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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瑜案二審改判5年,暫予監外執行

樂然/李魚(據新華社等)2015年11月26日

據新華社消息,在北京高級人民法院本周四(11月26日)對高瑜的刑期從一審的7年改判為5年後,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宣佈因確認高瑜患有嚴重疾病,決定對她暫予監外執行。律師尚寶軍表示,高瑜目前已經離開看守所。

Gao Yu
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dpa/F. Singer

(德國之聲中文網)據新華社報導,2015年11月26日,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根據醫院診斷證明,"認為高瑜確系患有嚴重疾病,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依法決定對高瑜暫予監外執行。"高瑜的律師尚寶軍對德國之聲表示,據他所知,高瑜已經離開此前遭關押的北京市第一看守所。

正在亞洲訪問的德國之聲台長聽到允許高瑜監外執行的消息後立即發表如下聲明:「這的確是一個好消息。它顯示,德國之聲以及德國政界對此付出的努力沒有白費。我非常高興,中國領導層最終有所認識。」

新華網本周四當地時間下午6時刊登了以上消息。上午,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宣判了對高瑜"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上訴案"的判決結果,認為"高瑜違反國家法律規定,為境外人員非法提供機密級國家秘密,其行為已構成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鑑於高瑜在二審期間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認罪悔罪,法院酌情對其量刑予以改判,依法從輕判處其有期徒刑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

法院宣判判決結果之後,律師莫少平在接受德國之聲採訪時對此表示失望,但認為法院允許高瑜保外就醫的可能性較大。他說:"判決生效在交付到監獄執行之前,如果法院認定高瑜確實是有嚴重疾病,那麼法院應該下一個監外執行的裁定。"

高瑜是德國之聲自由撰稿人。德國之聲台長林堡(Peter Limbourg)一直呼籲中國當局釋放高瑜。

德國方面在近日德中第13次人權對話上談到高瑜案。德國政府人權專員克里斯多夫‧施特拉瑟(Christoph Strässer)表示,即便當局不宣判71歲且患有心臟病的高瑜無罪,也應該因其糟糕的健康狀況,"出於人道主義原因"將其釋放。在獲悉司法機構對高瑜作出二審判決的消息之後,他也在德國駐華大使館的官方網頁上發表聲明稱,對辨方提出的改判無罪的申請被駁回感到"深深的遺憾"。他同時再次呼籲中國當局釋放所有"和高瑜一樣和平使用言論自由的權力"卻身陷囹圄的中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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