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商人到香港借高利貸
2013年5月13日(德國之聲中文網)一段時間來,香港向內地私有企業和個人高利借貸的生意十分興隆。《南華早報》的報導認為,雖然香港經濟的整體勢頭正在下滑,但這一獲利頗豐的金融借貸形式卻有增無減,有些高利貸利息甚至可達30%以上。
去年,北京收緊了對發放貸款的控制,與此同時,一些民間所謂的"影子銀行"也受到更嚴格的管理。在此之後,觀察家發現,大陸許多企業因不能從正常渠道拿到必要的資金,只好轉道香港借助那裡的金融服務,而為此必須支付高息的代價。中國華東師范大學國際金融研究所所長黃澤民教授對德國之聲說,如果資金發生這種方向的流動,可以肯定,香港的借貸成本仍然低於國內黑市借貸,即"影子銀行"。
用暴利抵消風險
《南華早報》舉例報導說,一名吳姓民營企業家去年12月從一家香港中介金融服務公司貸款1億港元,期限為兩個月,利息則高至3000萬港元,也就是說,吳姓老闆為他所借貸款要付30%的利息。到了今年1月該償還貸款的時候,雙方延長了原先的合同期,且提高了利息。該文說,像吳先生這樣的遠不是個例。
黃澤民說,大陸企業家之所以前往香港借錢,還因為他們在大陸普通銀行不能滿足一些貸款的條件,或者因為計劃項目風險太大,或者缺少可以抵押的擔保和資產。而香港的金融中介商只關心到期能否還賬,在一般情況下則不問其他條件,這一風險則用18%至30%的暴利抵消。個別情況下,借貸方甚至願意出更高的價。
高利貸不受法律保護
據《南華早報》的報導,到香港借高利貸的大陸商人懷有不同的動機,一些企業老闆投資股市,以保證自己公司的股值不繼續下跌;也有一些人借高利貸純粹是私人目的,比如到澳門賭場"過把癮"。
高利貸款都是短期,一般不超過6個月。《南華早報》透露說,借方常常是上市公司的老闆或CEO,他們說用公司股票作抵押。一旦不能按期還貸,貸方有權出售相關股票,或者雙方協商延長貸款合同。黃澤民教授指出,"非常重要的一點是,一旦出現法律糾紛,高利貸借貸商無法受到法律的保護。"
黃澤民教授評論認為,從理論上講,大陸企業到香港借錢,促成資金跨境流動,正常情況下對雙方都有好處。"但高利貸跨境的問題,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它不是一件好事。"
作者:李魚
責編:葉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