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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虎強調網路言論自由

2012年9月1日
ARCHIV - Die Zentrale von Yahoo in Sunnyvale (undatiertes Handout). Das Internet-Urgestein Yahoo macht Ernst mit seiner Drohung und klagt gegen Facebook EPA/YAHOO INC./HANDOUT EDITORIAL USE ONLY/NO SALES +++(c) dpa - Bildfunk+++ pixel
Zentrale von Yahoo in Sunnyvale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dpa

北京

因網路公司雅虎(Yahoo)提供證據,而被判入獄10年的中國政治犯王小寧本周五(8月31日)刑滿釋放一天後。雅虎公司在一份公開聲明中強調了網路的言論自由和訊息隱私權。該公司在本周六公開的消息中譴責"任何形式的政治打壓。"但沒有提到王小寧被判入獄10年的事情。2012年,中國司法機關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北京網路作家王小寧10年監禁。而法庭的這一判決,同雅虎公司向中國當局洩漏他私人郵件的通信紀錄直接有關。《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刑事裁定書》宣稱,王小寧寄送郵件與文章的電腦資料是由雅虎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向北京當局證實的。為此,受害人家屬在香港律師的幫助下把雅虎公司告上法庭,最終雅虎尋求庭外調解,向有關受害人家屬做出了經濟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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