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之聲中文網)香港基本法23條立法的公眾諮詢在週二(1月30日)展開,港府提出訂立全新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針對五大類的新國安罪行。
基本法23條立法諮詢方案部分重點:
- 叛國:
禁止加入與中國交戰的外來武裝力量、協助與中國交戰的敵方、鼓動外國武力入侵中國等。不止涵蓋真正的戰爭,而是意圖危害中國主權、統一或領土完整而威脅使用武力的行為,罪行同時適用身在境外屬中國公民的所有香港居民。禁止隱匿叛國罪犯人。
禁止未經當局批准之下接受、提供、參與境外勢力策劃的「非法操練」,如軍事、武器和變陣演練等。 - 叛亂、煽惑叛變及離叛、具煽動意圖行為:
新增「叛亂罪」處理危害國安的暴動,指現有暴動罪罰則不足以反映如2019年「大規模暴亂」的本質;提高現有煽動意圖及煽動刊物罪的罰則。
禁止煽惑叛離的對象,由警員等擴闊至「制定及執行政策、維持公共秩序、管理公共財政、維護司法公正、具調查政府部門法定權力的公職人員等」,禁止煽惑他們放棄擁護基本法或效忠特區 - 竊取國家秘密及間諜:
參考《中國國家秘密法》重新定義「國家秘密」,除防務及國際關係資料外,還包含有關中港經濟、社會發展、科技等。禁止非法獲取、管有、披露「國家秘密」。
擴闊間諜活動定義,禁止損害國安而勾結境外勢力、參加或支援境外情報組織。舉例指境外勢力在「港版顏色革命」中策動境內代理人發佈誤導訊息,煽動對政府仇恨,屬於「典型的現代間諜行為」。 - 危害國安的破壞活動:
新增罪行禁止透過電腦或電子系統、破壞公共設施危害國安,舉例2019年「暴徒」破壞鐵路站等癱瘓交通以迫使港府屈服妥協。 - 境外干預:
新增「境外干預」罪,禁止配合境外勢力不當影響施政、干預選舉、影響立法會及法院履行職能,而「不當手段」除暴力外,還包括失實陳述、威脅損害他人名譽、使人精神受壓等。
擴大政府取締組織的權力,如本地政治團體與境外政治組織有聯繫,或當局相信禁止任何本地組織運作屬維護國安所需,則有權禁止運作。舉例原因是有境外勢力透過本地代理成立「所謂非政府組織」、或香港組織移師境外成立「影子組織」繼續危害國安。 《港區國安法》生效後,一面旗幟、一個口號都可能成為檢控依據,接受外國媒體採訪、提供資料都可能入罪。這部法律在一個多月的時間內逐漸擴大,就連媒體巨人黎智英都逃不出它的掌心。
圖片來源: Getty Images/JOHANNES EISELE8月10日,繼黎智英等人被捕後,23歲的前香港眾志的成員周庭,也在住所遭十多名港警逮捕,指她涉嫌「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周庭粉絲專頁指,她在過去一個月屢遭不明人士跟蹤,有人在其居所外安裝紅外線鏡頭,至她被捕後才被拆除。周庭在《港區國安法》通過後已隨即宣佈退出香港眾志,表明無法再參與國際連結工作。她被捕的消息讓外界質疑國安法有追溯期。
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AP Photo/K. Cheung8月10日,香港警方進入黎智英寓所,以涉嫌違反國安法「勾結外國勢力」為由將其拘捕,也到西貢拘捕其次子黎耀恩,部份壹傳媒高層也被捕。數以百計警員隨後進入蘋果日報總部搜查9小時,曾超越法庭手令範圍翻閱記者桌上的文件,又阻止部分中外媒體在大樓外採訪。
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AP Photo/V. Yu8月7日,美國財政部宣佈制裁11名中港官員,包括香港特首林鄭月娥、中聯辦主人駱惠寧、港澳辦主任夏寶龍、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等。遭制裁人士和其親屬未來將被禁止移民或入境美國。林鄭幼子林約希正攻讀哈佛大學數學博士,有報導指他已離開美國。
圖片來源: Reuters/L. Yik7月31日,香港警方通緝6名流亡海外人士,羅冠聰、陳家駒、鄭文傑、黃台仰「涉嫌煽動分裂國家」,劉康、朱牧民「涉嫌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安」。其中,朱牧民具有美國身份,成為第一名因國安法被通緝的外籍人士。
圖片來源: Getty Images/A. Kwan7月30日,黃之鋒、楊岳橋等12名民主派立法會選舉參選人被取消資格(DQ)。港府認為他們不會真心擁護《基本法》,因此決定提名無效。隔天,港府以疫情為由,宣佈引用《緊急法》押後立法會選舉一年至2021年9月5日舉行。
圖片來源: Getty Images/AFP/A. Wallace繼英國、澳洲、加拿大與美國之後,紐西蘭於7月28日宣佈暫停與香港之間的引渡協議,相當於「五眼聯盟」全數成員都暫停與香港簽訂的引渡協議。中國對這些國家「單方面宣佈暫停」的做法表示堅決反對,同時宣佈暫停香港與上述國家的引渡協定。
圖片來源: Getty Images/H. Hopkins中央駐港「第四機構」國安公署改裝銅鑼灣維景飯店作臨時基地,7月8日凌晨在外牆掛起國徽,早上舉行升旗及揭幕儀式。新華社發布照片,為牌匾揭幕的包括中聯辦主任丶國家安全事務顧問駱惠寧丶駐港國安公署署長鄭雁雄丶全國政協副主席董建華和梁振英丶行政長官林鄭月娥。
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Xinhua/L. S. Wai駐港國安公署開幕當天,大批傳媒到場追訪,卻被擋在水馬外面,周圍警員重兵駐守。當局在飯店外圍設採訪區,但距離飯店正門約100米之遙,記者只能夠隔著重重水馬窺探裡面情況,難以拍攝開幕過程,也聽不到嘉賓致辭內容。
為了這樣的安排,警方封鎖飯店附近一帶街道,大量巴士被逼改道,附近居民還因此需要區議員協助找路。
圖片來源: Reuters/T. Siu黃之鋒丶林朗彥和成員周庭,6月30日因應《港區國安法》通過,宣佈退出香港眾志,之後香港眾志宣佈解散。黃、林、周三人涉於去年6月21日號召群眾包圍警察總部,分別被控煽惑他人丶組織或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等罪名。7月6日,周庭在東區裁判法院當庭承認兩項控罪,黃之鋒和林朗彥則否認所有控罪。
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NurPhoto羅冠聰7月5日在英媒《每日郵報》撰文,證實自己在《港區國安法》生效以前就已經離開香港。他在文章中說,自己不想離開香港,但港區國安法生效之後,認為自己將會成為北京領導人的目標。之後羅冠聰公開自己人在英國。
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AP/M. Melia《港區國安法》能夠禁止直白的抗爭語言,但是卻無法限制人們的創意。這一句話「起來! 不願做奴隸的人們!」是中國國歌的第一句歌詞,被人寫在香港街頭卻也另有深意。
圖片來源: AFP/I. Lawrence延續白紙抗議的思路,一些支持香港抗爭者的「黃店」在撕除可能有港獨意味的標語和裝飾品之後,用空白的便利貼組成新的連儂牆,讓觀者自行解讀意思。
圖片來源: AFP/I. Lawrence7月2日晚間,港府明確宣佈「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為「港獨口號」、有違反《港區國安法》之虞。香港人為了避免觸法,開始用更靈活的方式表達不滿: 舉起一張白紙,讓觀看者自行解讀意思。
圖片來源: Getty Images/AFP/I. Lawrence《港區國安法》生效的第一個早晨,也是香港回歸23周年紀念日當天。慶祝典禮第一次排除泛民議員,香港特首林鄭月娥、中聯辦主任駱惠寧皆表態支持中央。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則在北京說,國安法是給香港的「生日禮物」。
圖片來源: Reuters/cnsphoto《港區國安法》實施後首個七一,香港示威民眾按往例在當天上街抗議,只是人數不如往年。港警宣佈當日逮捕370人,其中有10人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被捕。
圖片來源: Getty Images/A. Kwan過去香港警察的警告旗幟只有黃、藍、紅、橙、黑等顏色,在7月1日,港警首度舉起新顏色「紫旗」,警告示威民眾的行為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
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dpa/T. Walker
分析:較2003年加辣 針對境外連繫
這是繼2003年後,港府再度推動23條立法,此前的唯一一次是前特首董建華任內。當年民間憂慮23條侵害自由和人權,引發50萬人在七一回歸紀念日上街抗議,隨後建制派的自由黨主席田北俊辭任行政會議,港府在立法會內無法取得足夠票數,最終擱置立法。此後數任特首都沒再把這個政治敏感話題提上議程。
行政長官李家超在週二的記者會上形容,23條下的新國安法是一部分「防守性法律」,將這個長年的爭議劃上句號。雖然現已有北京頒佈的國安法,但他說地緣政治日益複雜,必須盡快修補好國安短板:「街頭暴亂事件隨時可以其他藉口,包括打造為幌子的民生問題、民主問題、一般的生活問題,推波助瀾。」他說:「要防範孤狼式攻擊,一些潛伏性的對抗,因為外國代理人、港獨思潮還在香港潛伏。」
美國喬治城大學亞洲法中心香港法學者黎恩灝接受DW訪問,認為這次的方案更嚴苛、影響更廣泛。「例如2003年的修訂版本加入公眾利益作為抗辯理由,但這次沒有,可以說是加辣。」他分析,此次23條主要定位之一是針對香港社會和市民與境外勢力的連繫,並把中港國安法看齊。「它沿用中國國安法規、習近平的國安觀和定義,國家機密和反間諜法的涵蓋範圍等亦看齊」。
關於境外干預罪,官方文件指「正當批評政府施政、正當遊說工作、一般政策研究、與海外組織正常交流或日常商業活動」屬於一般國際慣例可接受範圍,只有超出範圍的不正常幹預行為才構成國安風險。但是同時,諮詢文件點出的境外勢力問題,不止於外國政府和政黨,也包含非政府組織在港推展人權活動。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副院長楊艾文則認為:「與外國政府有一些連繫的商業或其他團體都可以被涵蓋。」黎恩灝解讀:「等於無論政府或非政府組織都可被視為境外勢力,還有海外關心香港議題的團體。」他也留意到,當局把近年有關訂立假新聞法的討論融入為國安罪行,例如境外干預罪包含發表失實陳述等元素,擔心會加劇新聞界的寒蟬效應。
《香港國安法》在今年7月實施後,政治人物、社運人士被檢控、拘捕的新聞接二連三。真正的寒冬還沒來臨,香港的社會氣氛已經感受到了幾分寒意。
圖片來源: Vincent Yu/AP Photo/picture alliance 11月23日,前香港眾志的成員黃之鋒丶周庭與林朗彥繼續接受2019年6月21日包圍香港警察總部案件的審判。三人必須還押並等候12月2日下午2點30分的正式判刑。這是周庭首次遭刑事檢控,也是她首次被法庭下令還押。
圖片來源: Isaac Wong/SOPA Images/ZUMA Wire/picture alliance11月22日,香港天水圍區議員王百羽及九龍城區議員李軒朗以及另外一人清晨被港警逮捕,理由為兩人涉嫌詐取選舉資助。此外,兩人組成的團體選舉總支出約489萬元,被建制派質疑申報天價開支以進行詐騙。圖為王百羽。
圖片來源: Chang Long hei/ZUMA Wire/imago images11月18日,朱凱廸、許智峰及陳志全等三名前立法會議員先後被警方上門拘捕,理由是在今年5月28日和6月4日向立法會主席台投擲惡臭液體,涉嫌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中的藐視罪及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中的「意圖使他人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而企圖施用有害物品罪」。圖為許智峰走出警署。
圖片來源: Vincent Yu/AP/picture alliance11月11日,港府宣佈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4名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即時喪失議員資格,由左至右分別為郭榮鏗、楊岳橋、郭家麒及梁繼昌。立法會議員胡志偉批評北京徹底放棄《基本法》和「一國兩制,令立法會變成一言堂。
圖片來源: Vincent Yu/AP Photo/picture alliance為了抗議港府DQ四名立法會議員,另外15名民主派議員宣佈集體辭職。11月12日,立法會秘書處稱已收到全部15名表示會總辭的泛民議員的辭職信,但除了許智峰和毛孟靜辭職則於12、13日凌晨起生效,其餘13人辭職日都於12月1日生效。
圖片來源: Tyrone Siu/REUTERS10月27日,香港社運人士、「學生動源」前召集人鍾翰林在尋求美國庇護前夕被捕,港警稱理由是他8月起在社交平台發表內容涉嫌煽動他人分裂國家,違反《香港國安法》。鍾翰林也是7月29日被以《香港國安法》罪名逮捕的4名學生之一,也是港警國安處成立後第一批被拘捕的人士。
圖片來源: Tommy Walker/NurPhoto/picture alliance9月1日,中國外長王毅訪問德國時,香港民主人士羅冠聰在柏林的德國外交部外發起示威,呼籲德國就助香港示威者,也呼籲歐盟正視人權議題,對中國涉及侵犯人權的官員實施制裁。
圖片來源: Getty Images/AFP/T. Schwarz 不送內地審 擬彷英美擴執法權
李家超說在23條國安法之下,被捕人士不會送往中國受審;但保釋、審訊程序和指定法官等,會與現有國安法安排一致。
港府大篇幅引述英國國安法,參考加大警權如延長犯人羈留期、阻止其諮詢某些律師、強制指定居所、限制通訊等;並考慮參考美國法律,取消在逃人士的護照及福利,訂立窩藏逃犯罪。另外建議訂立新罪,禁止騷擾針對處理國安案件的人員;考慮收緊國安囚犯的假釋門檻。
民主黨主席羅健熙特別擔憂,市民會更易誤墮洩露國家秘密或煽動罪的法網,建議加入公眾利益為免責條款。他說:「國家安全在內地很闊,但香港究竟如何界定,特別是經濟金融方面如何令大家放心?例如有人唱衰香港股市樓市、公佈資料影響金融體系,或一些大到不能倒的企業出現大問題,有人揭破它會否變成國安風險?我希望不會,但現在看不到具體說法,(定義)寬闊的程度仍令人憂慮。」
羅健熙認為,政府未能確切說明如何平衡言論自由和國家安全:「煽動評論的界線大家都很努力捉摸,日後提升至國安層面需要清晰的定義。例如過去有市民或政黨提出不同意見,會被個別人士指責與某些地方的意見相同,因而說是配合境外勢力。」他說民主黨會向當局提交意見書。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在立法會上表示,聽到有建議加入重大公眾利益作洩密抗辯理由,會聽意見後再考慮。
從「香港特區自行立法」到北京代為操刀,「港版國安法」彰顯了中國當局哪些憂慮?反對者又擔心這部法案的哪些方面影響?
圖片來源: Reuters/T. Siu香港《基本法》在上世紀80年代起草時,北京方面就出於香港可能成為「顛覆基地」的擔憂,寫入了「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之詞句,並禁止香港政治性組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建立聯繫。1997年英國將香港主權交還中國之後,北京方面多次表態希望香港盡快就此「自行立法」。
圖片來源: Reuters/D. Martinez2002年,「二十三條」立法進程啟動,在香港社會引起了極大爭議。反對者認為,這部威權主義色彩濃厚的法案會侵蝕自由權利,且受約束者過於廣泛。支持者則認為,西方民主國家也有國家安全法案。2003年7月1日,數十萬市民上街抗疫「二十三條」立法,建制派的自由黨隨後也宣佈反對該法案。重重壓力之下,特區政府宣佈無限期擱置立法。
圖片來源: AP2019年,圍繞《逃犯條例》修訂案,香港爆發了「反送中運動」。民眾先是擔心修訂案會導致中國內地司法機構今後可以引渡香港人前往內地受審。法案撤回後,這場抗議運動演變成了香港市民對北京勢力日益增強滲透的不滿。而在北京當局看來,香港近年來的多次抗議示威浪潮已經構成了對國家安全的威脅。
圖片來源: Reuters/T. Peter2019年10月底,中共十九屆四中全會的會議公報中,簡略地提到「建立健全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外界當時猜測,北京會再度推動香港自行進行「二十三條立法」。12月,港版《國安法》在幾乎無人關注的情況下悄然列入了全國人大常委會2020年度立法工作計劃。根據香港《基本法》第十八條,全國人大常委有權將全國性法律置入《基本法》附件三而在香港實施,且該進程只需向香港特區政府及基本法委員會「征詢意見」,無需香港立法會審批。
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AP Photo/J. Peng5月21日,受新冠疫情影響而延期召開的全國人大會議將《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審議列入了會議議程,港版《國安法》真正引起了全球的高度關注。5月28日人大閉幕當天,該立法決定獲得高票通過,港版《國安法》正式啟動立法。
圖片來源: Reuters/C.G. Rawlins華盛頓方面指責北京此舉嚴重破壞香港自治,正在將香港「一國兩制」變為「一國一制」。5月29日,川普举行新聞發布會,表示啟動取消給予香港特殊貿易地位的程序。商界擔心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將受威脅,香港股市也陷入了動蕩。美國還計劃出台措施,制裁直接或間接涉及損害香港自治和自由的香港及北京官員。不少西方國家也紛紛對港版《國安法》表示憂慮、遺憾、不安或譴責。
圖片來源: Reuters/J. Ernst在巨大的國際壓力下,6月3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依然以162票全票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截至此時,官方仍然沒有公開法案全文,只是在此前披露了內容概要。根據法案,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勾結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今後在香港將是刑事罪名。而新設立的駐港國家安全公署等中央機關將對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具有一定的管轄權,事實上限縮了香港的自治權。
圖片來源: Reuters/T. Siu 「反駁隊」打輿論戰 最快今夏通過實施
基本法23條訂明,香港應自行立法禁止七類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其中分裂國家和顛覆中央政府已在2020年的國安法涵蓋了,而該法也特別指出香港應儘早完成23條立法。2003年推動23條的主責官員、時任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在立法失敗後辭職;今天成為行政會議召集人和立法會議員的她,稱新版方案較以往更「深入完善」。
公眾諮詢即日開始為期一個月,相較2003年的三個月大幅縮短,並橫跨農曆新年長假期。諮詢結束後,政府會把草案呈上立法會審議,早前有港媒引述消息指當局目標在議會暑休前通過,並於今年實施。有意見質疑政府的諮詢是「走過場」,在行政立法皆受控的優勢下只求速戰速決。
李家超說未來會重點向外國領事及商會釋疑:「我聽過一位德國商會代表談及對國家安全法律的看法,他說不會有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想法,所以他對我們任何國家安全法律不會有任何顧慮,就是這麼簡單的標準。」他試圖派定心丸:「如果你有任何意見發表,但你沒有意圖去危害國家安全的話,原則上都是法律所容許,所以這是很清晰的。」
李家超強調重點工作之一是做好解說,強調23條立法問題纏繞香港26年「不能再等」,政府已成立「反駁隊」打輿論戰。「(對23條的)抹黑和政治攻擊會持續,所以我希望全政府整裝去解釋,高聲和清晰地、自信和正確地告訴世界,我們只是在保護自己免受攻擊,你們不要攻擊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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