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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權律師被官媒釘上恥辱柱

王凡2015年7月14日

近日中國百餘名維權律師等活動人士被控制、約談、帶走、刑拘一事,在國際社會引起轟動,也引發了中國法律界對於規範公權力、保障律師團體權益的討論:人人自危、動輒得咎的時代何時才能結束?

Folter Asien Symbolbild
圖片來源: AFP/Getty Images

(德國之聲中文網)截至周二(7月14日),仍有20餘名維權律師等公民社會活動人士處於被拘留或失蹤中,此次事件波及總人數已經上升至146人,總部位於香港的"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報導稱。

對於中國當局的所作所為,華盛頓在周一進行了譴責,並要求中方放人。帶有強烈民族主義色彩的《環球時報》在周二(7月14日)回應,美方的批評"可以藐視",稱 "它的指責像是粘在中國人腳底的一塊泡泡糖",不會有實際作用,並強調這是中國內部事務。

圖片來源: AFP/Getty Images/Goh Chai Hin

官媒上對維權律師的貶損

環時在其前日的社評中,已將"維權律師"稱為"死磕派",稱其"思想層面出了大問題,只適合做職業造反派"。其他國家媒體也在報導中說,被拘律師為了自我炒作而散佈謠言、在法庭外組織抗議活動。在這次事件中首當其沖、曾經為多名維權人士辯護的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被官媒新華社稱為"重大犯罪團伙"。

中國官媒對律師公開的貶低,以及此次逮捕律師和律所人員的規模是前所未有的,德國政府人權專員施特萊瑟(Christoph Strässer)周一說。他對中國發出譴責,稱"中國政府用這樣一輪逮捕潮發出一個清晰的訊號:禁止對體制的批評,如果律師履行其最基本的職責--為當事人辯護,那麼即便律師也要面臨嚴重處罰。(中國政府)這樣的做法公然違背了中國政府稱要發展法制國家的願望。"

"請用法制國家原則評判自己"

施特萊瑟也對中國用新國安法對這次當局的行動進行辯護深表憂慮,表示現在的這部《國家安全法》不符合法制國家的基本原則。他要求中國領導層,釋放被拘律師、不要再對律師為當事人辯護進行限制。

"另外,我也呼籲中國政府,用自己所宣揚的促進法制國家發展的意願,來衡量、評判自己的作為。"

與此同時,中國著名法律學者、有"民法泰斗"之稱的江平也在周日(7月12日)的一場律所活動中發表演講稱,"依法治國需要公權力有序運行",強調公權力自身先要遵循秩序。

江平說,"(維穩)首先應該是公權力運行的維穩,而不是現在有些公權力所說的,鬧事啊!是你們破壞了穩定啊!並不是這樣一個簡單的道理。在這個意義上可以來說,維穩是全社會的事情,維權也是一個全社會的事情,不是只有公權力來強調維穩,私權利來強調維權,這樣的理解就很片面了"。

與此同時,這位法學泰斗也呼籲保障律師權利,表示"律師權益無保障、百姓就無權益"。

中國法學教授賀衛方圖片來源: DW/P.Zhang

曾經的"美好期待"

針對律師團體的權益等問題,中國法學教授、被德國《商報》評為當代世界最重要的25名思想家之一的賀衛方,近日在其微博刊登2010年題為《中國律師的困境及其根源》、對浦志強律師講座進行點評的舊文。

文中描述了中國"判案不依法、司法程序阻礙律師施展'拳腳'",以及中國律師難與公權力交涉、被邊緣化的尷尬現狀。

"浦律師(浦志強)在剛才的演講中提到一個非常耐人尋味的問題,就是說退回30年前比如說1980年前後的時候,我們會發現我們的國家處在一種朝氣蓬勃的狀態……那時學習法律的人我們真的感到一種美好的期待,一定再過二十年,我們來相會,那時我們國家將有多麼美好。最大的美好在於我們的法治可能大致能夠健全。我們再也不人人自危,法律條文非常不明確,動輒得咎,罪與非罪的界限根本搞不清楚,你說一句話、批評政府一句話你就變成有罪的,那個東西一去不復返了。誰能想到,它現在又回來了。"

如今距離此文又過去了5年多,"最大的美好"依舊遙遠,而提問題的浦志強也於去年被以「涉嫌煽動民族仇恨、尋釁滋事」的罪名關押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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