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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國投行在華被要求建工會引爭議

2010年7月12日

北京金融區工會日前鼓勵摩根士丹利等多家跨國投資銀行的在華機構組建自己的工會。有在華外企代表認為,隸屬於中華全國總工會的北京工會實際上是出於經濟利益,即向企業收取2%的工會稅,才要求投行成立工會的。

總部位於美國的摩根士丹利在北京的機構也被要求建立工會圖片來源: AP

據《金融時報》報導,北京金融區工會日前召集摩根士丹利、高盛、摩根大通、瑞銀等多家跨國投行代表開會,鼓勵這些銀行建立工會組織。報導援引一位高管的表態稱,工會瞄準投行帶有巨大的財務動機。

政治考量與經濟利益

深圳當代社會觀察研究所所長劉開明認為,很難判斷工會是出於什麼樣的目的,而要求這些投行建立工會組織:

"因為的確,工會出於它自身的利益,特別是它的政治地位(會提出這樣的要求)。外資企業沒有建立工會,應該說對於它是一個挑戰。因為在市場化的條件下,中華全國總工會的地位一直在邊緣化。它要加強它在體制內的地位。工會的支部越來越多,對它來說越好。我覺得這可能是最重要的。"

不過劉開明也認為,工會提出這一要求,對經濟利益的考慮肯定也是很重要的因素。他介紹說,中華全國總工會目前每年有200多億元的會費收入。而中國的工會會費,不是向會員個人收取,而是由公司繳納。根據工會法,一家企業只要成立了工會,就要繳納員工薪水總額的2%作為會費,這也包括高層主管的薪水收入在內。這對於投資銀行來說,肯定不是小數目。記者12日與摩根士丹利及高盛駐北京機構聯絡,截至發稿時止,未收到回應。

中華全國總工會的一位工作人員向德國之聲表示,這可能與他們最近兩年推動世界五百強企業在華機構組建工會有關,"現在已經有85%的500強企業建立了工會,可能還在繼續推吧。"但他沒有透露更多訊息。

那麼,成立工會的500強企業的員工利益,是否得到了進一步的維護呢?

劉開明解釋說,現實的情況是,許多企業是從自己原本就設有的員工福利金中拿出錢來,去繳納這筆2%的會費。也就是說,這筆錢,原本就應當用在員工身上,而現在則將用來繳納工會會費。按照規定,其中四成要交給全國國總工會,六成留給企業自身的工會。因此,主要是看,交給全國總工會的這四成是否能有效發揮作用。

劉開明表示,投行是一個比較特殊的案例。因為在這個行業中,員工的基本利益無法得到保障、因此需要工會出面維護的情況相對比較少。

500強工會更弱勢

而許多案例表明,500強企業成立了工會,仍舊無法有效維護工人利益,有時候甚至起反作用。劉開明說:

"不管是500強的工會,還是其它外資企業的工會,實際上跟我們國家國企的工會沒有區別。反而是更弱勢,比國企的工會更弱勢。 它只起到福利工會的作用,而不能真正在比如勞資衝突的時候站在工人的一邊,完全沒有。比如說富士康、本田、豐田,它們都是500強,都成立了工會,但是當出現大規模勞資事件的時候,我們聽不到這個企業工會有任何聲音。正面作用完全沒有。"

2008年,中華全國總工會曾批評摩根士丹利等跨國公司"口口聲聲講尊重人權,履行社會責任,在本國也建立工會組織,但在中國卻採用各種手段拖延、阻撓職工建會",實行雙重標準。《金融時報》的報導中則援引高管的話說,工會方面並不是"請求"而是"要求"企業建立工會。

對此,劉開明介紹說,從法律依據上講,工人有加入工會的權利,而企業是"應該"建立工會,並非"必須"建立工會。也就是說,中華全國總工會有權利要求投行建立工會,但這種要求不具備法律上的約束力。

由於工會會費由企業繳納,因此,工會更傾向於直接與僱主聯繫成立工會事宜,而不是與員工建立聯繫。這也導致了企業工會無法有效維護工人的利益。但劉開明同時表示,倘若改成員工自己繳納會費,恐怕沒有人會願意這麼去做。

作者:苗子

責編:石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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