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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院首次以涉煽動刊物罪判監

2022年1月31日

香港一家法庭本周一以「展示」及「管有煽動刊物罪」判處一人監禁。另一起案件中,兩人因串謀刊印煽動刊物被判刑及入更生中心。這是《港區國安法》生效後頭兩起涉及煽動刊物罪的判刑。

Hongkong | Protest für Pressefreiheit in China
去年6月24日,經營了26年的香港《蘋果日報》正式停止營運圖片來源: Mary James/SOPA Images/ZUMA Wire/picture alliance

(德國之聲中文網)本周一,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判處41歲物業管理經理蔣頌生(Chiang Chung-sang)8個月監禁。蔣頌生被指去年6、7月在一家幼稚園外及高等法院大樓多次張貼海報,指斥3名審理《港區國安法》首宗被告唐英傑的法官,並於8月6日在北區公園外擁有48張數位海報,內容包括指林鄭月娥為"毒婦"、警方為"全港最大犯罪集團",意圖引起對香港特區政府或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煽惑他人使用暴力,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這是《港區國安法》實施後首宗煽動刊物罪判刑。

蔣頌生還押至今近6個月,早前已承認4項展示煽動刊物罪及1項「管有煽動刊物罪」。

據香港媒體報導,國安法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判刑時說,"2020年初爆發的疫情,讓人有時間冷靜思考2019年社會事件,但被告選擇在因疫情而停頓的社會事件期間張貼海報,令事情死灰復燃,荼毒心智未成熟幼稚園學生,亦令在高院旁聽審訊的人士情緒升溫,屬精心揀選地點作案,有計劃而非巧合,故判被告入獄8個月。"

兩人因串謀刊印煽動刊物被判刑及入更生中心

在本周一宣判的另一起案件中,香港灣仔法院判處45歲的女文員曹雪芯十三個半月監禁。同案另一名被告,案發時17歲的黃俊偉被判入更生中心。兩人早前承認一項串謀刊印、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

據港媒報導,曹雪芯委託黃俊偉設計"港獨"單張。曹雪芯之後將印製好的傳單,擺放於灣仔灣景中心一間店鋪外和天橋上。

區域法院法官郭偉健判刑時指,涉案單張印有"香港人要獨立建國"、"香港人建軍"等字樣,是煽動他人使用武力達到港獨,指案件控罪性質與國安法第21條,即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相似。他還提到,單張上有一個黑白紫荊花滴血的團案,法官認為是代表被告要宣揚在建國過程會流血,單張並非引起討論,而是直接宣揚思想,令案情更嚴重。曹雪芯被指利用另一名被告黃俊偉的幼稚而犯案,因此罪責更嚴重。

2021年12月29日,立場新聞副採訪主任陳朗升(中)被警察帶走協助調查圖片來源: AP/picture alliance

據香港立場新聞在去年被迫關閉前的一項統計,港區國安法2020年6月30日生效後,已有132人在國安法框架下被捕,香港律政司共起訴了88人,涵蓋四大罪行,當中有議員、新聞工作者,亦不乏普通市民。去年12月底,香港立場新聞六名管理人員也被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以"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的罪名拘捕,涉嫌在該網站發布煽動刊物的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同樣被捕。

(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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