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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麗島事件三十周年

2009年12月10日

12月10日是世界人權日,同時也是台灣美麗島事件三十周年。由於發生在台灣南部高雄的美麗島事件是台灣民主發展歷程中重要的一頁,高雄市政府舉辦了一系列人權活動,除成立人權學堂、辦講座、文物影像展,也將於12月12日舉辦紀念晚會,邀請事件當天參與歷史的政治人物及民眾重回現場「民主圍爐」。

資料圖片:台灣基隆市的一次民眾集會(2004年)圖片來源: AP

1978年,美國宣佈將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正式建交,台灣面對此一外交局勢的衝擊,總統蔣經國發布緊急處分令,除停止當時的選舉,並限制集會、遊行、請願等活動。「黨外」人士參政的管道受阻,轉而向街頭群眾運動發展。黨外人士成立美麗島雜誌社,企圖突破國民黨政府對言論自由和組黨行動的封鎖,提出解除戒嚴、國會全面改選和修改憲法三大訴求。

1979年12月10日世界人權日當天,高雄大批群眾上街遊行,鎮暴部隊強制驅散,造成群眾與憲警對打的衝突,是為「美麗島事件」。國民黨政府以叛亂罪逮捕美麗島雜誌社的主要干部,隨後進行公開的軍法審判。美麗島雜誌總共只發行了四期,不過卻是台灣民主政治史上,重要的一頁。

為紀念在高雄發生的「美麗島事件」,高雄市政府舉辦一系列人權活動,除成立人權學堂、辦講座、文物影像展,也將於12月12日舉辦紀念晚會,邀請事件當天參與歷史的政治人物及民眾重回事件現場「民主圍爐」。

曾因美麗島事件被判有期徒刑12年的高雄市長陳菊表示,眼看這些年來台灣社會的轉變,感觸良多。她說,30年前她是事件參與者,30年後成為市長;30年前自由被壓制,30年後看到民主希望。她說:「我們希望大家知道人權是寶貴的,今天能得到,不代表明天還擁有。」

美麗島事件文物展展出了擔任雜誌發行人的黃信介的獄中手稿、軍事大審照片、判決書、黨外助選團文宣,以及海內外媒體有關美麗島事件的報導,可充分感受當年國民黨威權統治下的肅殺氣氛,是台灣民主發展的歷史見證。

前民進黨主席施明德與前妻艾琳達於一九七八年的結婚證書也是展出文物之一,證書上寫著「兩人結婚能強化對真理、正義、人權的共同關切與奉獻」。不過,本周六的美麗島事件三十週年紀念晚會,施明德因主辦單位不夠尊重將缺席。

而曾為民主犧牲的施明德有可能因為2006年率領紅衫軍倒扁行動而再次入獄。一審被判無罪的施明德強調自己已經做好被關的準備,不過原訂今天二審宣判的審判長在庭中諭知因部分證據仍待調查,將再開辯論庭。

美麗島事件發生30年來,台灣民主人權已有顯著進步。馬英九總統在國際人權日出席「2009年亞洲民主人權獎」 頒獎典禮,他表示,去年的同一時間同一個地方,他曾許下承諾要讓人權三大宣言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成為國內法。而他實現了這項承諾,這兩項公約將在國際人權日的今天正式實行,讓中華民國的民眾得以引用,讓人權更有保障。

馬英九說:「從今天開始這兩個1966年已經簽訂的人權公約,被稱為三大人權之一,在我們中華民國總算成的國內法,任何中華民國的人都可以引用來保障自己的人權。」

作者:尼爾

責編:葉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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