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跳转至内容
  2. 跳转至主菜单
  3. 跳转到更多DW网站

先“手撕”后道歉?崔范之争持续发酵

雨涵 (综合报道)
2018年6月3日

近日在中国社交媒体上引起热议的崔永元揭范冰冰逃税事件,让明星天价薪酬和税务黑洞成为关注焦点。而关于这位前央视名嘴曝光的“阴阳合同”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已经责成地税机关展开调查。

China TV Serie Empress of China Hauptdarstellerin Fan Bingbing
中国影星范冰冰图像来源: picture-alliance/dpa/Imaginechina

(德国之声中文网)中国名嘴崔永元揭开影视圈“阴阳合同”黑幕事件,目前仍在进一步发酵。周日,范冰冰工作室透过新浪发表声明宣称,该工作室从未签署过“阴阳合同”。而周日午夜时分,一篇题为“崔永元向范冰冰道歉”的文章在中国社交网络疯传,使整个事件变得更加扑朔迷离。微信公号“火星实验室”宣称对崔永元本人进行了专访。“崔永元”在采访中明确表示“4天6000万片酬合同”所指并非范冰冰,并向受到牵连的范冰冰、徐帆、刘震云女儿刘雨霖三位女性道歉。

面对网民对“独家采访”真实性的质疑,“火星实验室”也发布置顶回应:“我们对崔老师进行了采访是千真万确的。”不过,崔永元的微博没有提及这次采访,也没有任何向范冰冰道歉的内容。其微博上最新一条微博发布于6月3日16:32,内容是:“终于明白为啥你们不还嘴,原以为是反思喝闷酒。实际上是怕股票跌,还真是把股票当爹。把股民当啥?韭菜?傻子?我不懂股票,上条把华谊集团当成华谊兄弟了,在此郑重向华谊集团致歉!但如果有坏消息就会跌,我保证,这错不了”

曾因为转基因食品等话题而参与微博论战的前央视名嘴崔永元本次站出来口诛笔伐,其源头还要从十几年前的一部电影说起--九十年代甚至二十一世纪出生的青少年可能都没有看过的《手机》。因为电影主人公的身份(脱口秀主持人)和故事经历(主持人的位置让给了和自己有婚外情的年轻女助手)极易让人联想到当时曾红遍半边天的崔永元,当时就引发了巨大的争议。崔永元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这部电影中显而易见的影射,给自己的家人、还有接替他主持《实话实说》节目的和晶都造成了巨大的伤害。

而近期由于该影片的续集开始拍摄,当年的原班主创--葛优、范冰冰、张国立等重新加盟,这对于崔永元来说无异于"二次伤害"。而且根据他自己在微博的爆料,编剧刘震云之前还曾通过手机短信向他道歉,并且“谎称”新电影的片名叫《朋友圈》。而当新片开拍、并且片名就是《手机2》的消息公布之后,"小崔"拍案而起。

自称掌握了不少举报材料的崔永元在微博上贴出了一些合约文件的截图,其中指名范冰冰,涉嫌在出演影片前签下两份合同,"小"合同酬劳一千万,而"大"合同酬劳五千万,在获取天价报酬的同时还以此来逃税,最后只在片场演了四天。对此范冰冰工作室也出面回应,指责崔永元"公开发布涉密合约,公然侮辱范冰冰女士","涉嫌构成针对范冰冰女士的诽谤"。

税务机关介入调查,范冰冰"摊上事儿"了?

这一风波的起因也许存在个人恩怨的因素,不过随着舆论的不断发酵,有关国家机构也出面回应了。据央视新闻报道,国家税务总局已经责成江苏地税机关就有关"影视从业人员签订阴阳合同"的问题展开调查。《法制日报》则报道称,由于范冰冰工作室设在无锡,所以主管的无锡市滨湖区地税局目前已经介入调查取证,相关情况有待税务机关发布。

崔永元揭发的矛头虽然是指向范冰冰,但是也许民众更为关注的是,如果相关举报情况属实,那么这是个案,还是演艺界普遍存在的"潜规则"呢?官方媒体"人民网"6月2日发表评论指出:市场认明星,有人认有人买单,明星片酬自然就水涨船高。文章列举的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一、二线演员的片酬增长了近250%。为此,虽然有关机构出台相关规定,旨在限制明星演员"片酬畸高",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评论文章还写道,据业内人士透露,目前一线明星片酬近亿元,是很正常的事。不过作者探讨的重点显然不是"大小合同" 和"逃税"问题,而是论证明星片酬"屡限屡高",折射的是"影视行业的虚火"。

中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对逃税罪是这样规定的:"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国娱乐圈还有多少黑幕?

《华夏时报》援引北京律师周兆成写道,"大小合同"或者所谓"阴阳合同",就是一份金额较小的"阳合同"用于向主管机关备案登记纳税;另一份金额较大的"阴合同"则实际约定双方交易价格,主要目的就是逃避纳税义务。根据崔永元曝光的两份合同,小合同一千万是税后收入,纳税负担已经转嫁给甲方公司;而隐藏的五千万大合同若被查属实,那么就构成违反税法。

不过,这位律师表示,即使崔永元所揭发情况经查属实,根据2009年刑法修正案中增加的初次违反税法免罪规定,如果范冰冰之前没有受到过逃税的行政处罚,那么她只要在税务机关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交纳滞纳金,接受行政处罚,那么就不构成形式犯罪。换句话说,十几年前影视天后刘晓庆因偷税罪入狱的情况可能不会发生在范冰冰身上。

翻看网友对于这一风波的评论,其中自然不乏支持崔永元仗义执言的声音,也有批评这位"过气"名嘴"利用网络搅浑水"、"泄私愤"的人。不过更多的网友还是质问明星天价收入和逃税行为如何监管的问题。比如"关尔东北风"就批评道:"明星偷漏税,是税务部门的失职,不严查不重罚,限酬就是个虚设的灵牌!娱乐圈的腐败该动真格的了!"

娱乐经济的畸形发展引起了"佬头冥客"的感慨:"监管了又怎么样,合法收入就有这么多!这年代没有商人专做亏本买卖,有人买单有钱赚,才会给明星这么高酬劳,这年头连网红都能年入几千万了,原因怎么造成的?羊毛出在羊身上!"

网友"yangkun425"则联想到了整个社会追逐名利的浮躁气氛:"小时候以前的人是梦想当科学家当老师,现在看看艺考和各类造星节目的火爆程度就知道现在孩子们的梦想是什么了。如果科技工作者们能年收入几千万,又会是怎么样的情况呢?"

跳转至下一栏 浏览更多相关内容
跳转至下一栏 DW热门报道

DW热门报道

跳转至下一栏 更多DW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