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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前總統李明博因腐敗罪獲刑15年

2018年10月5日

首爾一法院周五(10月5日)以腐敗罪判處繫獄前國家總統李明博15年徒刑,使其成為應腐敗罪而遭判刑的該國一系列高層政商人士中的最新一位。李明博是遭關押的第4名韓國前總統。

Korruptionsprozess gegen Ex-Präsident von Südkorea
76歲的李明博被判15年徒刑圖片來源: Getty Images/AFP/Jung Yeon-je

(德國之聲中文網)李明博從2008至2013年在任,成為第4名繫獄前總統。其後任也因另一樁腐敗案於2017年年初失去權力並入獄。

李明博被控收受包括三星電子及情報機構的約值100萬美元的賄金,為政、商界領導人之間牽線搭橋,撈取好處。首爾中央區法院裁定李明博通過其兄掌控的私人汽車零件制造企業侵吞246億韓元(2177萬美元),從三星和其它賄賂方那裡收受共130兆韩元,兩罪並罰。

主審法官指出,身為總統,作為國家首腦和執法領導人,知法犯法,不僅嚴重損壞了總統府聲譽,也破壞了公眾對整個國家機構的信任。

現年76歲的李明博否認有罪,稱導致立案的相關調查是現總統文在寅對他的政治"報復"。在發生了朴槿惠醜聞後上台的文在寅曾宣佈要"清掃"青瓦台,並曾在涉及對另一名前總統盧武鉉的司法調查問題上批評過李明博。

文在寅曾任盧武鉉的競選總管。作為自由派領袖,兩人結下深厚友誼。在李明博總統任期內,盧武鉉受到腐敗指控和調查。2009年,盧武鉉自殺。

法院周五的宣判作了電視轉播。李明博未到庭。檢方曾要求判處20年監禁。

凝煉/苗子(德新社、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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