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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修改集会游行法

2012年5月25日

台湾行政院24日通过“集会游行法”的修正草案,“许可制”改为“报备制”,并删除该法中的行政刑罚部分。

Thousands of supporters of Taiwan's President Chen Shui-bian gather during a rally, Saturday, Sept. 16, 2006, in Taipei Taiwan. Tens of thousands rallied in downtown Taipei, a day after Chen's opponents marched en masse to pressure the Taiwanese leader to resign over a series of alleged corruption scandals. (AP Photo)
图像来源: AP

(德国之声中文网)台湾"集会游行法"自1988年公布实施以来,已经修正过2次。为了进一步落实宪法中保障人民言论自由以及和平结社的权利,台湾行政院昨日通过"集会游行法"修正草案,重点包括: 将集会游行由"申请制"改为"报备制",取消"行政刑罚"的部分,同时删除集会游行时不得主张共产主义、分裂国土的规定。

国民党智库财团法人国家政策研究基金会内政组的高级助理研究员王皓平在接受德国之声电话采访时说,其实修法的呼声一直存在民间。不管是民进党,还是国民党,当他们在野时,都曾积极挑战集会游行法的规定,十多年来皆如此。特别是每当到了5月20日总统就职典礼时,或者当年倒扁浪潮风起云涌时,或陈云林来台时,当警方的处理不被某方面接受时,就会引发修法的激烈讨论。

将街头还给人民

根据此草案,有意举行集会游行的团体只要在游行日前3到30天提出游行集会的报备书即可。但是如果因为不可预见的重大紧急事故而举行集会游行者,可以在24小时前提出报备。原则上警方都必须批准。

图像来源: Klaus Bardenhagen

按照迄今的法律,申请者必须在6天前提出申请。经过警方许可后,才可以举办集会游行。警方有权拒绝或者变更集会游行的路线、时间或范围。 如果未获得警方同意迳行举办集会游行,检方可以依违反"集会游行法"起诉集会游行者。根据新草案,行政刑罚的规定将被取消。

王皓平指出"许可制"和"报备制"两者间最大的差异在于:"'许可制'的范围之下,可能被否决的机会会比较大。但是,在'报备制'里,原则上是要允许游行团体的游行权利。"

民间团体: '报备制'无异于'许可制'

"集会游行法"虽然即将松绑,但是许多民间团体仍然对修改幅度过小表示不满。台湾守护民主平台召集人徐伟群认为: "'报备制'仍然有不少由警察机关可以单方做决定的空间,所以它跟'许可制'没有差太远。从里面的条文也可以看出,他基本上仍然是一种'管制法'的观念,不是'保障法'的观念。我们觉得,按照这样的版本修法,其实对于现状而言,他的改善没有太大的帮助。"

图像来源: dapd

徐伟群举例说明:如果两个集会游行团体预定同一个时候走同一条游行路线,基本上,应该由双方以协调的方式来解决此纷争,而不应该由警方或其他机关来决定。 徐伟群认为,如果单方面交给警方来作决定,不免有偏颇的情形。 而且当有一方不满这种决定时,人民没有救济的途径,这种作法是不公平的。

游行集会法原本规定不得在总统府、行政院、机场、重要军事设施等地区或周边集会游行。修正后,将改为可在公告的安全距离外举行。而这项安全距离通常是300公尺。 徐认为这个距离太远,无法让示威者的声音传达到目的对象的耳里。徐伟群主张,如果在修法时无法加入保障法的精神,不如完全取消"集会游行法"。 王皓平则认为,在目前台湾的政治气氛下,"集会游行法"可能还是应该存在。他说:"我们集会游行的诉求就是要让行政机关知道,我们人民不高兴了,我们人民有具体的政策主张,希望行政机关听得到。所以300公尺是不是能产生震撼效果,这可以被讨论。但是基本上,一定的距离是必要的。"

取消不得主张共产主义的限制

修法后将删除集会游行中不得公开主张共产主义、分裂国土的规定。其实近一些年来共产党在台湾是合法存在,但是现行的"集会游行法"限制民众在集会游行时公开主张共产党。王皓平说,这其实是旧时代的产物。有些不合宜的法律在1987年台湾解严之前就已经取消了,有些却还迟迟没有处理,以致遗留至今。王皓平认为,删除集会游行中不得公开主张共产主义、分裂国土的规定,基本上是一种进步。他说:"我想,这都是一种进步。把原本不可以的东西变成可以,都是一种进步的主张。"

作者: 邱璧辉

责编: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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