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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人没有真正自主权

2009年7月30日

中国的"和谐社会"很不和谐,工人为讨薪罢工,冤民为讨说法上访。上周周末,吉林通化钢铁集团又发生了大型"群体事件"。《法兰克福评论报》介绍事件经过时写道:

资料图片:2008年10月广东东莞市樟木头镇一家玩具厂的工人在厂门口示威图像来源: AP

"这样的场面使人想起了阶级斗争的时代:中国一家国有企业的工人们打死了一名经理,因为他要使企业私有化并要大规模裁员。共产党立即宣布停止兼并,但工人领袖并没有作为无产阶级英雄受到欢迎,而成了刑事犯正遭到追捕。"

《柏林日报》报道了通化事件的来龙去脉,特别注意到"国家媒体把这样的事件称为'群体事件',这一概念被普遍用于未经批准的示威活动,这表明中国政府谴责抗争行动":

"官方只是简短报道了这一事件,因为北京竭力要把有关中国社会紧张形势的信息控制在最低限度。但互联网论坛上,人们指责说,这一事件代表了中国许多企业的现状。一位博客说,'问题在于制度'。因为中国不存在能起作用的企业职工代表委员会或工会,所以工人只能采用阶级斗争的手段进行反抗。但共产党已不同情这样的阶级斗争了。"

《南德意志报》指出,"中国钢铁工人愤怒打人致死的残酷做法是令人震惊的个别事件,在中国很少发生。但这样的冲突本身绝非个别案例。在人民共和国,尽管很少出现使用极端暴力的情况,但罢工越来越多。"文章认为,问题在于:

"共产党领导人不允许独立工会存在。而国家的工会不关心工人,所以只能非法罢工,带头人往往被捕入狱。不久前,北京虽然发布了新劳动法,这可以视为对工人不满做出的反应,但这并没有触及最大的问题,也就是企业中工人没有真正自主权的问题。

中国钢铁工业结构改革中出现了系统性错误,通化就是一个例子。中国1200家钢厂中的大多数是亏损的国有企业或所谓的小钢厂。钢铁工业有巩固加强的必要,北京支持这样做,但贪婪的经理和党的干部在此过程中一再牺牲工人利益,自己大发横财。在外国人入股的合资企业中,罢工和示威也越来越频繁。工人感到自己被政府和国家的工会抛弃,起来自己把握自己的命运,有时他们会难以自控。"

《南德意志报》同一天的另一篇文章写道:"1982年,中国删除了宪法中规定的罢工权利。政府说,社会主义制度下不需要这样的东西。但今天中国的罢工越来越多,工人们也越来越能取得成功。由于害怕抗争成为燎原之势,中国政府对单个事件做出让步,但它拒绝建立一个初期就能化解工潮的有效体制。最近所有冲突中,都看不见唯一能合法代表工人的全国总工会,它只是共产党延伸到企业中的手臂,工会干部关心的是与经理们做赢利的买卖,而不是工人的困苦。"

摘译:王羊

责编:谢菲

本文摘自或节译自其它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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