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之聲中文網)十月三日,范冰冰"陰陽合同"涉稅問題的調查結果公佈。范冰冰及其擔任法定代表人的企業,被追繳稅款2.55億元,加上各種罰款、滯納金,范冰冰一共被罰繳近9億元。范冰冰也高調發表"道歉信",表示悔過。但是事件引發的連鎖反應仍在繼續。
十月二日,中國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通告,要求地方稅務部門通知本地影視業企業及高收入影視業從業人員,"對2016年以來的申報稅務情況進行自查自糾,對於在2018年12月底前認真自查自糾,主動補繳稅款的,免予行政處罰,不予罰款。"
這場針對娛樂圈的稅務風暴,顯然已經令影視圈風聲鶴唳。素有影視業"避稅天堂"之稱的新疆霍爾果斯小城現在已經出現"資本大逃亡"的場景。中國媒體報導稱,霍爾果斯只有人口六萬,但由於出台了吸引投資的稅務優惠政策,吸引了內地企業紛紛在此間開設公司。2017年度,霍爾果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顯示,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霍爾果斯市各類市場主體總量為22615戶,註册資本(金)3021億元,分別同比增長177.7%、202.5%。《中國證券網》周二發文稱,"影視傳媒公司在霍爾果斯開一家子(孫)公司,幾乎是'標配'。據記者不完全統計,在新三板16家簡稱中帶'影視'二字的掛牌公司中,有13家都在霍爾果斯開設有控股或參股子公司,佔比超過80%。"然而,作為范冰冰事件的連鎖反應,霍爾果斯的熱度顯然在急劇下降,證券網寫道:"稅收風暴衝擊避稅天堂霍爾果斯新三板26公司注銷該地子公司"。
八月一日起,中國對影視界開始執行新的稅制,"稅率從原本最低6.7%左右,直接飆升到42%,而且要求按照新稅制一次性補繳6個月的稅款。"來自中國媒體的消息稱,受新稅制的影響,目前已經有超過七十多部已經開拍的影片被投資方叫停。而股市上,同影視有關的股票也是一派淒涼景象:除去仍在停牌的萬達電影,其餘23家影視行業上市公司中,年初至今無一上漲,跌幅最大的是文投控股,跌幅為76.66%。此外,跌幅超過40%的還有7種股票,包括中南文化、唐德影視、慈文傳媒等公司的股票。
對於影視界的肅殺氛圍,中國網民們大多數樂觀其成,天涯論壇上一名網友寫道:"趕緊去國外發展吧,偷稅漏稅中國不需要這種人!一堆所謂的明星,是為國家做出什麼偉大貢獻了?掙那麼多錢,幾千萬,上億還不交稅,中國真該好好整頓娛樂圈了,風氣太壞!"一位中國稅務專家對《星島日報》表示,當局對影視界大打稅務牌可謂一舉兩得,既可以對大牌明星們起到"殺雞儆猴"的作用,又可以在貿易戰的大背景下充實國庫。
明星一個小時可以輕鬆賺上你一輩子的積蓄。但是他們也像你這樣乖乖交稅嗎?范冰冰人間蒸發數月後,終於表態接受中國官方對其偷稅漏稅的調查結果。但其實在演藝圈,逃稅絕對不是范冰冰一個人的問題,但大家的命運卻各不相同。
圖片來源: Reuters/E. Gaillard「范冰冰去哪兒了」這個問題如今終於有了一種答案。雖然仍未正式露面,但中國官方已經對這位自稱「不遺餘力」沖鋒愛國的女明星指出了一條「交錢從寬,抗拒從嚴」的路。中國稅務機關對她處以高達8億多人民幣罰款,並公告一系列逃稅「罪狀」。對這位天價女星來說,也許不幸中仍有「大幸」,至少她還有機會逃過刑責。
圖片來源: AP……應該是現在范冰冰事件背後新呈現出的關注點。同樣是逃稅漏稅,兩個時代,兩位女明星的待遇大不相同。2002年中國國稅機關查出,自1996年起,劉曉慶以及其公司即以虛報收入與支出的方式逃漏稅,總共逃稅一千四百萬人民幣。6月19日,劉曉慶在北京被拘捕到案,其後關押至秦城監獄下屬第一看守所。劉曉慶一夕變白頭。熬過了大約1年的牢獄之苦後,在姜文的幫助下獲保釋出獄。「姜文傾其所有保曉慶」的故事也成為民間流傳的佳話。與范冰冰遇難時,沉默不語的未婚夫李晨形成鮮明對比。
圖片來源: Shanghai Film Studios90年代中國大陸的流行樂壇天後。與劉曉慶一樣,是當時中國家喻戶曉的演藝界明星。同樣因為偷稅被國家機關處理。1998年9月底,新華社援引中國稅務機關的調查結果報導稱,毛阿敏自1994年1月至1996年3月期間,與8個演出承辦單位扣繳義務人共同偷稅事實成立,依據《稅收徵管法》第四十條規定,稅務機關擬對毛阿敏處以所偷稅款3倍的罰款,共計81.33萬元。中國稅務出版社還曾為此推出披露毛阿敏偷稅案的書,名為《失落的天使——毛阿敏稅案實錄》。不過這都是老皇歷了,網傳她現任丈夫解直錕是中植集團董事局主席,2014年胡潤富豪榜上擁有120億身家。在眾多老牌明星重返中國娛樂圈分羹的今天,毛阿敏仍然非常低調,很少拋頭露面。
圖片來源: Imago/Xinhua在加拿大多倫多大學學習過西方美術史,經濟學雙主修學士學位的台灣第一名模林志玲也沒能躲過逃稅的誘惑。1996年,林志玲被指逃漏92至94年個人綜合所得稅(簡稱:綜所稅),遭台灣稅局要求補稅及罰款819萬元新台幣(約人民幣180萬),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之後判決林志玲需繳684萬新台幣(約人民幣150萬)的稅款,林志玲當天因身在外地沒有出庭。
圖片來源: Imago/Pacific Press/Zhong Fubao憑借一首「心太軟」紅遍中國大江南北的任賢齊在逃稅上可不會心軟。2008年,台灣稅務部門指責他未將《笑傲江湖》64萬元的片酬納入所得保稅,而且還漏報公司業務報酬136萬元。法院認定後補稅52萬元,罰款29萬元。有報導指「小齊」認為片酬並非個人所得,必須扣除成本花費,更透過經理人表示所有帳目已交由會計師處理,小齊並非刻意漏稅,後提出上訴。
圖片來源: Imago/VCG因涉嫌逃稅,這位唱功渾厚,形象多變,如今微胖的台灣流行樂壇大姐大被媒體冠上了「欠稅天後」的稱號。2005年初,台灣地區稅務部門曾點名要求張惠妹為高達3000萬台幣收入補交稅款。而據稱這個數字,創下了台灣藝人單次補稅金額最高紀錄。當年在豐華唱片公司,張惠妹申報年度綜合所得稅時,其演唱會的巨額所得以「執行業務所得」類申報,但台灣地區稅務部門卻認定這筆收入應屬「薪資所得」。依照台灣的計稅方法,若以「執行業務所得」申報,應先扣除60%左右的業務成本,剩下的40%才列為課稅所得,而「薪資所得」則只扣除新台幣7.5萬台幣的特別扣除額,其餘全部需要納稅。由於兩者計稅結果相差懸殊,台灣地區稅務部門認為張惠妹應補繳1200萬台幣。但同時台灣財政部專員強調張惠妹不存在偷逃行為,只是在申報所得稅時,對『執業所得稅』和『薪資所得』產生誤解。
圖片來源: Imago/imaginechina台灣稅務機關近年就藝人申報稅項作出多個調查,不少藝人被查稅後都輸了官司,只有大小S打逃稅官司勝訴,成為當時那幾年難得的例子,不過她們很可能還要補稅。因為台灣國稅局2009年又以個人稅金重新計算為由,發現兩人幾年來賺逾億元新台幣(約人民幣2000千萬元),故要求這兩人補稅近千萬元新台幣(約人民幣20萬元)。另外小S徐熙娣也曾被單獨要求補稅,據稱她為了節稅成立工作室,遭台灣國稅局認定須按照較高稅率交稅,要求她要補繳將近6年的稅金差額,小S提起行政訴訟勝訴,免補繳近185萬元台幣的稅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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