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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院裁決 黎智英持續被押

2021年2月9日

黎智英的保釋之路漫長,雖然他曾在去年12月底一度獲得保釋,但2月9日的終審法院裁決,他得被持續收押。

Hongkong | Jimmy Lai | Regierungskritiker zurück in Untersuchungshaft
香港終審法院2月9日裁決結果出爐,將繼續收押黎智英。圖片來源: Liau Chung-ren/ZUMAPRESS/picture alliance

(德國之聲中文網)香港終審法院星期二(2月9日)宣佈對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保釋案件的裁決,判定黎智英將繼續被收押。

香港01在2月9日報導,香港終審法院認為,原審法官先前在批准黎智英的保釋時作了錯誤的分析丶未對國安法條文作妥善評估,因此撤銷黎智英早前獲得高等法院法官批准的保釋申請。不過,他的律師團透露會重新申請。

造成黎智英遲遲無法獲得保釋的原因,在於香港國安法的第四十二條中明確指出,「對犯罪嫌疑人丶被告人,除非法官有充足理由相信其不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不得準予保釋。」

香港01報導中說,終審法院認為,在處理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案件的保釋申請時,法官應先決定是否有「充足理由相信」犯罪嫌疑人或被控人不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家安全行為,若沒有,就應當拒絕其保釋。

去年12月,黎智英先後被控違反「串謀欺詐」和香港國安法中的「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去年12月3日,黎智英遭到收押,至今為止僅獲得一周保釋,且條件嚴苛,無法離開住所。香港01報導,由於當時香港的律政司不滿保釋的決定丶提出上訴,終審法院去年12月底受理上訴後,下令在此案結果出爐前繼續關押黎智英。

法新社說,非暴力犯罪的「保釋假定」本來是香港普通法系統的特徵,但香港國安法卻推翻了這樣的假定規範。

香港國安法在去年的6月30日生效,該法也造成1997年香港從英國回歸以來,中國與香港關係劇烈地改變,該法當中包括了分裂國家罪丶顛覆國家政權罪丶恐怖活動罪丶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等,最高可判處終身監禁。

法新社指出,當北京正試圖消除香港的異議時,這宗案件可能讓香港的獨立司法機構與中國專制領導層發生危險衝突。

李玟儀/楊威廉(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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