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篇報導:希特勒的遺產
2001年12月26日1948年10月15日,審判席上的座位是空著的,被告已於1945年4月30日以7.65毫米口徑的瓦爾特式手槍自決。但對於巴伐利亞的法官們來說,這個案件案情非常清楚,對「主犯」的判決「不需要任何理由」。阿道夫.希特勒在巴伐利亞的全部遺產全部予以沒收。
這個訴訟程序是根據特別使命部長路德維希.哈格瑙爾的指示開庭的。因為美國的「解放法」裡說得很清楚,已故納粹首腦們的一切財物都要沒收。只不過還需要經過一道法律手續而已。
希特勒總想給人以這麼一種印象:他是無私地為黨、人民和祖國效勞的。但實際上他至少是個千萬富翁。很早,他就找到了贊助商,如弗利茨.蒂森,這些贊助商為幫助他奪取權利,給了他幾十萬帝國馬克。當上帝國總理後,希 特勒給自己解除了納稅義務,他的著作「我的奮斗」總發行量高達約1000萬冊,而他照收了全部稿酬,不需要納一分錢的稅。最後一個帳單是1943年底納粹出版社弗蘭茨.艾厄爾與後代有限公司開的,僅這個帳單上證明的付給希特勒的稿酬就高達550萬帝國馬克。
1948年開庭時,巴伐利亞州掌握的這個前獨裁者的遺產並沒有多少。希特勒在奧伯爾薩爾茨山那兒的山中別墅已於1945年4月被英國炸彈炸毀。他的藏畫被美國人沒收了,其中一大半還給了原來的主人,其餘交給了美國政府。希特勒的藏書也被搞到美國去了,這些書中的三分之一今天在華盛頓國會圖書館。
但希特勒遺產居然在多少年後還會「增長」。好多年後,還會公佈出一些把遺產送給希特勒的遺囑。比如1954年公佈了單身老人Fritz.L十年前寫下的遺囑。他在這個遺囑中把波鴻市的一塊地產給了希特勒,說是用於建一個青年宿舍。寫這個遺囑的理由是:希特勒「那樣出色地將德國凝聚了起來。」這塊地產於是成了北威州的財產。
戰後,這個「元首」的財產不斷在各個地方出現。當時,他的衛兵、親信和美國士兵帶走了他的不少財物。財政局官員在一個叫Gertrude M.的失業女人家裡發現了希特勒的一個核桃木玻璃櫃。據這個女人說,是一個蓋世太保送給她的。後來財政局決定,這個女人出400馬克,可以保留這個玻璃櫃。
巴伐利亞州歷來禁止買賣希特勒遺物。1954年,巴伐利亞州以「阿道夫.希特勒遺產管理人的名義」在瑞士巴塞爾起訴一個叫呂迪的商人。這個商人想在那裡出售一塊6米乘4米的地毯。希特勒的岳父弗利德裡希.威廉.布勞恩抗議說,這塊地毯原先是希特勒的。於是他從呂,這那裡得到了12000美元。當這個商人企圖把這塊地毯偷偷帶過邊境到瑞士去拍賣時,被瑞士海關查出沒收了。但巴伐利亞的起訴失去了意義。因為慕尼黑原希特勒的女管家說,她從來不記得在「元首」的住處見過這塊地毯。於是呂迪又得回了這塊地毯。
90年代,巴伐利亞還制止了在漢堡拍賣一架鋼琴。這架鋼琴是一個叫蘇德騰蘭德的地區於1939年希特勒五十歲生日時送給希特勒的。1989年,一個小偷從漢堡港的一個倉庫裡偷出了這架鋼琴,要賣給明星周刊的記者海德曼。海德曼就是80年代因推出假的希特勒日記而製造了醜聞的那個記者。但海德曼向警察舉報了此事。
希特勒的證件,包括他第一次世界大戰時的薪水證,他的持槍證和奧地利護照,今天仍放在一個長約40釐米的紙箱裡,鎖在巴伐利亞主要國家檔案館裡。這些資料是1950年檢察官在搜查希特勒的女管家阿尼.溫特爾的家時發現的。因為檢察廳得到一個情報,說是溫特爾想把希特勒的一批東西,包括照片、「我的奮斗」第一版等賣出去。
溫特爾在法庭上引據希特勒的遺囑。希特勒在自殺前委託他的親信、納粹黨辦公廳旅途波爾曼,「把一切具有個人紀念價值的東西」送給他的親戚、女秘書們等。其中也提到了阿尼.溫特爾。法庭認為這是符合法律的,除了希特勒的證件外,其它東西連同那個箱子都還給了希特勒的女管家。
巴伐利亞財政部有專人主管納粹時代遺物。他們最大的工作量花在了「我的奮斗」一書在全世界的盜版上。從戰後至今天,平均每隔六周,就有外交官、記者或其他人舉報說發現世界上的某個國家書架上出現了新版的「我的奮斗」。德國在作者死亡70年後仍保護版權,大多數歐洲國家也同意巴伐利亞有權在2015年之前強迫出版社發表不出版聲明與收回已印刷的出版物。
甚至巴伐利亞現任州長斯托伊貝爾也為這事親自出面。在一家捷克出版社出版了幾千冊「我的奮斗」時,他請求捷克總統哈維爾採取干預措施,杜絕進一步出版此書的任何可能性,因為這本書傳播著「種族主義,仇恨和歷史上的荒唐。」結果,這個捷克出版商被判處3年徒刑,並被罰款約118000馬克。
巴伐利亞還禁止奧於仁斯皮格爾出版社發行一盤CD,那裡而有德國著名詩人布萊希特的女婿沙爾「愚蠢地」朗誦的一段「我的奮斗」語錄(其實是諷刺性的):「幾十萬個哥倫布的蛋散放著,只是哥倫布們卻難得一見。」
但是在美國和英國,巴伐利亞就無能為力了,因為納粹的艾厄爾出版社在三十年代把版權已經賣給了那裡的出版社。貝爾特斯曼集團在英國的子公司倫德姆書屋每年在英國出版3000冊「我的奮斗」,銷售所得始終作為捐款。
即使在德國,巴伐利亞的有關權利也不斷地受到挑戰。比如希特勒的妹妹保拉就多次要求得到她哥哥的遺產。1960年,慕尼黑文書法院終於發給了她遺產證,據此,保拉可以得到希特勒遺產的3分之2 ,希特勒的半兄弟(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阿洛伊斯和半姐妹安格拉各得到6分之1。但這幾個遺產繼承人從來沒有真正得到過什麼東西。
只有一次,希特勒的親戚們有所收獲。1961年,慕尼黑現代史研究所想要出版希特勒關於外交計劃的第二本書,當初希特勒放棄了出這本書。研究所為了避免法律上的麻煩,與希特勒的親戚私下進行了談判。最後,希特勒的親戚們共為此獲得了2250馬克。書在同一年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