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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买卖妇女现象

2001年11月27日

瑞士新苏黎世报的一篇文章报道了中国存在的买卖妇女的现象。

同是中国女人,命运何其不同图像来源: AP

文章从民工现象谈起,接着以河南一名青年妇女为例,报道了大批农村地区的贫困青年妇女涌入兴旺发展的都市寻找工作的情况。在陌生的环境下,她们孤立无援,得不到当地居民的同情,很容易成为拐卖妇女的人口贩子的猎物。新苏黎世报文章认为,这一社会现象是中国人在生育问题上极端重男轻女造成的:

“男孩子可以使家族的姓氏传宗接代延续下去,更重要的是,他们作为劳动力留在家庭内,在农村,这是极其重要的。而女孩子出嫁后,就失去了自己的姓氏,也就‘消失’了。这样的观念造成了灾难性的后果:越来越多的女性胎儿遭到人工流产,生下的女婴遭到抛弃、溺杀或者不加护理、任其自生自灭。官方的调查表明,男孩子的平均营养和医疗状况要比女孩子好得多。

这一切使得某些地区缺乏妇女的现象成了严重问题。今天,中国农村地区中的男孩和女孩的比例为120比100,在四川省边远地区甚至高达140比100。这就意味着每100名男人中,20至40人要想找到老婆,必须采用非同一般的做法。”

缺少妇女的地方,妇女就成了可以买卖的商品,即使妇女不愿意,但也无能为力。新苏黎世报的文章承认,中国政府严肃对待这个问题,加强打击拐卖妇女的犯罪行为。今天,公开处决拐卖妇女的人贩子已不罕见,有时电视台模仿美国的做法现场直播警察解救被拐卖妇女的行动。然而,农村对妇女的需求量很大,在黑市上卖出一名被拐的妇女可以赢利一千美元。新苏黎世报在报道这些情况后,接着写道:

“妇女一旦被拐走,想重新找回家极其困难。中国不是法制国家,在当地报警风险很大,因为大多数警察只要有钞票可赚,就可以随心所欲地曲解法律。

中国妇女的社会地位普遍低下。大多数男人把贫困的妇女,尤其是农村妇女看作没有什么价值,甚至看作什么都不是,他们也按这样的想法对待妇女。如果一名妇女外貌有些与众不同,或者说某种方言,那么她就不能指望有人会听她说的话。

今天,大城市中警方的行动只集中于调查和摧毁拐卖妇女的集团。至于追查单个案件,大多数情况下,只有在失踪妇女的家庭向警方求助时,警方才会受理。然而,许多妇女在外省打工,一旦被拐卖,其家属知道时往往已为时过晚。没有人向警方报告人员失踪,警方当然也就不会寻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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