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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德国

五十年前,德国解除了对色情制品的限制

2025年1月12日

在这个色情内容无所不在的网络时代,人们可能已经无法想象,1975年联邦德国正式取消色情制品禁令时曾引起过怎样的激烈争论。

50年前,德国部分解除了对色情制品的禁令,此后出现了越来越多的“男性杂志”。
50年前,德国部分解除了对色情制品的禁令,此后出现了越来越多的“男性杂志”。图像来源: picture-alliance/dpa/K.Nietfeld

(德国之声中文网)色情内容自由传播是否是实现全面性解放的组成部分,这个问题可能永远都没有标准答案。当今时代,人们讨论色情内容带来的种种弊端时,关注更多的是上瘾、网络管控以及色情影视作品拍摄过程中的工作条件等等。不过,今天我们要讨论的内容则是一场有关性的革命:整整五十年前,联邦德国部分地解除了对传播色情内容的全面禁令。

1975年1月28日,修正后的德国刑法第184条开始生效,而早在1973年,相关的修正案就已获得社民党和自民党执政联盟的通过,当时基民盟基社盟则投了反对票。不过,修正案生效后,在青少年可以自由出入的场所,比如小卖店仍不得售卖包含色情内容的产品。同样,广播电视中也不得传播色情内容。而在民主德国,对色情制品的禁令一直持续至1990年,在此之前,走私是当地人获取色情书刊的唯一渠道。

文化历史学者霍恩特里希(Paul M. Horntrich)表示:“对所谓‘软性’和‘硬性’色情制品的划分,大大简化了司法解读。也就是说,只有那些被定义为会构成‘社会危害’的色情制品才会入罪。” 而所谓“危害社会”,则是指可能诱使观众刑事犯罪的色情制品,即与暴力、动物、儿童和青少年有关的性描写。 

至此,所谓的“一般性”色情制品被允许向成年人开放。霍恩特里希表示,在解禁色情制品方面,联邦德国虽然属于较为迟缓的国家,但倒也不是最为迟缓的国家。霍恩特里希当年在维也纳大学的博士论文就是以此为题,因此,他是这一领域当之无愧的专家。直到今天,仍会有很多人将色情和淫秽画上等号。

历史文件阻挠了德国的“色情革命”

尽管1973年时,联邦议院就已经通过了相关的修正案,但直到两年之后的1975年,德国才正式为色情制品解禁。这一现象的背后是复杂的历史原因,霍恩特里希表示:“1923年,德国加入了打击淫秽物品传播国际公约,这是日内瓦国际联盟积极推动下出台的一项国际公约。”因此,要想解禁色情制品的传播,德国需要首先退出上述国际公约。

因此直到1975年1月25日,这一日内瓦公约届满五十年正式失效后。修正后的德国刑法184条才在两天之后,也就是1975年1月27日,得以生效。


开风气之先的北欧

霍恩特里希表示:“法国、意大利和葡萄牙等国,也是和德国在同一时期为色情制品解禁的。而1977年,奥地利也出台了部分解禁令。”直到九十年代初,更多的欧洲国家也逐步取消了对色情制品的全面禁令,开始放宽相应的法律限制。

八十年代,一群男子在法兰克福一家性商店的橱窗外驻足观看。图像来源: picture-alliance / dpa

 

德国历史学家西格菲尔德(Detlef Siegfried)表示,在解除对色情制品的限制方面,以 “Frisind” (丹麦语:自由思想)著称的北欧小国丹麦又一次成了领导全球潮流的先行者。在丹麦哥本哈根大学任教的西格弗雷德在其当代史著作《另类丹麦》一书中回顾了当年丹麦解除色情禁令的过程:“1967年丹麦议会的相关决议,将丹麦推上了国际舆论的风口浪尖。当时,西方社会要求性道德自由化的呼声正与日俱增。”

七十年代中期,《花花公子》开始发行德文版。图像来源: Peter Kneffel/dpa/picture alliance


1967年6月2日,丹麦议会解除了对发布色情文学作品的禁令,1969年7月1日,又通过了刑法234条修正案,解除了对色情摄影作品的限制。上述两项解禁令都在议会获得绝大多数议员的支持。1971年,瑞典也紧随其后,取消了色情制品的禁令。

“这些乌七八糟的东西,怎么可以给人看呢?”

六十年代末直到七十年代中期,大批以德国男性为主的性游客涌入丹麦。尽管他们的目的很明确,但其中仍故作道貌岸然状的人也不在少数。历史学家西格弗雷德引用了一段1969年德国记者布鲁德为瑞士地下杂志《Hotcha!》进行的采访。

受访的书报店老板马德森(Leo Madsen)当时说到,大巴车拉着整车整车的西德人来到我的店里,他们一边翻看杂志,一边说:“你瞧瞧你瞧瞧,这种书籍他们都卖,这种乌七八糟的东西怎么可以出售呢,这些污浊的内容怎么可以供人阅读呢!”但一两个小时后,同样一批人又会回到店里,先是小心地环顾四周,然而对我说“把这两本书给我包好。”随即把书放进公文包后匆匆离去。 

维也纳历史学家霍恩特里希也认为,1969年之后出现了一个变革时期,但直到1975年,法律层面上则一直“不够明确”。丹麦解禁之后,大批色情制品涌入德国市场,德国司法部门一时间显得有些力不从心。在德国境内,也出现了以汉堡著名红灯区“圣保罗”命名的《圣保罗新闻》等出版物,不过这类出版物都是地下销售的,因为店家也不想惹上官司。

1969年:划时代的法庭判决

1969年,联邦法庭就小说《芬妮希尔》做出的裁定,在德国境内有关色情制品的讨论中,起到了里程碑的作用,也凸显了放宽相关法律禁令的紧迫性。《芬妮希尔》是一部18世纪的书信体色情小说,联邦法庭做出的裁定中称:“国家不应继续借助刑法来要求民众遵守特定的性道德标准。”


历史学家西格弗雷德表示,德国的这一裁定,以及丹麦法庭已在1965年对这部小时做出的同样裁定,意味着道德原则的回归。司法机构认为,成年人应有权自行决定他想阅读什么内容。而只有在涉及危害社会的情况下,国家才应进行干预。

(德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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