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保组织道路艰难
2006年11月20日日前,中国著名环保人士温波做客德国伯尔基金会,参加了在柏林举办的中国环保问题座谈会。下面请听本台特约记者方婷从柏林为您发来的报道。
身穿牛仔裤、夹克衫的温波看上去和一个在校的大学生几乎没有什么两样。然而,这位年轻的大连人却有着20年参加环保活动的经历。1987年,温波和一群年轻人在大连建起了自己的“绿色和平组织”。2000年,他协助国际“绿色和平”组织在北京建立了办事处。一年之后,温波开始为太平洋环境组织工作,并成为该组织中国项目的负责人。温波说:
“环境危机越来越重,冲突也越来越严峻。这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导致社会不稳定的因素,因为没有什么比对自身的健康、自己生活环境的健康造成威胁能更让人担忧的了。很多地方出现了群体事件,很多是因为环境被破坏引起的。如果我们的社会希望更稳定、持续发展的话,保护环境是义不容辞的。”
温波认为,解决中国的环境问题是当务之急。而国家要解决这一问题离不开民间团体的参与。温波认为,“中国如果要解决巨大的环境问题的话,一定要推动民间团体的发展,推动公众的参与。使公民社会更加丰富起来。”
温波所在的太平洋环境组织的主要工作内容之一,便是通过提供经济资助和业务培训支持中国民间团体的发展。总部设于美国的太平洋环境组织自在中国落户以来,资助过不少民间环保团体。他说:
“我们一方面开展自己的项目,水污染、海洋保护、动物保护。我们认识到,一定要推动当地团体的发展。如果没有很好的当地团体,成熟、有效地推动工作的话,任何外来团体做的工作都是蜻蜓点水,因为他们不可能扎根当地。”
大陆各级政府也意识到,民间环保组织的工作价值。民间组织也因此而拥有一定的活动空间。然而,在希望民间组织承担一部分环保责任的同时,官方更在意的是这些组织的可控制性。与国外同类组织相比,中国环保组织需要的不仅仅是一批对环保事业充满热情和献身精神的大众成员,它们面临的首要问题是如何取得一个合法地位。温波说:
“在国外民间团体可以自由筹款,比较自由地扩大自己的影响,吸收社会成员。这样使得这样的民间团体有一个好的基础取得社会支持。中国相对来说,空间比较小。在取得合法地位的步骤上就已经遇到很多的困难。
中国的法律规定,如果建立一个社会团体,需要一个挂靠单位,然后才能去民政部门注册登记。有一个上级单位,叫做归口管理。如果是一个关于卫生健康的社会团体,应该去卫生部门先备案,然后再去民政部门。”
有了名义上的上级单位,民间组织就被纳入了中国国家管理的体系。挂靠在政府部门的民间组织需要每年向上级单位汇报,接受政府部门形式上的监督。
与德国绿党关系密切的海茵里希•伯尔基金会亚洲部负责人施尔福女士表示,正是因为上述原因,中国所称的非政府组织与西方的非政府组织有着本质上的区别,但伯尔基金会不回避与这些实际上是受官方控制的民间组织的接触。她认为他们的工作也很重要,因此有兴趣保持合作。合作的形式不是经济上资助,而主要是信息交流,伯尔基金会帮助像温波这样的环保人士传播他们的信息。
环保活动家们的心中总是怀着绿色的希望,温波也不例外。他希望有更多的民众加入环保的行列,也希望中国的民间组织能够担当起绿色瞭望哨的角色,时时为社会敲响环境恶化的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