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獵狐行動」的絆腳石
2014年8月28日(德國之聲中文網)2003年,中國反腐調查人員的稽查行動讓楊秀珠感覺到風聲正緊的時候,她乘飛機飛往新加坡。幾天後,楊改名換姓,繼續飛往紐約。
中國向國際刑警組織提交了對楊秀珠的逮捕令。後者曾經是浙江省負責監管建設項目的一名高級官員(中國媒體:浙江省建設廳原副廳長,涉案金額:2.532億元人民幣)。2005年,楊被阿姆斯特丹警方扣押。但十年的時間已經快過去了,中國仍在與荷蘭方面進行曠日持久的談判,無法將楊秀珠遣返回國。
楊秀珠和其他人的例子顯示了習近平在擴大反腐鬥爭時所面臨的挑戰。習已經瞄準了那些攜帶巨額不義之財,逃到海外的犯罪嫌疑人。官方媒體用公安部今年7月份發起的"獵狐2014"專項行動,來向那些潛逃海外的官員發出警告。
中國和主要西方國家沒有引渡條約
據中國官方媒體報導,雖然中國和38個國家簽署了引渡條約,但沒有和荷蘭以及美國、加拿大和澳洲这三個在逃經濟嫌犯的主要目的國簽署引渡條約。
中國的法律專家表示,這三個地方對腐敗官員的吸引力尤其大,原因是那裡的生活品質、世界一流的教育機構和當地龐大的華人社區。
專家表示,事實上西方國家政府長期以來一直不願意將犯罪嫌疑人交給中國。因為執政的共產黨控制著中國的法院,有可能使用刑訊逼供。另外中國也廣泛使用死刑,包括針對腐敗分子。
中國社會科學研究院的國際法專家林鑫(音)向路透社表示:"我們和其他國家在政治體系以及意識形態上都存在差異。這種差異會影響到引渡的過程。"
"經濟在逃犯"遍佈全球
本月初,中國政府官方表示,有超過150名"經濟在逃犯",其中包括許多腐敗官員,目前生活在美國。政府沒有透露全球範圍內有多少在逃人員的具體數目。
路透社在分析了公共資料庫後發現,國際刑警組織已經收到了69名中國人的逮捕令,這些人涉嫌貪污、挪用公款、詐騙和受賄。北京方面還致力查處所謂的"裸官",這些政府公務員的家庭成員生活在海外。他們能夠利用這種關係將資產非法轉移至國外。
2.83兆美元非法流出中國
據說,這些官員依靠公職之便牟取的資產數目驚人。總部設在華盛頓的非盈利機構--全球金融誠信組織(Global Financial Integrity)的分析結果顯示,從2005年到2011年之間,估計約有2.83兆美元資金非法從中國流出。路透社曾試圖要求中國公安部以及黨內的反腐機構--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對此置評,但未收到任何答覆。
"獵狐"的步伐加快?
中國官媒新華社今年7月報導稱,2008年以來,全國公安機關先後從54個國家和地區成功將730餘名重大經濟犯罪嫌疑人緝捕回國。在"獵狐"行動步伐加快的跡象出現的同時,有18名來自諸如柬埔寨、印度尼西亞、 烏干達等地的案犯主動投案或被引渡回國。
但是,位於德國柏林的國際腐敗行為監視組織"國際透明組織"的亞太事務高級項目協調員廖然(音)向路透社表示,在此過程中,只有極個別嫌犯是被西方國家遣送回中國的。
其中最有名的案例就是中國的最高通緝犯賴昌星了。他於1999年和家人逃往加拿大,並申請難民身份。賴昌星申請難民的理由是,中國政府發出關於他在廈門從事數十億美元走私活動的指責背後有政治上的動機。
一家加拿大法院沒有將賴昌星如果返回中國可能會面對刑訊逼供或死刑的情況列入考慮范疇,駁回了賴昌星的難民申請。在此之後的2011年,賴昌星被驅逐,但不是引渡回中國。一年後,他被判終身監禁。
代理賴昌星難民申請案的律師馬塔斯(David Matas)表示,此案用了這麼長的時間,就是因為加拿大法院一直想要評估確認中國方面關於不會對賴昌星執行死刑或刑訊逼供的保證。
律師馬塔斯指出,儘管中國方面做出了承諾,賴昌星對此仍持懷疑態度,因為他的哥哥和公司會計兩人都死在獄中。而且,中國方面就兩人的死因從來沒有給出過充分的解釋。身在溫尼辟的馬塔斯在電話採訪中向路透社表示:"他(賴昌星)害怕類似這樣的事情也會發生在他自己身上。"
2009年,中國官方媒體報導稱,賴昌星的哥哥賴水強"突然患病後"於2002年死在監獄。到目前為止,沒有關於賴昌星公司會計的報導。路透社曾致電相關監獄的官員要求就此置評,但未收到任何回應。
中美對話
具《中國日報》8月11日的報導,為了遣返在美國的逃犯,中國公安部正努力設立一個和美國官方高層的年度會議機制。
美國司法部的一名發言人表示,該部官員將於今年12月份在美中聯合執法聯絡小組的框架下與北京方面會晤。該發言人補充說,司法部會定期的和中國方面就執法問題進行會晤,內容涉及如何處理兩國內的在逃嫌犯。這位名叫卡爾(Peter Carr)的發言人表示,雙方偶爾會根據移民法的有關規定將逃犯用驅逐出境的方式送回本國,但他拒絕透露具體案例。
在加拿大,包括司法部在內的多個政府部門官員都拒絕就是否有中國反腐調查人員進入該國,或準備進入該國做出評論。
2013年7月,加拿大和中國兩國政府就簽訂一項分享並返還沒收資產的協議就行了談判。直至雙方都予以批准之時,該協議才能生效。加拿大司法部的一名發言人表示,他並不知道目前是否有中國官員在加拿大嘗試讓腐敗犯罪所得款項重新返回中國。
同時,澳洲总检察长辦公室向路透社表示,相關部門長期以來的一貫做法就是,從來不否認或確認是否收到了來自其他國家調查機構的協助請求。
房地產開發商
隸屬《廣州日報》的新聞雜誌《南風窗》報導稱,楊秀珠好不容易才坐上了浙江省建設廳副廳長的位置。新華社援引地方政府2004年發布的消息報導稱,楊秀珠總共從房地產開發商手中收取了超過2.5億元人民幣的回扣。
她於2005年進入荷蘭境內時被捕。中國反腐部門和法律專家相信她目前仍然身處荷蘭。到目前為止,並不清楚楊秀珠為何飛往荷蘭,也不知道她是否已經聘請了辯護律師。
儘管荷蘭政府官方曾表示沒有來自中國的引渡申請。但荷蘭外交部表示,不會對單一案件發表評論。新華社曾於2011年報導稱:"中國政府正在積極辦理和楊秀珠有關的引渡手續"。
被偷竊的資產
法律專家表示,由於大多數國家都要遏制腐敗資金的跨境流動,所以對於中國政府來說,追回被盜資產可能會變得更為容易。雖然到目前為止,被返還的資金還只是微不足道的一小部分。
比如說,澳洲检察机关聲稱,從2002年以來,已經向中國返還了大約750萬美元的款項,這些款項來自貪污、詐騙和洗錢等不法行為。
位於華盛頓的一位資深引渡案律師麥克納布(Douglas McNabb)向路透社表示:"我認為美國政府正非常認真努力的試圖追蹤和定位來自於任何國家政客的不法資產,這些國家希望能夠返還相關資產。"
法律專家表示,中國找回被盜資產最好的辦法,就是利用聯合國反腐敗公約,該公約的簽約國承諾在這個框架下進行合作。但這一工作將會非常耗時。
其中的一個例子就是薄熙來腐敗案中所涉及的位於法國裡維埃拉的一棟價值300萬美金的別墅。政治明星薄熙來本人於2013年被判處終身監禁。
中國法院說將沒收該別墅。檢察官表示曾有一名商人將這棟別墅贈與薄和他的妻子。現在一年過去了,仍不清楚雙方的會談是否仍在進行之中,甚至不清楚相關會談是否已經開始。法院對路透社就此置評的請求沒有給出任何回應。
來源:路透社 編譯:任琛
責編:李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