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反死刑日:“民意”是维持死刑的藉口?
2018年10月10日(德国之声中文网) 英国影子内阁脱欧大臣、工党国会议员施凯尔 (Keir Starmer)和英国知名人权律师,“死刑计画”执行长雷绍尔 (Saul Lehrfreund)两度访台推动废死讨论。他们在台湾期间拜会相关部会首长、非政府组织,也与被害者家属见面,并与台湾民众面对面讨论死刑存废。以下节录两人发言重点内容。
面对没有教化可能的人,社会充满不安,执行死刑才是解决方案?
施凯尔:国家有责任保护人民免于恐惧。把犯罪者关在戒备森严的牢狱中,应该就可以保护社会的安全。这是英国的做法。维持公共安全不用杀人。至于把“没有教化可能的人”杀掉是对生存权的否定。这样的逻辑感觉更重视的是省钱,而不是公共的安全。这样的立论无法赢得大众认同。
“没有教化的可能”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因为人都是会改变的。在我的家乡伦敦,我常去一家健身房跑步,旁边一起跑的老人叫约翰。他今年72岁,2017年才从监狱中被放出来。他在42年前,20几岁的时候因为一桩谋杀案被关。他现在已经不像过去一样暴力,只是一个72岁的老人。不管一个人在年轻的时候如何有暴力倾向,40和50年过去后,他会是不一样的人。我们都会改变。青少年时我们做的事,现在我们也都不会做了。人不时地在变。身为前检察总长的我和谋杀犯更生人在健身房并肩训练的事还登上了地方媒体。这件事告诉我们,因为没有教化可能而判处一个人死刑是没有道理的。
支持废死的人常说是因为死刑的“恣意性”,可以帮我们举例吗?
施凯尔:英国与美国和日本在司法上有许多合作,像是英美在反恐上的合作。在我担任检察总长的任内,有恐怖份子计画炸毁跨大西洋飞行的7架飞机。这种事件里,会有不同国家的恐怖份子在不同区域共谋。问题来了,捉到这些嫌犯要在哪里审判。华盛顿会说要在美国审判,如果是这样,英国就要决定在英国捉到的嫌犯是否要引渡到美国。英国长期以来的政策,是不会把嫌犯引渡到可能被判处死刑的国家。如果英国这麽要求,美国会承诺不会判处这些引渡嫌犯死刑。虽然他们犯的是一样的罪,但是却因为被捕的国家不同,有人可能被叛死刑,有人不会。这就是死刑“恣意性”的展现。
如何与不了解死刑议题的民众解释废死?
施凯尔:我的建议是,在凶案发生后,民众情绪高涨,意见很多,这不是沟通最好的时机。最好是过一段时间,等这个社会冷静下来。当一些恐怖的谋杀案发生时,谈废死一定很困难。这是一个要透过对话沟通和长时间讨论的议题。
举例来说,英国过去曾受爱尔兰共和军(IRA)的威胁,在英国各地发起恐怖攻击。30年前IRA在英国伯明罕一个小镇的酒吧引爆炸弹,造成非常大的伤害。当民众透过电视画面看到,开心出外喝酒的年轻人惨死在酒吧中,路上是他们的断肢。如果在当下问大家,是不是想将这些人处以极刑,答案一定是肯定的。但是因为英国没有死刑,所以当时被抓到的嫌犯被判处长期监禁。
这些被抓到的嫌犯都声称自己无罪。几年过去都坚持无罪,一开始没有人相信他们。有一位资深的法官很生气,表示这些人居然有脸说自己无罪,做了这麽残酷的罪行居然还让他们上法庭受审。这名法官认为根本不该给他们充分的审判。没想到25年之后,新的证据发现这些嫌犯是无辜的,推翻了先前的判决。这些嫌犯最后得以洗刷冤屈。如果当时英国有死刑,这些人一定会很快在舆论压力下被判刑并执行,不会在多年后沉冤得雪。警方重启调查后,找到了新的嫌犯。
这告诉我们,死刑的判决中一定有可能犯错。在英格兰和威尔斯很多冤案得以平反是因为新的证据,特别是新科技,像是DNA证据出现。很多冤案当时都是自白认罪。如果你问大家,无辜的人也有应该被判处死刑,你还支持吗?答案一定也是会有超过80%的人否定。如果不去管这些可能的错误,坚持死刑,一定会有出错的一天。
死刑存废和民意之间的关系?可以用公投决定吗?
施凯尔:如果只问要不要死刑,无法很细致的讨论这个问题。人权是个普世的价值,对每个人都适用。很重要的一点,是要保护少数族群的意见。不能以多数人的意见为依归。比如说,如果有一个公投说,80%的人都支持酷刑,我们应该这样做吗?当然不是。
二次世界大战时,德国纳粹对于人权的迫害,是符合当时纳粹的法律的。他们受到批评时就回复,是依照国内法律来依法行政,别的国家不应该干预。最后造成了大屠杀悲剧。虽然在二战前,全球就有很多人权机制,但是在二战后,世界各国统一认为,讲人权不该只关心国内情形,而应该形成国际标准,提供普世性的保障。这是人权保障中很重要的历史发展。
雷绍尔:民意是复杂的,并不是非黑即白。以民调来说,问的时机点也很重要。假如前一天才发现有5件死刑冤案,跟前一天发生重大谋杀案,民众对死刑支持度会很不一样。虽然维持死刑的国家以“民意”为藉口,这些政府却不知道这个问题真正的答案。以台湾为例,如果问是否支持死刑,民调会有超过80%的人支持死刑,但如果问是否“强烈”支持死刑,却只有35%的人。民调要看怎麽解读。
英国人是怎麽达成废除死刑的共识?
雷绍尔:英国国会议员、司法体系人员和媒体很仔细去检视英国死刑判决。独立的皇家调查委员会介入调查,结果发现,死刑执行不可能避免“恣意性”,一定会有主观性的裁量在其中。有一些相近的案子,但判决结果却很不一样,有些造成了冤案。这类讨论最终的结论是,不管民意怎麽看这件事,死刑是违反人权的制度。英国当时的国会展现政治领导决断力,投票废除死刑。就跟所有其他已经废除死刑的国家一样,大众也慢慢接受。废除死刑后,现在英国下一代的人回顾死刑,会认为是历史课本里野蛮的惩罚。
你们会到美国和日本还有死刑的民主国家推废死吗?
雷绍尔:美国已经有许多相关组织在推动,改变也很多。就去年来看,是美国一个世纪以来判决死刑数最少,也是处决数最少的一年。美国2017年只有5个州执行死刑。
至于日本,我们与一位犯罪学家Mai Sato合作,针对死刑民意做调查。与政府所做出的调查结果不同,Mai问了一个不同的问题,她发现支持死刑的人,也可能同时考虑废除死刑,不像政府说得这麽支持死刑。还有一项合作工作是冤案救援,像是日本非常有名的袴田岩案。他在狱中服刑超过48年,但最新的证据,包括DNA证据都显示,他不可能是犯案者。日本在冤案上的研究不多,只有少数的专家和学者投入。在日本有许多的冤案都是因为“被告自白”而起。我们也在协助发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