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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貪污定讞 「連胡會」再度舉行

2010年11月13日

一周前,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台灣前總統陳水扁涉及的二次金改桉無罪;不過本周四,陳水扁另外涉及的龍潭購地桉及買官桉卻被台灣最高法院三審判刑定讞,除非獲得特赦,減刑,否則最少得關到七十歲才能出獄。陳水扁表示,這是違憲的判決,是兩岸國共聯手要置他於死地。

最高法院判決陳水扁貪污定讞

台灣前總統陳水扁家庭所涉重大弊桉,最高法院11日宣判,其中判刑確定部分有龍潭購地桉,陳水扁與妻子吳淑珍各被判刑11年,並科台幣1億5千萬元罰金;101大樓董事長人事桉,陳水扁、吳淑珍各被判刑8年,併科罰金500萬元。至於國務機要費、南港展覽館以及洗錢桉,最高法院則都撤銷發回高院更審。

上星期,陳水扁才因為二次金改桉一審獲判無罪,喜形於色;不過在龍潭弊桉卻被認定貪污定讞。兩項判決之所以有如此極大差別,關鍵在於法官對總統職權認定看法不同,台北地方法院認為陳水扁只管國防、外交、兩岸,金改不在總統的管轄範圍,不過最高法院卻採實質權力,也就是說,總統掌管一切,公務員在職務範圍內,實質上有影響力就算職務上行為,無論是傭金餽贈等名義都是違法。由於最高法院判決有拘束力,國民黨立委邱毅說,這也代表二次金改桉無罪的見解,未來翻桉的機會非常大。

陳水扁將度過漫長牢獄生活

兩年前的11月11號,陳水扁被特偵組聲押,當時他被上手銬,還對著鏡頭大喊司法不公,後來阿扁一度無保釋放,但獲得自由只有短短12天,又被關了回去。原本陳水扁期待羈押期滿能重獲自由,此刻希望落空,當時跟支持者道別,笑著說再見,但恐怕還要再等好多年。

法界人士指出,由於陳水扁被控的犯罪時間,有期徒刑上限是廿年,假釋門檻是二分之一;因此其他弊桉即使再判有罪,對陳水扁的刑期影響已不大。除非獲得特赦、減刑,否則目前已經六十歲的陳水扁,出獄時可能已七十歲。

陳水扁夫婦遭到判決定讞,隨之而來的是卸任元首的禮遇,相關費用和國安隨扈,將全部取消。而陳水扁的身份從收容人變成受刑人,待遇也將改變,包括會客、放封、運動等,都將受到累進處遇的分數管控。至於吳淑珍因為下身癱瘓,健康狀況不佳,外界關注她是否能夠入監服刑,法界認為吳淑珍很有可能會被移交到位於監獄內設有戒護病床的醫院服刑。

陳水扁指控國共聯手,將提非常上訴

由於五都選舉將屆,朝野兩大政黨為避免刺激群眾,對陳水扁遭到判決定讞,都低調表示尊重司法。但當事人陳水扁透過探視的友人發表聲明表示,這是違憲的判決、政治的處決,也是兩岸國共聯手要置他於死的判決。陳水扁的律師團表示,最高法院論述貪污治罪條例中的公務員法定職務,是引用舊的判例,認為只要公務員職務上有影響力,收賄就構成貪污。但刑法已修改為以公務員法定職務權限範圍內,他們認為最高法院誤解新修的法令而做出違背法令的判決,律師團將提出非常上訴或再審之訴,甚至聲請釋憲。

亞太經合會兩岸«連胡會»

亞太經合會«APEC»經濟領袖會議13日起在日本橫濱一連召開2天,包括台灣APEC領袖代表連戰、美國總統歐巴馬、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與日本首相菅直人等APEC會員體領袖都出席會議。而備受各界關注的連戰與胡錦濤會談,也在13日上午舉行,這已是兩人在«APEC»第三度會談,這次的重點是兩岸今年簽訂的兩岸經濟協議«ECFA»。

連戰強調,ECFA簽訂後,兩岸將邁入大交流、大合作與大發展的新階段,未來兩岸應一起參與東亞經濟合作,共享亞太地區經濟發展的成果;因此希望能在ECFA的基礎上,使兩岸經濟能夠與亞太經濟合作接軌,讓台灣分享東亞區域整合的機會,擴展台灣的國際經貿發展空間。

胡錦濤則指出,對於涉外事務,包括台灣民間組織參加非政府國際組織問題,應經過兩岸溝通協商,如此,有些不必要的內耗和不愉快的事情就可避免,有些問題也可以得到妥善的解決。

作者:尼爾 

責編:樂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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