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事件与网络民意
2011年1月6日网络空间凸显官民对立
这段视频在网上又被称为"北京版李刚门",视频显示,北京一家百货商场门外,一名男子因停车纠纷殴打保安,并大喊"我家是国家安全局的"。
清华大学政治学者吴强评论说,类似的事件显示出一种普遍性:"只要稍微有一点权势的人,都习惯于自我认同是有权阶层,而且有权力对任何不是处于他这个阶层的人表达一种蔑视。而这么多案件中,网民所代表的公众在道德上的愤怒、正义、围观、抗议,所指向的正是这么一种阶级。换句话说,这么多案件,都表明网民对这种被蔑视的反抗。"
吴强说,将这种对立呈现出来,这恰恰是网络的力量。这是在其它空间所不能实现的。
"李刚门"判决并不意味着互联网无效
在"李刚门"中也是如此,《中国经济时报》首席记者王克勤在新浪微博上披露河北官方试图压制此事的内幕,引起网民极大关注。不过,事件最终以46万元赔偿和三年徒刑、缓期执行的司法判决告终。这是否显示互联网的无效、无用呢?
独立媒体人北风不这么认为。他说,如果没有网络,可能连缓刑也没有。"因为中国司法没有一个相对可以衡量的标准,所以很难知道网络介入之后给事件起到了什么影响。"
北风认为,网络在"李刚门"中发挥重要作用。"这个显而易见,起码有人,--就是李刚啦,在中央电视台痛哭流涕,起码这种姿态他要做出来。当然最后我们也看到,新闻披露的,有关部门用了很大的资源把这个事情压制了下去,但是他每一次压制的过程也是付出成本的过程吧。所以我说,这种网络的关注肯定是起到了它的作用。对肇事者的刑期本身是否造成了实质的影响,没有客观参考的话,我们就很难做出评判。"
最近,浙江乐清村长钱云会事件也在网上迅速传播。清华大学学者吴强指出,由于案情的扑朔迷离,以及公民调查团引起的一些争议,网络民意现今也众说纷纭。他表示,网络存在传统的被审查,也可能存在被操纵,被刻意地引导,而这也是考验互联网公民社会能否成长的机会。
作者:苗子
责编:洪沙