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前立法会议员涉泼臭水案明日提堂
2020年11月18日(德国之声中文网)据香港01等媒体报道,本周三清晨,议会阵线成员朱凯廸、民主党成员许智峯及人民力量主席陈志全等三名前立法会议员先后被警方上门拘捕,罪名为香港法例第382章《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中的藐视罪及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条例》中的“意图使他人受损害、精神受创或恼怒而企图施用有害物品罪”。
朱凯廸、陈志全和许智峯均在社交网站发帖文,证实了被拘捕的消息以及此事涉及立法会国歌法三读期间泼臭水事件。许智峯在帖文中说,他被指于5月28日及6月4日于立法会会议厅及会议室内将带有臭味的液体泼向地下,其行为引起骚乱,令到会议中断或有可能中断,又指令到立法会主席梁君彦烦躁不安,精神受挫。
据东网报道,今日下午2点40分左右,3人先后获准保释,明日下午2点30分将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报道称,许智峯指警方再以刑事法律,规管议会发生的事属荒谬,批评是滥捕滥告;陈志全表示,早有预料警方会因为泼臭水事件,以“藐视立法会”罪拘捕和控告自己,但无想过会以“侵害人身罪”控告,他指控罪最高可判囚3年,质疑当局有打压异见者之嫌。
香港大公网报道称,今年38岁的许智峯被控两项“藐视罪”及两项“意图使他人受损害、精神受创或恼怒而企图施用有害物品”罪;43岁的朱凯廸被控一项“藐视罪”及一项“意图使他人受损害、精神受创或恼怒而施用有害物品”罪;48岁的陈志全被控一项“藐视罪”及一项“意图使他人受损害、精神受创或恼怒而企图施用有害物品”罪。
5月28日事件被追讨清洁费
据港媒先前报道,陈志全、许智峯和朱凯廸三人于今年5月28日审议《国歌法》期间,在会议厅内投掷一袋传出恶臭的腐烂植物,之后被行政管理委员会追讨清洁费。陈志全已支付相关费用11.1万港元,朱凯廸及许智峯已同意,以未发还予他们的工作开支抵销共计约22万元的费用,其中包括10万元用作更换及重铺地毯。6月4日,在立法会三读辩论《国歌法》期间,许智峰、陈志全和朱凯迪再度投掷有浓烈臭味的液体,导致会议中断。
香港政府早前因疫情将立法会换届选举延迟一年。中国全国人大委员会决定香港立法会继续履行职务不少于一年,但朱凯廸和陈志全9月28日表明不延任,任期至9月30日结束。11月11日,香港政府宣布,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同日的决定,4名民主派立法会议员即时丧失议员资格。包括许智峰在内的15位民主派议员继而于12日宣布总辞。其中许智峯辞职实时生效。
乐然(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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