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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国际反死刑日还要定为欧洲反死刑日?

Helle Jeppesen2007年10月9日

欧洲委员会,欧盟轮值主席国葡萄牙以及欧盟委员会共同在里斯本主持召开国际反死刑会议。参加会议的不仅有47个欧洲委员会成员国的政治家,还有欧盟议会的代表及著名维权人士。他们酝酿将10月10日定为“欧洲反死刑日”。

10月8日,伊朗流亡者、“加拿大小姐”Nazanin Afshin-Jam在柏林波茨坦广场反死刑示威活动中发表讲话图像来源: picture-alliance/ dpa

10月10日已经被定为国际反死刑日,那么为什么还要花那么多钱在里斯本召开会议来对此加以证明呢?死刑的反对者试图让人们相信,这次会议是多余的。但会议是一个信号,会在全世界显示它的效果。

几十年来,越来越多的国家取消了死刑。1976年取消死刑的国家仅有16个。而今天,全世界有133个国家和地区从法律上或者实践上取消了死刑,其中91个国家完全不判处死刑。但还有64个国家在实践死刑,其中中国,伊朗,巴基斯坦,伊拉克,苏丹还有美国等国是执行死刑最多的几个国家。

在欧洲,欧洲委员会将一个国家是否取消了死刑作为成员国的条件-这样一来,遵守这一基本人权就成为其47个成员国及其8亿公民的义务。因此欧洲必须在国际反死刑方面有所作为。要求在世界范围内取消死刑则与保护基本人权是密不可分的-而保护人权是欧洲一直高举的大旗。

一个国家-无论是以人民的名义还是以所有公民的名义-剥夺他人的生命,就是谋杀犯。而死刑是一种体现野蛮的刑罚,它既帮助不了犯罪的牺牲品,也不能起到阻吓作用。而且它是一个在司法出现错误的情况下不能重新判决的案例-因此这是文明社会的一种丑恶污点。

如果一个社会的行为准则是“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话,那行为的结果肯定是不公正的。这是欧洲发出的信息。欧洲通过自己血腥的历史真正体会到,种下仇恨的人自己遭殃。

德国之声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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