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氣候基金」奢侈的投資者
2012年6月20日
(德國之聲中文網)儘管人們對如何保護氣候有許許多多的辦法和主意,但是,恰恰是門檻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往往在這方面缺乏資金。今後,氣候保護將不會功敗於此。國際社會打算從2020年開始,為保護氣候以及適應氣候變化提供一千億歐元的資金。那麼,資金投入哪些項目最能夠發揮作用?「綠色氣候基金」組織(GCF)將對此作出決定。這一國際組織將擁有300多名員工。
設立「綠色氣候基金」的決定是在去年12月召開的南非德班氣候峰會上作出的。談判非常艱難,持續了一個晚上,一直到周日凌晨、在峰會結束前一個半小時才達成協議。「綠色氣候基金」被視為峰會少數具體成果之一。為此,發達國家將履行義務,為氣候保護提供更多的資金。
環保組織「綠色和平」(Greenpeace)的氣候專家施特凡•克魯格(Stefan Krug)說:「基金的設立一拖再拖。」因為「綠色氣候基金」的構想源於2009年的丹麥哥本哈根氣候峰會,參加2010年墨西哥坎昆氣候峰會的國家也決意推動設立「綠色氣候基金」。在德班,參會國才為「基金」奠定了基石,現在進入細節,而在細節上尚有爭議。
誰為氣候基金出資?
問題在於:基金的賬戶至今還空空如也。儘管基金的數額已經確定,但是,從長遠來看,「綠色氣候基金」的資金從何而來,各國尚未達成共識。克魯格說:「資金來源必須不受政治氣候變化的影響,不取決於這些國家一時的財政狀況,不然,基金就無法得到保障。」
可以確定的是,除了相關國家以外,還要有私人出資者參與。德國發展援助部部長尼貝爾指出:「要通過創新融資手段和傳統的財政預算向氣候基金注資,我們打算及早啟動一個為時多年的注資機制,在發達國家之間公平分配負擔。此外,還要利用公共資金,激勵並調動私人投資。」尚不明確的是,私人出資部分究竟佔多大比例。
此外,徵收全球稅的議題也在討論中,譬如徵收輪船和飛機的碳排放稅或金融交易稅,其收入可納入「綠色氣候基金」。然而,爭論各方在這一點上互不相讓。根據美國和中國的看法,各國政府根本不必參與氣候保護的融資,問題完全可以由私營經濟來解決。也就是說:不徵收全球稅來為基金充資。而包括德國在內的大多數歐洲國家,正是希望以歐盟航空碳稅為樣板,徵收全球稅。氣候專家施特凡•克魯格則建議減少對煤炭等化石能源載體的補貼,這將會給各國更多的財政空間,為基金提供資金。
用一個基金統合各方資金
在「綠色氣候基金」設立之前,氣候保護的資金來源五花八門。應對氣候變化的資金來自各種不同的機構:「適應基金」、「全球環境基金」,還有許多雙邊發展合作項目。設立「綠色氣候基金」的目的,就是要取代這些眾多的單個行動,統合經費和技術訣竅。
除此之外,「綠色氣候基金」還要為發展援助政策的範式帶來一個根本性的轉向:它的任務將不是在各發展中國家啟動孤立的氣候項目,譬如單單修建一座風能發電站,而是將該國的所有領域都納入項目──從經濟界、政界,到公民社會。
再者,發展中國家本身也應該參與應對氣候變化的後果。德國發展部部長尼貝爾說:「為此,它們需要發達國家的幫助。『氣候基金』將成為國際氣候保護融資結構中的核心組成部分,促進發展中國家和門檻國家改變發展模式,轉向低碳和有利於保護氣候的發展。」
結束發展中國家和發達國家之間的糾紛
與「綠色氣候基金」密不可分的是,發達國家承諾比以往更多地為氣候保護出資。基金還要結束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之間的糾紛。迄今為止,每次談到誰應該為阻止氣候變化出錢時,就會出現糾紛。
基金將由一個24人組成的董事會領導,來自工業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的代表人數均等。基金會臨時秘書處的負責人赫寧•烏斯特(Henning Wüster)說:「領導層由雙方以數量均等的人員組成,這是基金會一個重要的創新,得到各參與國的好評。」
目前,各地區內的國家還在討論是由誰來代表該地區進入董事會,所以尚未提名,這也是為什麼董事會第一次會議不得不被推遲的原因。但是,赫寧•烏斯特認為這也是件好事,他說:「各國對基金很感興趣,都要參與其中,這當然會給董事會的提名增加難度。」
「綠色氣候基金」是否落戶德國波昂?
還有一個懸而未決的問題,就是「綠色氣候基金」組織將設在哪裡。有六個國家希望成為該組織的總部所在地:墨西哥、韓國、瑞士、波蘭、納米比亞,還有德國。德國聯邦政府推出前首都波昂參加競選。
德國發展部部長尼貝爾說:「我們相信,基金必須有良好的設施和工作環境才能最充分發揮它在全世界氣候保護中的作用。而如果德國能夠成為基金的所在地,它可以為迅速有效地啟動基金的工作作出重要的貢獻。」最終決策將於今年12月在卡達联合國氣候會議上作出。
作者:Brigitta Moll
責編:當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