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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院拒禁《願榮光歸香港》 律政司上訴

2023年7月28日

香港律政司要求禁播反修例名曲《願榮光歸香港》的申請,日前遭香港高等法院駁回,律政司隨後提出上訴,並指香港法庭應遵從行政機關判斷。

資料圖片:上個月香港反修例運動滿4周年時,在台港人與台灣民間團體在台北車站「快閃」合唱《願榮光歸香港》
資料圖片:上個月香港反修例運動滿4周年時,在台港人與台灣民間團體在台北車站「快閃」合唱《願榮光歸香港》圖片來源: Chia-Chun Yeh/DW

(德國之聲中文網)香港高等法院上月拒絕了給《願榮光歸香港》(Glory to Hong Kong)這首歌下禁令的申請,香港政府律政司隨後提出上訴,並於9日公開上訴許可申請。

根據港媒「香港01」報導,律政司在上訴文件中稱,港府特首7月11日已據《國安法》47條發出證明書,說明禁播《願榮光》一曲事關國家安全,但法庭據頒禁令時並未將其納入考量,也沒有考慮到該曲激發港人反建制、分離情緒的因素。

律政司強調,證明書對法院有約束力,且法庭不比行政機關、無法取得敏感情報,並無做出適當判斷的制度能力及專業知識,律政司因此呼籲,除非法庭認為禁制令對維護國安並無助益,否則法庭應遵從行政機關的評估,禁播《願榮光》一曲。

香港法庭:法律不該限制言論自由

香港律政司今年6月初向法院申請禁制令,要求禁止公眾傳播這首歌的旋律與歌詞。禁止的行為包含「藉此意圖侮辱國歌」,或是「致使誤會《願榮光歸香港》才是香港特區的國歌」。港媒之前曾指出,若禁令通過,《願榮光歸香港》將是香港歷史上第一首「禁歌」。

這首歌在香港反修例運動期間廣為傳唱。它是由匿名作曲人在2019年反修例運動期間創作的,歌詞講述爭取自由和民主,提及「黎明來到要光復這香港」、「為正義時代革命」等。根據「香港01」報導,法官在判辭指出,禁令針對的行為本已屬刑事罪行,在本港穩健的法律制度下,律政司無法說服禁制令有何實際用途。此外,在執法方面,禁令會與現行刑事法例有所衝突,包括國安法。

香港電台報導,法庭拒頒禁令後曾表示,在考慮申請時,須顧及言論自由,指雖然言論自由不是絕對,但仍然是非常重要的權利,在未能滿足相稱性等要求下,法庭不能以法律限制言論自由。而批出禁制令,可能會產生 「寒蟬效應」 ,令動機清白的人士,可能害怕違反本禁制令所帶來的嚴重後果,因而選擇不參加涉及該歌曲的正當活動。法官又認為,香港記協對禁制令表達擔憂,已經說明潛在的寒蟬效應。而香港記協主席陳朗昇對裁決表示歡迎,他表示,裁決反映法庭認同,如果批出禁制令會產生寒蟬效應,令無辜的人因害怕其嚴重後果而不參加相關的正當行為,包括新聞報導,認為政府在行使權力時亦應小心。

近年,多場國際或地區體育賽事期間,主辦單位播放的「香港國歌」為《願榮光歸香港》,而不是中國國歌《義勇軍進行曲》,引發港府多次批評。2022年底,港府要求Google在使用者搜尋「香港國歌」時顯示正確的結果,稱Google有責任移除《願榮光歸香港》並將《義勇軍進行曲》置頂,但遭Google拒絕要求。

香港抗議運動的「主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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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新社、路透社、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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