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
大约100家中国企业联名发表一封公开信要求对污染环境行为进行更为严厉的处罚。在这封写给人大常委会的信函中,他们呼吁赋予环保组织更大的诉讼权限。目前,已有24年历史的《环保法》正在重新修订过程中。旧法仅赋予中国环保部下属的中华环保联合会诉讼主体的地位。公开信的签署者之一、地产商任志强表示,同环境污染进行斗争最有效的手段是公共社会真正行使监督的权利。他建议,登记3年以上的民间环保组织应有权成为控告的主体。今年7月公布的《环保法》修订版虽然规定了对违法者进行严厉惩罚,但提出诉讼的一方只能是政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