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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瑜案終審改判五年

石濤2015年11月26日

中國記者高瑜涉密案二審結束,法院將一審七年刑期改為五年。高瑜的律師莫少平在失望之餘也表示,「改判五年的結果總好過一審」。

Gao Yu Journalistin China Archiv 2009
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epa/F. Singer

(德國)北京時間周四(11月26日)上午9點,北京高級人民法院開庭宣佈高瑜案二審結果,將一審判決的七年有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一年,改為五年有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一年。

代理高瑜案的律師之一莫少平對德國之聲表示,辯方的意見當然是認為本案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希望二審法院改判高瑜無罪。"但是北京市高院改判五年,總比維持一審有期徒刑七年要好"。

根據莫少平的陳述,北京高院在判決書對於改判所給出的理由是:"在二審期間,高瑜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表示認罪,依法從輕處罰"。對於法院的這一表述,莫少平指出,這是"具有中國特色"的辯訴交易。

律師:保外就醫希望較大

莫少平同時表示,鑑於現年71歲的高瑜身體狀況不佳,患有多種疾病,不適於羈押,因此希望法庭能夠允許高瑜以保外就醫的方式執行。相關申請程序目前正在進行中。莫少平認為申請成功的可能性比較大。如果一切順利的話,高瑜有望在不久之後就能夠回到家中接受治療。

高瑜案二審開庭當天法院外場景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dpa/Kyodo

中國司法當局認為高瑜將「中辦九號文件」交給境外媒體,並以此為由指控她犯有「向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高瑜否認這一指控。

「九號文件」的主要內容是反對包括普世價值、新聞自由、司法獨立等西方價值觀。根據網上廣泛流傳的相關文本,文件中要求「確保新聞媒體的領導權,始終掌握在同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保持一致的人手中」。

2014年4月高瑜被當局拘捕。5月初,中國央視播出高瑜「認罪影片」,但此後高瑜通過律師表示所謂「認罪」是在官方施壓逼迫下的結果。2015年4月,高瑜被一審判決有罪,隨後提出上訴。在歷經三次延期後,11月24日本案二審開始。而根據中國法律規定,周四的二審判決即為終審結果,當事人不得再次上訴。

德國之聲台長:將利用各種渠道為促成高瑜獲釋而努力

高瑜是德國之聲自由撰稿人,被捕前時常為"北京觀察"等欄目供稿。目前正在亞洲進行訪問的德國之聲台長林堡(Peter Limbourg)對於北京法院對高瑜做出的判決表示震驚:「對高瑜的嚴厲判決令我們感到十分失望。我們原本期待中國當局能夠出於人道主義的原因將其釋放。」71歲的高瑜目前深受心臟病和其它病痛的困擾,林堡認為,「鑑於她的年齡和身體狀態」,僅僅改判減刑的決定更顯示出「缺乏誠意」。

德國之聲台長還宣佈,未來將會「利用任何有可能的渠道以及任何機會,為促成高瑜盡快獲釋而做出努力」。「我希望,中國當局領導層能夠改變僵硬立場。除此之外的任何決定都是可恥的,現在是,未來也是」,林堡說。

德國政府人權專員克里斯多夫‧施特拉瑟(Christoph Strässer)在獲悉司法機構對高瑜的改判消息之後,也在德國駐華大使館的官方網頁上發表聲明稱,他對於辨方提出的改判無罪的申請被當局駁回感到「深深的遺憾」。他還再次呼籲中國當局釋放所有「和高瑜一樣和平使用言論自由」卻身陷囹圄的中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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