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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微博反腐,公安建議「三罪」起訴

2014年2月6日

近日北京市公安局對《新快報》記者劉虎的起訴意見書曝光,稱其將未核實的消息發至網上,建議公訴機關以涉嫌「誹謗罪」、「敲詐勒索罪」和「尋釁滋事罪」起訴。對此律師提出質疑。

Symbolbild Zensur Pressefreiheit
圖片來源: Fotolia

(德國之聲中文網)上周日(2月2日),北京市公安局發布了對廣州《新快報》記者劉虎的起訴意見書,指劉虎在2012年5月到2013年8月期間,多次將未經核實的訊息,通過實名認證的新浪微博帳號"記者劉虎"進行發布,包括"陝西府谷司法局正副局長被曝履歷學歷均造假,局長曾當服務生副局長初中未畢業"、"實名舉報國家工商總局局長馬正其"、"會館經理曝陝西公安廳長接受性賄賂"、"貴州公安廳職工集體舉報崔亞東"等28條微博,對當事人及國家公信力造成衝擊。

起訴意見書還稱劉虎發"陝西府谷一公務員被曝造假調入,其爹為煤老闆"、"陝西府谷常務副縣長等四名領導,被曝集體接受煤企賄賂"的微博,並讓微博中的當事人向其指定的重慶綠葉義工協會天使殘疾兒童基金會項目捐款,變相勒索人民幣共計65萬元。

起訴意見書認為劉虎在網路上連續發布虛假訊息,隨意攻擊國家機關及個人,故意炒作社會熱門事件,以提升其個人知名度和影響力,進而攫取經濟利益,其行為涉嫌誹謗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予以移送審查起訴。

2013年7月29日,劉虎在微博上舉報中國國家工商總局副局長馬正其,稱其任重慶市委常委、萬州區委書記期間涉嫌瀆職,這條微博後來被刪除,但劉虎稱保證舉報的真實性,該條微博也在網路上引起很大反響。2013年8月23日,劉虎在其重慶家中被北京警方跨省抓捕;8月25日,北京市公安局對外證實已對劉虎刑事拘留;2013年10月北京檢方對劉虎正式批捕。同年10月《新快報》另外一記者陳永洲也因披露性報導,被以涉嫌"損害傷業信譽罪"批捕,其後央視播出其認罪影片。

圖片來源: AP

"這是政治起訴"

對這份起訴意見書,律師陳光武和周澤於2月3日分別發出質疑,認為公安局的指控的罪名有諸多蹊蹺之處,劉虎所發出的一些內容,諸如目前上海高院代院長崔亞東,在劉虎發微博舉報前既有很多網帖對他進行舉報;律師也認為意見書有毀記者道義形象;一些網友則認為這是當局對民間網路反腐的彈壓。

2012年底通過微博舉報,將中國發改委原副主任劉鐵男拉下馬的中國資深媒體人羅昌平,也對劉虎案表示關注,他在微博上發表評論:"看記者劉虎案起訴意見書,前後兩個罪名已經劇透,一是人格、名譽國家化,自訴案成為公訴案;二是在虛擬空間尋釁滋事,有悖傳統的社會秩序物理空間,釋法程序倒置;中間焦點罪名是涉嫌敲詐勒索65萬,似乎沒有獲得利益的主觀故意。查了查,劉虎是這個基金的常務理事,參與較深,需要更多細節才好判斷。"

律師陳光武接受了德國之聲的採訪,他表示本案在中國對網路言論打壓的背景下,其性質已經不是法律問題:"根本問題還是政治問題,起訴意見書中所說的幾件事,都是公民和記者發現腐敗的線索,利用自己掌握的渠道和平台反映出來,這是正常的權利,是一個反腐的行動;國家機關應該對他舉報的事實進行調查,如果調查過程中,發現他純粹是造謠或誣告陷害,可以按照有關法律對他進行處理,現在沒有對他舉報的事情進行調查,而是把他以多個罪名抓起來,很顯然是對公民或記者正常言論的限制,從而也保護了應當被處理的腐敗分子。"

陳光武也透露,他與劉虎的代理律師周澤多次溝通過,認為當局對劉虎進行政治報復,劉虎恐難逃被判刑的命運。如此應該是對當局提出的"反腐"最大的諷刺。

圖片來源: dapd

"就是打壓在公民在網路裡表達意見或揭露違法的事情"

國際記者聯合會亞洲辦公室負責人胡麗雲也向德國之聲表示,去年有多位記者和網路人士被抓,國際記聯對此也表示密切關注,她認為中國當局用"誹謗"罪名,來打壓網民的言論自由:"現在中國政府用刑事上的'誹謗'罪名起訴公民,目標很簡單,就是打壓在公民在網路裡表達意見或揭露違法的事情,我們非常擔憂這個走向。"

胡麗雲呼籲中國當局對劉虎案進行公開,包括接下來可能要進行的審判過程等。她也呼籲調查性記者,在工作時要遵守記者職業道德,對報導材料要進行核實,並留存充足的證據,以應對當局隨時可能發動的打壓。

作者:吳雨

責編:樂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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