並非「單純的新聞工作者」、「打擦邊球的人才會擔心誤墮法網」,認為該報曾為特定民主派人士助選,重申《立場》意圖發佈煽動言論。

對於辯方律師稱鍾、林誤墮法網,法官則持反對意見,認為法例早已提供指引「可以發佈甚麼,不可以發佈甚麼」,並稱任何新聞工作者都知道首要責任是講真話、不是講假話,也不是講半真、半假的話,只要盡力查證,自然有客觀基礎。

由於鍾沛權先前因此案已經還押349日,實際仍須再服刑9個多月圖片來源: David Chan/ZUMA Press Wire/IMAGO

今年8月29日,郭偉健已裁定《立場》的政治理念是本土主義,媒體路線為支持及促進香港本土自主,並在反送中期間成為「抹黑和中傷中央及特區政府的工具」。

2021年12月29日,香港警方國安處以涉嫌違反《刑事罪行條例》「串謀發佈煽動刊物罪」為由,拘捕鍾沛權和林紹桐,搜查《立場》的辦公室,同日《立場》宣佈停運。

同年12月30日,警方落案控告鍾沛權、林紹桐及《立場》母公司 Best Pencil(Hong Kong)Limited「串謀發佈煽動刊物」罪。鍾沛權和林紹桐申請保釋被拒,兩人其後於2022年11月和12月獲准保釋。

各方反應

量刑結果公佈後,香港政府在聲明中稱判刑「彰顯公義」,並稱「本案自作出判決後,部分人士就香港的新聞及言論自由表達憂慮,亦有外媒或其他別有用心人士及反華組織、反華政客作出不符事實及純為政治目的之言論,惡意抹黑香港特區」。

香港記者協會(記協)指出,不論刑期為何,鍾、林兩人因新聞工作而被定罪、判刑,已對香港新聞業界造成不可逆轉的傷害,並表態反對港府以煽動罪、《香港國安法》及23條《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等法例,檢舉控告依《基本法》行使權利,以及進行新聞工作的人士及機構。

記協表示,雖然傳媒並非「法外之地」,但當前可以合法報導和刊登的議題擊評論比以往大減「是不爭的事實」,煽動罪最高刑期提升至7年已讓香港新聞工作者難以無後顧之憂的履行職責,加上檢方在審訊期間擴大審查範圍,企圖向被告逐字逐句盤問,加劇新聞業界自我審查風氣。

記協強調維護國家安全無可厚非,但容讓新聞工作者敢言直諫、社會能暢所欲言,是維持香港繁榮穩定所必須,亦是維持其國際良好形象的重要一環。

頭條新聞之死﹕國安法下港媒寒冬前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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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國界記者組織東亞辦事處執行長艾瑋昂(Cédric Alviani)表示,鍾沛權與林紹桐是為公共利益服務,不應該被拘留,呼籲國際社會加大對中國施壓,確保鍾沛權與其他被關押的記者獲釋。

國際特赦組織中國議題團隊主任莎拉.布魯克斯(Sarah Brooks)表示,對被告的判決「僅僅是因為他們盡了自己的職責,這讓香港新聞自由又經歷了黯淡的一天」。

美國眾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主席、眾議員麥考爾(Michael McCaul)批評,香港法院的裁決顯示出北京的「政治動機和對社會的普遍控制」,「香港不再是昔日那個充滿活力、自由的城市;公民現在面臨著令人心寒的現實,即行使公民自由——包括言論自由——都可能會被根據中國法律起訴。」

 

(美聯社、香港01、明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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