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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大废止劳教、批准单独二孩政策

2013年12月28日

周六闭幕的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上,通过了废止劳教制度决定;并同意启动“单独二孩”政策。评论人士认为,劳教废止,劳教的替代场品和替代法却未消失;而选择性开放计生依然是对权利的侵犯。

China Nationaler Volkskongress 2013
图像来源: Reuters

(德国之声中文网)12月28日闭幕的人大常委会议上,通过了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这意味着已实施56年的劳教制度被依法废止。决定规定,劳教废止前依法作出的劳教决定有效;劳教废止后,对正在被依法执行劳动教养的人员,解除劳动教养,剩余期限不再执行。

与此同时,人大常委会也同意"单独二孩"政策启动,称中国各省区市应当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本决议,结合本地实际,及时修改相关地方性法规或者作出规定。

今年的11月15日,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出台,其中"废止劳教制度"和开放"单独二孩"成为亮点。中国劳教制度和计生政策一直饱受批评。近年重庆大学生村官任建宇及湖南永州唐慧劳教案等,再引法学界及人权组织对劳教制度的谴责。而中国计生政策近也也因各地不断曝出的计生暴力事件、敛财黑幕等备受诟病。

江天勇:劳教废止,替代品和替代法还在图像来源: fotolia/Benjamin Haas

"劳教废止,替代品、替代法会不会消失?"

今年11月,香港《南华早报》在报道中引述中国知名律师浦志强观点表示"劳教虽废除,但替代品已出现,特别是近期官方开始用'非法集会'、'寻衅滋事'、' 非法经营'、'损害商业信誉罪'等对言论及其他活动进行打压";另一位知名律师迟夙生也"对政府找到劳教所的替代机构,或者劳教所是否只是换个名字而继续存在"表示担心。

11月19日,包括江天勇、唐吉田、滕彪、王成等数十位中国律师,联合发表中国当局"废止劳教相关问题"的声明,认为从1957年开始实施的劳教制度,是特定时空环境下的非法治产物,在中国的多个特定历史阶段,均不同程度的成为践踏人权、破坏法治的工具。尤其是1999年以后,为打压法轮功群体,劳教措施更加泛滥。律师们建议中国人大常委会明文废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对劳教人员提出的国家赔偿等依法办理;及对一些法律制度之 外运行的法制教育中心、法制学习班、训诫所、各类"黑监狱"等变相劳教,进行取缔和清理,并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等。

维权律师江天勇向德国之声表示,中共当局为维护垄断性的权力,会维持一些非法制性的"法外之法"的存在,因此他最为关注的是该制度废止后,替代品和替代法会不会消失:"作为律师来说,特别关注两个问题,一个是类似于劳教这种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场所必须废除,比如说'法制教育中心'、'法制教育基地'、'洗脑班'必须要废除;第二个防止出现新的劳教性替代措施,尤其是防止新的立法,比如前段时间比较热的'社区矫正法',我们认为不能通过新的立法制造出新的不叫'劳教',而行'劳教'之实的新的立法。否则废除劳教措施没有意义。"

图像来源: Mark Ralston/AFP/Getty Images

"选择性开放计生,本身还是一种对权利的侵犯"

中共人大常委会同意启动的"单独二孩"政策,专家提醒公众,"单独二孩"不同于"单独二胎",也就将第一胎为双胞胎及多胞胎的情况排除在外。据悉这一政策将惠及大约1500万至2000万名年轻父母。

北京自由评论人士周莉向德国之声表示,实施了30多年的中国计生政策,已经给中国社会带来了劳动力下降、老龄化、男女比例失调、城乡统筹、社会伦理等诸多社会问题,中共当局此次选择性开放计生政策,意在缓解这些矛盾:"放开'单独二孩'并不是尊重人权或女权,和养老保险制度中延迟退休是一样的。现有的人的资源、自然资源、社会资源已经耗竭"。

周莉强调:"选择性放开计生,本身还是一种对权利的侵犯";周莉也认为即使现在全面放开计生,在中国自然环境恶化、社会保障缺乏、就业压力增大的背景下,也不会迎来生育高潮,更不会缓解计生政策多年来造成的恶果。

作者:吴雨

责编:洪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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