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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观察呼吁中国重审反恐法草案

张筠青2015年1月21日

总部设于美国的国际人权组织“人权观察”周二呼吁中国,重新审视“反恐法”草案,使其符合国家法标准,同时必须保障人权以及个人隐私。

China Bahnhof Kunming Anschlag
图像来源: picture-alliance/dpa

(德国之声中文网)中国政府去年提出《反恐怖主义法》草案,内容规定建立国家反恐怖主义情报中心和跨部门情报信息运行机制。国际人权组织"人权观察"担忧,这项法案将赋予相关单位判定特定组织或个人为恐怖分子的权力,并使后者缺乏正当法律程序的保护。

人权观察指出,鉴于中国对犯罪嫌疑人缺乏基本法律保护,以及过去以反恐为名犯下的侵犯人权行为,当前的草案将使侵犯人权正当化。

人权观察组织中国部主任理查森(Sophie Richardson)呼吁中国,令反恐法草案符合国际标准。她认为,"现有的草案不过是一纸侵犯人权的许可"。

反恐措施不应被滥用

近年来,中国遭遇多起针对大众而且明显具有政治动机的袭击事件。自2009年开始,新疆地区的火车站、警局或市场遭遇袭击,造成数百人丧生。2014年3月1日,8名持刀歹徒冲入昆明火车站随机砍杀民众,导致29人死亡,143人受伤。

2014年3月,昆明火车站发生暴力恐怖袭击事件图像来源: Getty Images/AFP

与此同时,人权观察指出,中国政府长期以来以恐怖主义威胁为由,对新疆的维族人进行打压。根据该组织近年的纪录,中国在当地侵犯人权的行为包括剥夺维族人的政治、文化和宗教权利,酷刑虐待和被迫失踪,言论审查以及在经济和社会方面的歧视。

理查森表示:"虽然恐怖主义对社会构成庞大威胁,但过分以及被滥用的反恐措施可能造成伤害并加剧冲突。"

人权观察认为,要降低具有政治动机的暴力袭击发生,中国政府必须立刻移除对言论、宗教和结社自由的限制,强化司法独立性,终结对犯罪嫌疑人的酷刑虐待及不当对待,加强对人权的有效保护。

侵犯人权绝非终结暴力的途径

人权观察组织对于"反恐法"草案提出了几点担忧。该组织认为,草案对于恐怖主义的定义模糊,根据地104条,"恐怖主义"是指所有可能引发社会恐慌、影响国家决策、制造民族仇恨、颠覆政权、分裂国家的"思想、言论和行为"。人权观察在一份新闻稿中指出,"思想"的涵盖范围广泛,任何对政策改革的意见都可能被纳入此列;而后两者则经常被用于对付和平的异议人士或政府及党的批评者,包括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刘晓波和维族经济学者伊力哈木。

此外,根据草案内容,中国将设立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届时该机构将被赋予权力,判定特定组织及其成员为恐怖分子。虽然根据法案第72条,对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认定不服者可提出复核申请,但人权观察批评,复核工作并非由法院办理,而是由反恐工作领导机构办公室作出裁决。

人权观察的理查森认为,侵犯人权绝对不是终结恐怖暴力的途径图像来源: HRW

另根据草案,所有在中国境内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和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将被要求为政府开通"后门",将密码方案提报主管部门审查,并且将相关设备、境内用户数据留存于中国境内,否则便不得在境内提供服务。

草案还规定在公共区域及重点部位安装具有视频图像采集、人像比对、车牌识别等功能的信息系统。人权观察质疑,此类系统容易遭到滥用,甚至被用来追踪异议人士或其他和平活动人士。而草案并未对储存信息的时效作出限制,也未说明哪些机构以及通过何种程序能获得系统内的数据。

其它引起"人权观察"不安的部分还包括政府以及负责协调反恐工作的新领导小组职权不明,草案可能扩大执法机构的强制性权利和监控权,以及非政府组织可能受到针对等。

理查森在一份声明中写道:"针对民众的袭击行为永远不能被正当化,但侵犯人权绝对不是终结此类恐怖暴力的途径。中国政府必须尊重权利,而非建立一个新的监控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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