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諾貝爾文學獎十一位女性得主

2007年10月12日

英國女作家多麗斯.萊辛是諾貝爾文學獎歷史上第十一位獲得這一獎項的女性。下面是迄今為止獲得諾貝爾文學獎的十一位女作家們。

法蘭克福書展上人們駐足在萊辛的作品前圖片來源: picture alliance/dpa

2007年 多麗斯.萊辛(英國,出生於1919年),瑞典文學院在頒獎公告中說,授予多麗絲‧萊辛貝爾文學獎的理由是:「這位敘事文學家用懷疑、熱情、構想的力量來審視一個分裂的文明,她的史詩性的女性經歷。」萊辛的主要作品是女性長篇小說《金色筆記》。

2004年 艾爾弗雷德.耶利內克(奧地利,出生於1946年),「這位倫理問題作家」的獲獎是為了表彰「她小說和戲劇中音樂般聲部和反聲部的交錯,語言的激情」。她的色情批判長篇《情慾》是一部備受爭議的暢銷書。

1996年 韋斯拉娃.申博爾斯卡(波蘭,出生於1923年),「由於其在詩歌藝術中警辟精妙的反諷,挖掘出了人類一點一滴的現實生活背後歷史更迭與生物演化的深意」而獲得了當年的諾貝爾文學獎。這位女詩人在她1945年開始的文學生涯中共出版了16部詩集。

1993年 托妮.莫里森(美國,出生於1931年),她的獲獎理由是「其作品想像力豐富,富有詩意,顯示了美國現實生活的重要方面」。莫里森出身一個黑人工人家庭,後成為大學教師。她作品的中心是探討種族問題和黑人家庭中錯亂的人際關係。

1991年 納蒂訥.戈迪默(南非,出生於1923年),她獲獎是因為「她宏大的敘事詩」,她用「深刻的現實感觸呈現她周圍最複雜的人際關係和社會關係」,反對種族隔離。戈迪默出生一個猶太移民家庭,父母分別來自英國和立陶宛,她的作品受黑人與白人平等共存的思想影響。

1966年 奈莉.薩克斯(德國/瑞典,1891-1970),「因為她傑出的抒情與戲劇作品,以感人的力量闡述了以色列的命運」而獲得了當年的諾貝爾文學獎。這位出生於德國的猶太女詩人在她《在死亡的寓所》和《醒陳晦暗》等詩集中描述了大屠殺的恐怖。

1945年 戈布瑞拉.米斯特拉爾(智利,1889-1957),「她那由強烈感情孕育而成的抒情詩,已經使得她的名字成為整個拉丁美洲世界渴求理想的象徵」。她的愛情詩《當你看我的時候,我更美麗》讓她成名。

1938年 賽珍珠(美國,1891-1973),「她對於中國農民生活的豐富和真正史詩氣概的描述,以及她自傳性的傑作」。這位在中國出生的傳教士的女兒的著作是《大地》(1931年)。

1928年 西格裡德. 溫塞特(挪威,1882-1949),「主要是由於她對中世紀北國(斯堪的納維亞)生活之有力描繪」獲得諾貝爾文學獎。她的長篇三部曲《勞倫斯之女克里斯丁》是挪威文學的代表作。

1926年 格拉齊亞.黛萊達(義大利,1871-1936),「為了表揚她由理想主義所激發的作品,以渾柔的透徹描繪了她故土的生活;在洞察人類一般問題上,表現的深度與憐憫」。她作品的中心是她故鄉撒丁島上的人們。

1909年 瑟爾姆拉.拉耶勒夫(瑞典,1858-1940),她獲得諾貝爾獎的理由是「她作品中特有的高貴的理想主義、豐富的想像力、平易而優美的風格」。在她的作品如《貝林的故事》和《騎鵝歷險記》中,拉耶勒夫的描寫總是敏感、富有家鄉情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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